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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资格审查中评为要求提供相关原件证明,投标人未提供,评委如何处置? [打印本页]

作者: thundering11    时间: 2010-3-18 16:13
标题: 资格审查中评为要求提供相关原件证明,投标人未提供,评委如何处置?
       资格审查文件中不应要求潜在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年审合格资料、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原件,只有对潜在投标人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有怀疑时,评委可以要求潜在投标人带来原件,以便招标人核查。这时潜在投标人必须提供,否则将作为资格不合格处理。

       以上为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0.3.12.

期待其他同学 观点
作者: hbzt    时间: 2010-3-18 17:02
现在社会上做假证的太多了,所以评委要鉴别一下你提供证件的真假;

还有一种情况是借资质的比较多,以要提供原件资料增加投标人借原件的难度(一般单位不愿外借证件的)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3-18 21:11
楼主转发的是中国招标投标协会BBS上面网友的提问后,唐广庆老师的答复。

网友提问的原话是:


【资格审查
作者:succge
题目:资格审查
MAIL:wyj_029@126.com
IP地址:113.134.3.*
  

资格审查中评为要求提供相关原件证明,投标人未提供,评委如何处置?
  2010-03-12 09:36:27  】

我个人也同意唐老师的回答。
作者: wlwxzhao    时间: 2010-3-19 08:08
本人也同意专家们的意见。
但在现实的招投标中,诚信缺乏是当下的顽症,我们就曾碰到投标人为伪造业绩,连乡镇政府的公章都刻出来,那还有什么不能造假,所以在资格审查中仅要求提供复印件无疑给投标人弄虚作假提供了太大的空间。
还有就是评委在评审过程中又凭什么去怀疑投标人复印件呢???
作者: caitan88    时间: 2010-3-21 21:24
评委又不是公安机关,且抽取的评委不可能是全才,怎能凭复印件辨别其真假。所以只能看原件啦,原件造假的可能不是太大。
作者: lingsir    时间: 2010-3-25 13:42
投标人必须提供,否则按不响应处理。
引用第4楼caitan88于2010-03-21 21:24发表的  :
评委又不是公安机关,且抽取的评委不可能是全才,怎能凭复印件辨别其真假。所以只能看原件啦,原件造假的可能不是太大。

恩,所以要提前考虑些事情。我曾实际操作一个资审:(该工程标段划分很不错,有吸引力。。。)公告中明确要求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执营业执照、资质的原件正本,同时提供正本的彩色复印件,不得执副本。。。结果是大家一致认为“不方便”,有很多借资质的的确不来了,原因是如1楼所讲,正本很难往外借,而且有些正本是装在镜框中的,当时有人就报着镜框来的,的确不太方便。。。
作者: 非常冒火    时间: 2010-3-28 19:55
评委要求提供原件的要求是没有法律根据的,违法的,招标人可以拒绝,现场监督人员更是责无旁贷。

评委只有要求澄清的权利,至于怎么“澄清”?那是别人投标人的事情。你评委要求提供原件,有暗示“澄清”的嫌疑、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0-3-29 10:46
同意1楼意见。
现在假证或借用资质的也太多了,真的是防不胜防,不看原件有时真的分不出来,所以就必须看一回原件了。为防止投标的麻烦,报名或资审或开标时,总得有一次是看原件的。甚至有的项目得有两次,报名时、有监督人监督的开标时是必须一次的。所以资审时评委提出要看,如果报名时没有提供有原件记录,那么,投标人就应该提供,如何没有就无法通过。所以,还是报名时就看一下比较好。如果报名、资审都是复印件时,开标也要提供一次原件。只不过到那时再提供不了被淘汰就晚了。但不用看正本,没有必要,副本即可。
作者: fcm9898    时间: 2010-3-29 11:45
赞成毅青老师的意见:“现在假证或借用资质的也太多了,真的是防不胜防,不看原件有时真的分不出来,”个人认为应该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招标文件规定了要查验原件就必须查验原件,,但原件只能是查原件的副本,查正本没有意义,因为正本对变更、年检等一般是不反映的。
作者: 发改局    时间: 2010-5-16 20:43
要求正本是一种缺乏常识的看法。

证照颁发正副本的意义,

就是正本要亮证经营,挂在营业场所的;
而副本本身就是用来办各种手续时用的。
作者: 海龟子    时间: 2010-5-17 13:39
引用第9楼发改局于2010-05-16 20:43发表的  :
要求正本是一种缺乏常识的看法。

证照颁发正副本的意义,

就是正本要亮证经营,挂在营业场所的;
.......
营业执照的正副本的意义本该如此的,但是现在造假太厉害了,要求其提供正本,只是大家想出来的一种打假的手段而已。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1-2-15 19:44
引用第9楼发改局于2010-05-16 20:43发表的 :
要求正本是一种缺乏常识的看法。

证照颁发正副本的意义,

就是正本要亮证经营,挂在营业场所的;
.......

对楼主的问题貌似有误读:楼主说的是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问题,楼上的网友说的“正本和副本”的问题。
作者: xingkai    时间: 2011-2-15 23:10
关键是要看资格预审文件是如何规定的。1、报名时带原件?2、参加资格预审时要求带原件?
3、是否载明不带原件废标的条款?如果没有,仅是评委提出要原件,投标人未提供,判不合格缺乏法律依据。如果报名时验过原件,更没有理由要求。
一般应书面提出澄清意见,限定一个时间要求投标人提交原件,(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果拿不出来就说明有问题了。这时评委可以未提供或有疑问出判定结果。
对造假的原件可以网上查询,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各种资质等。
就是带原件的我们也碰到过造假。经网上查询编号有资质也对,但是单位名称别人的。
所以让专家去判断真伪是不可能的。
只有两个办法:其一,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带原件参加,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其二,代理机构想办法去核实。不知我的意见对否?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1-2-16 08:49
引用第4楼caitan88于2010-03-21 21:24发表的  :
评委又不是公安机关,且抽取的评委不可能是全才,怎能凭复印件辨别其真假。所以只能看原件啦,原件造假的可能不是太大。

现在什么没有假的。
作者: henanruihe    时间: 2013-8-16 15:17
正本要亮证经营,挂在营业场所的;
而副本本身就是用来办各种手续时用的。
学习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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