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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engya
时间:
2006-4-11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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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一企业原来免税进口设备的监管期限尚未完结,另一企业想购买该企业监管期限尚未完结的设备,应如何申请转移监管手续?
如作为该企业的代理公司有何风险?
作者:
小P
时间:
2006-4-11 14: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的货物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的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擅自出售、转让、抵押或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规定:在海关监管年限内的减免税进口货物,经原审批部门批准用于在国内转卖或销售的,企业应当按照其使用时间折旧估价,补征进口税款。未列入海关监管年限内的减免税进口货物,实际处理时,海关根据货物使用情况进行估价,补征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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