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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管理办法(汉瓦版初稿) [打印本页]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0-1-15 10:56
标题: 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管理办法(汉瓦版初稿)
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管理办法(汉瓦版初稿)



    第一条  为做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发放和登记管理工作,根据《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实行登记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是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管理的主管部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负责登记管理的具体工作,定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登记情况。

    第三条  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由中国招标投标协会颁发国家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制,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四条  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应向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办理登记手续。首次登记的受理期限为颁发证书后第91180日,登记有效期为3年。首次登记后,每隔3年进行再登记。再登记的时间在上次登记有效期满前3个月。

    第五条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通过网络、公告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已经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并办理登记或者再登记手续的人员的有关情况,向用人单位推荐。未办理登记或者再登记手续的人员,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不向社会公布、不向用人单位推荐。

    第六条  申请首次登记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登记申请表》;

    (四)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经历的说明;

    (五)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或者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对上述(三)、(四)项材料的审核意见。

    第七条  申请首次登记的人员将按照第六条规定需提供的材料寄送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或者直接到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办理登记手续。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对申请登记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首次登记,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登记证书》。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5日内要求申请人予以补正。

    第八条  需要申请再登记的人员,应接受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或者其指定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由于特殊情况,未能在3年内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人员,应在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后申请再登记。

    继续教育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另行制定。

    第九条  申请再登记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登记证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

    (三)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经历的变更情况,以及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或者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审核意见;

    (四)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证明。

    第十条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对申请再登记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登记证书》登记情况栏内加盖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印章。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登记或者再登记;已经登记的,由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取消登记,收回证书: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

    (三)在招标采购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其他不宜予以登记的情形。

    第十二条  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其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在制订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准入政策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得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要求,明确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有一定数量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登记申请表




作者: 我改名了    时间: 2010-1-15 10:59
谢谢汉总,热心人
《职业证书》什么时候领呀,在哪里领呢?谢谢
一般情况登记是两年,呵呵
有手章就更好了,像造价的,呵呵,汉总能否给争取下,感觉在招标文件上盖手章特帅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0-1-15 11:16
引用第1楼我改名了于2010-01-15 10:59发表的 :
谢谢汉总,热心人
《职业证书》什么时候领呀,在哪里领呢?谢谢
一般情况登记是两年,呵呵
有手章就更好了,像造价的,呵呵,汉总能否给争取下,感觉在招标文件上盖手章特帅


呵呵,你是饱汉不知饿汉的饥啊。

许多人都还不知道分数呢,你居然开始惦记执业章的事了[s:30]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0-1-15 11:26
最乐观的是“三步曲”

1、代理机构资格要求上对“招标师有数量要求”

2、招标师“转正为执业资格”

3、才有可能给你“执业章”

前提有二个:1、条例中明确;2、其他部委不顶牛。
作者: yuanmin0808    时间: 2010-1-15 11:27
那高级招标师如何登记??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0-1-15 11:31
引用第4楼yuanmin0808于2010-01-15 11:27发表的 :
那高级招标师如何登记??


呵呵,有道理。

那加一条,作为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高级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原十三条改为十四条,后面依次调整条款号。
作者: bluesheart    时间: 2010-1-15 12:17
[s:33]
作者: cgibin    时间: 2010-1-15 12:26
[s:33]
引用第3楼汉瓦于2010-01-15 11:26发表的  :
最乐观的是“三步曲”

1、代理机构资格要求上对“招标师有数量要求”

2、招标师“转正为执业资格”
.......

作者: 老贝    时间: 2010-1-15 12:33
发改委****号令:任命汉瓦同志为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总秘书长,主要负责招投标管理工作。 [s:89]
作者: yuanmin0808    时间: 2010-1-15 14:19
招标师登记制度可能与造价师大同小异,可能年审要考虑招标师的业绩、单位出具的在职影响等。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0-1-15 14:25
引用第9楼yuanmin0808于2010-01-15 14:19发表的 :
招标师登记制度可能与造价师大同小异,可能年审要考虑招标师的业绩、单位出具的在职影响等。


不会一开始就象造价师那样的,应该是先松后紧,前一二年要求不会很高。
作者: 孔令月    时间: 2010-1-15 14:40
招标师执业印章制度有道理,应实施,印章显示更多的是一种责任.
作者: qqqlhl    时间: 2010-1-15 15:36
1、国家发展改革委成立“全国招标师管理委员会”负责招标师登记管理的具体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定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登记情况。
2、申请首次登记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四)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经历的证明。第五项删去,因为登记表上已经由单位审核盖章了。
3、颁发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证书》。
4、颁发证书单位:全国招标师管理委员会
在目前部位难以协调和国内对协会证书认识尚存不少差距的形势下,盖发改委章都不一定被认可,何况协会的章?因此从群众易于接受和执业方便,使用全国招标师管理委员会效果会好得多,比如自行招标到建设部门备案时。
当然最终还是要靠条例明确职业准入制度和有关部门招标代理资质的要求,才能提升招标师的地位。
尽量在证书上少使用“协会”字样,虽然这是个趋势,但从发改委试水的“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看,协会还是尚未被社会充分认可。
作者: heluhua    时间: 2010-1-15 17:55
水平考试证书是否简单些,执业资格证书再复杂些。
作者: 二老黑    时间: 2010-1-15 19:35
人才呀!!!                          。
作者: xiangzichina    时间: 2010-1-15 22:06
要是过才能考虑这些
作者: qqqlhl    时间: 2010-1-16 10:30
协会和发改委应当充分听取从业人员对登记管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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