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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招标人拟派代表的资格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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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bhit
时间:
2010-3-8 15:34
标题:
关于招标人拟派代表的资格问题探讨?
京发改[2006]1217号文规定:“国家和本市重点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标人代表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而现阶段实际各招标人拟派代表的情况比较复杂,在实际招投标活动中的执行标准难以统一,这使得招标人代表专业和职称资格问题成为招投标活动中备受关注的焦点,总结一下可以粗略划分为两类问题:第一、招标人拟派代表的从业专业与实际招标项目所需的评审专家专业不符;第二、招标人拟派代表不具备高级职称。针对以上两个问题,个人有如下理解和见解:招投标法对评审、评标专家的要求是其具备评审、评标能力,专家库的建立也是立足于这个基本点进行的,京发改[2006]1217号文中提及招标人代表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正是要求专家提供经权威机构或单位认可的专业能力,因此,个人认为只要招标人能提供拟派代表具备相应的评审、评标能力证明材料,该代表就符合拟派代表要求。具体的可以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1)若招标人拟派代表具有相关评审、评标经验,提供相关评审、评标的证明材料即可,如经备案的招标人拟派代表登记表等;(2)提供经权威部门(如中直机关采购中心)确认的有关拟派代表具有相应评审、评标能力的证明材料。
以上只是我个人的一些看法,希望大家共同参与!!!
作者:
wjjst
时间:
2010-3-9 08:27
看来北京这方面的规定更细致,对招标人代表资历的要求以前只是在个别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指导意见中看到过。
作者:
yuanmin0808
时间:
2010-3-9 09:04
就是,招标人代表的评标资格应该规定,否则外行评内行,有点不妥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0-3-9 11:44
建筑工程招标,如果北京建筑交易市场进行的,建委对招标人代表有规定。如下:
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从事相关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满8年,且从事过三项以上工程技术、工程管理或评标工作;国家及本市重点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标人代表应当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国际招标,政府采购没有相关规定,一般是招标人单位职工,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即可。
作者:
heluhua
时间:
2010-3-9 1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按招标法,并无对招标人代表参加评委会有特殊要求,有无必要让招标人代表达到评标专家的要求?试想招标人单位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如果不是高级职称是否就没有资格做招标人代表参加评委会?
作者:
wjjst
时间:
2010-3-9 12:13
《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市[2005]208号
工程项目的评标专家应当从建设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专家名册内抽取,抽取工作应当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内进行,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参与抽取的所有人员应当在抽取清单上签字。
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的代表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的相应条件
。
作者:
wjjst
时间:
2010-3-9 12:16
《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
第四十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的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
招标人的代表应当熟悉招标项目的经济技术要求,并由招标人以书面形式确定。
评标专家应当从依法建立的评标专家库内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技术特别复杂、专业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确认后,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作者:
wjjst
时间:
2010-3-9 12:18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规定》
第五条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应当由招标人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招标人的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的,应当具有工程技术、经济方面中级以上的职称
。
作者:
君萍军
时间:
2010-3-10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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