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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私有资金投资商品住宅在哪些地方不需招标,直接发包就可以呢? [打印本页]

作者: caoxulei    时间: 2010-5-23 15:29
标题: 私有资金投资商品住宅在哪些地方不需招标,直接发包就可以呢?
按照国家计委三号令的说法,商品住宅需要招标,但各地又有不同的执行标准,譬如深圳等城市规定私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进行直接发包,请问你在的城市是怎么规定的呢?希望大家不辞吝教
作者: lyyl316    时间: 2010-5-24 10:33
在招标的范围,如果达到标准规模则必须招标。3号令第十条:可以规定本地区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但不得缩小规定确定的必须招标的范围。
作者: 划拉    时间: 2010-5-24 15:19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国家计委3号令)第三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五)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从这条可看出,不管私营资金还是国有资金都应该进行招标。

但是现在很多地方并没有完全按照这种要求在做,这可咨询当地标办后确定。
有的私营业主胆子比较大,直接自己确定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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