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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诉处理缘何一波三折[转贴] [打印本页]

作者: gzztitc2    时间: 2006-3-2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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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dboy    时间: 2006-3-2 14:20
根据我做5年政府采购的经验,
投诉成功率最高的是,投诉资质。如果资质有问题几乎是百发百中。
其次是招标程序,因为有时候招标公司由于业务忙很可能照顾不周,在程序上会有疏漏。
最难投诉的是评委评标,打分。
作者: piggogogo    时间: 2006-3-2 15:46
一般质疑中标人的商务问题,命中率比较高,成功之后也许能拿到项目。质疑程序,大不了重新评标,或者重新招标,到时候谁中还说不准。遇到了乱咬的投标商就郁闷了。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6-3-2 16:03
另外和行业也有关系
较规范的行业质疑比较少。
这是因为行业中投标人之间比较透明,技术水平,价格也比较公开。这样评委也很难有特别的倾向。
而比较混乱或特殊的行业质疑较多。
这是因为行业间比较封闭,价格,技术都不透明。评委有时候也很难把握。
说白了吧,就是招标也无非就是一种采购方式。不招标容易出问题的,招标的也容易出问题。
所以很多人认为招标是抑制腐败,规范市场那才是做梦。
我想说的是中国市场不好,损害了招标。
作者: 古越龙山    时间: 2006-3-2 16:56
预算不等于“标底”
我们这里财政局在网上公布采购计划,内含预算。所以预算是公开的。
突破预算的投标,一定要作废标处理?
情况特殊时,如果用户同意(自行支付超额部分),是否可以补办审批手续,使得中标得以合法?因为预算也可能不符合市场的实际情况。

发生了第一个错误后,招标机构已经很被动了。接着再继续错下去,真不可思议。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6-3-2 17:01
最初由 古越龙山 发表
[B]预算不等于“标底”
我们这里财政局在网上公布采购计划,内含预算。所以预算是公开的。
突破预算的投标,一定要作废标处理?
情况特殊时,如果用户同意(自行支付超额部分),是否可以补办审批手续,使得中标得以... [/B]

预算虽然不等于标底但是最好也不应该公布。
北京这边如故估计到可能超预算,应该在招标公告发布前就申请自行支付超出部分,应等批准后才能实施。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06-3-2 18:26
标题: 很有讨论价值的案例!
很有讨论价值的案例。
该案例反映了有关法规的漏洞及有关当事人的业务素质需要提高。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6-3-3 09:06
现在投诉越来越大越多。这反映了参与政府采购各方的法律意识的增强。
所以对于监管部门,招标人,招标代理更应该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
但是目前的法律法规状况很不完善,可工作还得做,因此首先在现有法律基础上能够做到合情合理,及时完善法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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