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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招标代理费 [打印本页]

作者: 荧惑    时间: 2010-1-19 15:40
标题: 关于招标代理费
招标文件中规定,“招标代理费计算在工程总报价中,由中标单位向代理公司缴纳”,并在报价汇总表上列出代理费这一项。问:这算不算是向中标人转嫁代理费?
作者: cgibin    时间: 2010-1-19 15:54
计价格[2002]1980号中明文规定:第十条 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本条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0-1-20 13:51
这个就是“从其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合同法本应谁委托谁付费。但有时是因为图省事,就直接计入成本里了,就让中标人计入报价中了。这笔账如果谁委托谁付本应算在直接采购成本外面,即不是直接成本。如果由中标人拿上,就计入直接成本里了。
作者: xiangzichina    时间: 2010-1-23 13:37
通常由投标人出,实际还是招标人出的,但在工程招标文件一般会明确,将此费用单列,不再计取规费和税金
作者: songkelo00    时间: 2010-2-2 11:17
[s:43]  [s:74]  [s:31]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2-2 12:10
参考唐广庆老师最近对有关问题的回复

(来自采购与招标网的BBS):

如何理解“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作者:guest
题目:如何理解“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MAIL:guest
  

国家改革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中: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2002年10月,我委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印发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
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有关方面的意见,为有利于《办法》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删去计价格[2002]1980号文第二自然段的内容。
  二、将《办法》第十条中“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
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何
理解,有这句话后还要按照政府指导价的“差额费率,累进计费”的方式执行吗?
--------------------------------------------------------------------------------
  2010-02-01 14:07:55 
  


** 贴子回复:  

作者:guest
题目:谢谢唐老师
MAIL:guest

  

谢谢唐老师,那就是说不管谁支付,都应该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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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2-02 10:38:42 
  


** 贴子回复:  

作者:guest
题目:我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的理解
MAIL:guest

  

  你提到的文件和内容是指招标代理服务费由谁来支付的问题,不是指支付方式的问题。也就是说前一个
文件规定“谁委托谁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而后一文件对这个问题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
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我对修改后这段文字的理解如下: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或者
  2、如果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也就是说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与投
标人约定“其费用由投标人支付”时,投标人一旦中标,将由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
价的百分比支付。这也就意味着投标人在投标时把这笔费用摊入到投标报价中去。

  3、以上可以看出所谓“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是无法操作的,只能由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把“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载明在招标文件中。用此强加于投标人。言外
之意就是“如果你不接受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时,就不要投这个标,这哪里是“约定”?是强
加于人的!

  这个问题以前讨论了多次,本人也发表过多次意见,但至今仍在执行。如有兴趣请详见“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实践1000问”——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由本人编者,将于3月初出版。

  以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0.2.1..

  2010-02-01 22:06:28 

保存时间:2010/2/2
原标题:guohai--BBS
来自:http://www.chinabidding.com.cn/z ... ic.jsp?topicid=8508
作者: alex_lam0103    时间: 2010-2-3 19:56
从其约定???
跟谁约定了?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知道此约定吗?
购买之后不同意如何?
不同意还不就是拒绝其投标啊!!!
完全是招标人为图省事,转嫁责任啊。
发改委出此办法完全是莫名其妙
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0-2-5 12:57
这样的规定是错误的,根据工程概算,每项支出都有其来由及类别,不可以巧立名目,多计多算。
作者: 沐莹漫    时间: 2010-3-10 14:3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djh    时间: 2010-3-10 16:05
汤老师解释的一般般  这个靠谱

通常由投标人出,实际还是招标人出的,但在工程招标文件一般会明确,将此费用单列,不再计取规费和税金

但是有点费解 为什么不计税金?投标报价中那些内容是可以不计税金的?

请哪位大侠给讲讲!
作者: handanzl    时间: 2010-3-10 16:47
由业主出的话,要占用业主的建设单位管理费,由中标人出可以列入建安费。
业主比较合算一点。
作者: fcm9898    时间: 2010-3-11 17:29
约定是可行的,约定不是强加,招标文件中依法定制约定的何只是代理费?比如说付款方式的约定、质量要求(合格、优良)的约定、货物的交货时间的约定等,要说都可以说是强加的,你投标人能做到就投标,哪一项做不到就不要购买招标文件!更何况代理费约定由中标人支付,其实并不是真正由中标人支付,我认为文件规定了的,执行就没有错,用不着争论。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0-3-12 09:30
其实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都是强加的,你不接受可以不参加,你偏离就有被淘汰的危险,就看强加的是否是合理的,是否是行业中大家共识的,是否是公平的、公正的。如果不是就应该由监督机构来制止。但招标还是买方市场,所以,就有强加些不公平的条款情况发生,投标人也忍了,在忍了的情况下,就有两种情况发生:
1、不考虑不公平条款,按正常报价,合同实施时再找没(mo);
2、考虑其风险将报价报高。
这样就看出来了吧,两种情况对谁都没有任何好处,所以,还是不要太过分的好。

扯的有些离题。

至于代理服务费,确实像楼上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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