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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废标案昨再审无果 意外第三人引发新争议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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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4-22 12:48
标题:
格力废标案昨再审无果 意外第三人引发新争议 【转贴】
格力废标案昨再审无果
意外第三人引发新争议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010-04-22
南方都市报
昨日上午
9
点,广州格力销售公司废标案民事诉讼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开庭,到
12
点半庭审结束尚未取得结果。
本次开庭,原告格力将被告方变更为“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筹建工作办公室”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活动是否合法、原告是否有损失、格力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要求成为双方争论焦点。比较戏剧的是,被告方提请法院追加了第三人———江西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
下称“江西二建”
)
,其和格力在涉及的投标中为联合投标体,应与格力立场一致,但是其却表态“无异议”。昨日,格力代理律师谷辽海表示,这很令人感到意外,对格力方面也有不好的影响,但对审判结果仍有信心。据其介绍,法庭要求当事双方调解的请求被被告驳回,“格力方面可以接受和解,但是对方拒绝,目前来看和解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意外的“第三人”
昨日庭审被告方已经不再是广州财政局,变更为“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筹建工作办公室”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比较令人意外的是江西二建作为第三人的追加和表态。
记者了解到,在庭审中,江西二建表态,对投标结果无异议,这也被被告当作论据———
被告方认为联合体的一方江西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已经无异议,投标结果在于原告自身的错误。
谷辽海表示,这很戏剧性,出乎意料。“格力的联合体企业背叛了格力站在了我们的对面。”谷辽海表示,有
6
家企业投标,每家都有一个联合体企业,其在法庭当即要求追加另外
10
加企业到庭审“站到对立面的联合体企业的表态,对于格力方面是有不利影响的,既然如此,就应该所有企业都参加,这样才公正,不影响法官的判断。”
在昨日庭审中,格力方面的诉求是要求赔偿
63862.31
元。双方就此的争议主要在于投标保证金
5
万元。被告方认为,
5
万元的保证金已经由被告退回给原告,且不是定金,不需双倍返还。格力方面则认为应该是双倍返还,加上其他招标文件制作等各种费用共计
63862.31
元。
格力代理律师谷辽海认为,
63862.31
元只是广州格力直接经济损失,在合理范围内。“如果招标活动不违法,格力将有
200
万元左右的利润可期待。”记者致电第一被告方代理律师,对方以“庭审过程中不便表态”为由未予置评。
争议集中三点
暂无和解可能
“废标案”源于
2008
年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空调采购项目的投标,报价
1707
万元的广州格力却败给了报价
2151
万元的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
2009
年
11
月格力向广州市荔湾区法院提交了民事诉讼,要求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筹建工作办公室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两名被告共同承担违法招标采购的民事责任,连带赔偿原告直接经济损失合计为
63862.31
元。荔湾区法院当月底宣布立案,并在昨日就此案件首次开庭。
在庭审中,审判长认为本案争议有两个焦点:一是采购活动是否合法,二是原告是否有损失。第一被告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律师杨志坚提出应增加一个争议焦点,即原告的招标文件是否合乎要求。这三点也是昨日庭审双方争论的焦点。被告方坚持认为,原告方格力的招标文件不满足要求。
番禺区中心医院筹建办公室方面称,原告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情况,被告方的活动都是合法进行的,而且原告没有中标并没有给其带来经济损失。
谷辽海表示,招标活动是否合法与招标文件是否不合要求是两回事,不能混淆。
据悉,法院现场提出建议庭外和解,不过被被告拒绝。谷辽海称,格力可以和解,但是基于目前对方态度,尚无和解可能,只能等待法院的宣判,按照规定应该在
5
月
30
日之前有结果。
本报记者
王海艳
实习生
李兮言
保存时间
:2010/4/22
原标题
:
资讯中心
格力废标案昨再审无果
意外第三人引发新争议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zbw/zxzx/zxzx_show.jsp?record_id=4782372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4-22 12:49
格力废标案昨再开庭
前同盟承认招标结果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010-04-22
每日经济新闻
备受各界关注的“格力废标案”几经庭审仍无结果,昨日
(4
月
21
日
)
,该起民事诉讼案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庭审中出现的“第三人”——江西二建承认招标结果,掀起了又一轮波澜。
格力称江西二建想讨好政府
此次庭审中,此前一直饱受争议的“被告方”已经变更为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筹建工作办公室
(
以下简称筹建办
)
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
以下简称采购中心
)
。除了被告的变更,此前招标中与格力组成联合体的江西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
以下简称江西二建
)
,在被告之一广州市采购中心的要求下,因其是招标中的利害关系方,而成为了案件中除原告、被告外的“第三人”。
值得玩味的是,在法庭上,作为“第三人”身份的江西二建代表陈述了
4
点意见,其中包括:对最终中标单位的确定无任何异议;公司不主张行使权力,以后也不会行使任何权力。
另外,江西二建还表示,其与格力之间的合作关系在由其组成的联合体未中标时就已经终止,江西二建向法庭申请退出该案。从江西二建的表态来看,事实上格力在招标中的“同盟”江西二建已经承认了招标结果。
对此,原告格力的代理律师谷辽海认为,如果存在“第三人”,那么参与竞标的其他
6
个联合体的所有主体都将是该案的“第三人”,除格力外的其他
11
家都应该加入该案的审理。他表示,如果法庭不批准“第三人”的退出,那么原告方也将申请将其他
11
家利害主体为“第三人”进入本案。
谷辽海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被告方拉出个“第三人”,令现在当事各方都处于很尴尬的地位。而他更是指出,江西二建在法庭上的表态,明显是为了日后能拿到更多的项目而讨好政府方。
不过,被告筹建办的代理律师广州经纶律师事务所律师罗阳则认为,“第三人”与本案并无实质关系,该案的实质性内容仍为格力的投标文件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而格力空调的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
对于格力提出申请将其他
11
家列为“第三人”的想法,罗阳表示:“格力完全是一种炒作,想耍一些小花招来转移视线。”
庭审暂无结果
双方拒绝和解
在长达
3
个多小时的庭审接近尾声时,法院向当事双方提出调解建议,均遭到了双方的拒绝。
原告律师谷辽海表示,基于目前对方态度,尚无和解可能,只能等待法院的宣判。按照立案
6
个月内宣判的规定,于
2009
年
11
月底立案的格力废标案民事诉讼将在今年
6
月底之前必须宣判。
另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除了民事诉讼案,广州格力起诉广州市财政局采购行政复议不合理一审已被驳回。目前广州格力已经上诉到广州中级法院,该案已立案并开庭,但尚无宣判结果。
格力“废标案”缘于
2008
年格力在广州番禺区一次中央空调的投标。
2008
年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空调采购项目的投标中,报价
1707
万元的广州格力却败给了报价
2151
万元的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广州格力落败的原因是投标文件没有满足招标方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实质性需求。
2009
年
11
月,格力向广州市荔湾区法院提交了民事诉讼,要求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筹建工作办公室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两名被告共同承担违法招标采购的民事责任,连带赔偿原告直接经济损失合计为
63862.31
元。荔湾区法院当月底宣布立案,并在
2010
年
4
月
21
日首次开庭。
保存时间
:2010/4/22
原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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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废标案昨再开庭
前同盟承认招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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