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6楼lyyl316于2010-05-10 16:05发表的 : 个人以为一次招标不成功不必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复,二次招标失败的属于必须审批的需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引用第9楼zzj0102于2010-05-10 23:09发表的 : 先撇开地方性法规有专门性规定的不谈。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