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请讨论这样的招标行为是否合法——有效投标不足三家 [打印本页]

作者: jsycjt    时间: 2010-3-4 10:23
标题: 请讨论这样的招标行为是否合法——有效投标不足三家
某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要求报名单位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资质监理公司,但报名时只有两家,有一家交通部颁发的甲级资质监理公司询问能否参加,工作人员说可以,并说欢迎,否则不足三家,招标无效。三家投标开标后,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家交通监理公司资质不是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作废标处理。该标段后在建设资质监理公司两家中,选择了一家。请问合法吗?
作者: wlwxzhao    时间: 2010-3-4 10:43
先说清楚是资格预审还是后审?报名是个什么概念?
作者: 第一代招标师    时间: 2010-3-4 11:54
合法。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0-3-4 20:24
同意楼上的观点!
作者: yuanmin0808    时间: 2010-3-4 21:18
我觉得不合法,原因如下:

第一、就算是资格后审,在公告中也应该明确资质的要求,但是可以看出,资质要求不明确,导致投标人报名。

第二、缺少三家,不足三家要从新招标,不具备招标竞争条件,依据招标法,必须从新招标
作者: itswonder    时间: 2010-3-4 23:17
建议楼主看一下这个帖子: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46414
作者: jsycjt    时间: 2010-3-5 10:22
是这样,按照公告要求,符合公告资质要求的报名单位其实只有两家,招标人明明知道另一家交通资质的监理公司不符合公告要求,故意说可以报名,并做工作请他们来报名,所以这家监理单位才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可到了评标阶段,这家公路首先就被开了,而评委并没有否决投标,也不可能否决投标,早就策划好了的呀。交通监理公司感到被忽悠了,向上反映。
作者: jsycjt    时间: 2010-3-5 10:28
所以我就纳闷,招标人为因素太多,招标人要想使某个单位中标很容易呀,公告后,报名单位多了,我一个个做工作使一些单位不来投标,确保应中标单位中标;报名单位不足,忽悠几个资质不符合的单位来投标,这样理所当然白投标,就是哪怕只有一家有效,只要应中标人中标就可以了,评委会能根据这种情况来评标说缺乏竞争而废标吗?
作者: tanyixiao    时间: 2010-3-5 11:37
1、资格预审不合法。
2、资格后审合法。本项目专家并没有认定审查合格的单位只有两家而缺乏竞争性,故合法!!
交通部资质的监理单位自己对自己的投标行为和后果负责任。公告上的资质要求很明确,明显不符合公告要求自己还要来报名!!!电话询问的情况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招标代理公司的解释没有形成书面文字就无效!!!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0-3-5 12:01
引用第9楼tanyixiao于2010-03-05 11:37发表的  :
1、资格预审不合法。
2、资格后审合法。本项目专家并没有认定审查合格的单位只有两家而缺乏竞争性,故合法!!
交通部资质的监理单位自己对自己的投标行为和后果负责任。公告上的资质要求很明确,明显不符合公告要求自己还要来报名!!!电话询问的情况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招标代理公司的解释没有形成书面文字就无效!!!

同意!
作者: itswonder    时间: 2010-3-5 13:25
就本文的内容来看,这次招标应该是资质后审,楼主所说的公告中并没有明确要进行资质预审。按资质后审的方式,交通部资质的单位明知自己条件不符而来投标就应对自己的投标行为负责。评委会可以否决不合格投标继续评标。
如果是资质预审,那么招标方或代理方就应承担责任,因为其在资质预审中存在明显失误,导致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投标单位通过了预审并参加了投标。由于有效投标在评标前就不满足三家,评委会此时不应评标。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0-3-5 16:15
  在本例中,不管是资格后审还是资质预审。招标代理方都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资格预审的话,招标代理方的责任11楼已经阐述,不再重复。


  资格后审的话,本例中工作人员说可以,并说欢迎,否则不足三家,招标无效。实际上工作人员的说法有如下不妥:1、超越职权,轻率表态。合适的做法应该是让潜在投标人对照公告要求自己作出判断。2、泄露相关机密。不能向外透露投标人数量、名称等有关情况,不然容易被串标围标者利用。

  作为代理机构,这两点,在招标中要引起重视。

作者: fox_fei    时间: 2010-3-7 23:46
这个事情就没有监督部门么?代理公司不按照招标公告的资质要求,随便同意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报名参加投标,是要承担很大的责任的。可以很明确的说,这样的情况产生的评标报告,监督部门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签字的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