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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军国防采办的特点与经验【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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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6-14 21:31
标题:
美军国防采办的特点与经验【转贴】
美军国防采办的特点与经验
2010-6-1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王彦兵
(
色彩是转载者加描的
)
预算经国会批准
实施全寿命管理
美军国防采办在长期适应
“
市场
”
、引领
“
战场
”
的不断实践中,建立了完备的采办体制机制,积累了许多先进的思想和成功的经验,尽管在政治制度、市场环境、军事组织体制、技术条件等方面同我军存在较大差异,但在全面建设现代后勤、推进军队转型建设的今天,积极借鉴美军国防采办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进一步深化军队物资采购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集中采购为主
分散采购为辅
美军国防采办体制经历了三军分散管理、高度集中统一、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发展阶段,逐步形成了比较系统、完善的管理体制。其武器装备采办与通用物资采购在国防部负责采办与技术的副部长的统一领导下实施。
通用物资八成以上集中采购
美军国防部直属的国防后勤局负责三军通用物资采购、供应以及勤务保障,专用物资则由各军种自行负责采购,即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以集中采购为主的模式。国防后勤局内部机构围绕采购、配送、补给进行整合重组,形成了物资采购一体化运作模式。弗吉尼亚贝尔沃堡国防油料补给中心、费城国防工业补给中心和国防人员保障中心、俄荷俄哥伦布国防补给中心、弗吉尼亚里士满国防补给中心等
5
个库存控制站负责采购和管理美军通用物资,如油料、给养、被装、药材等,所采购的物资占美军物资使用总量的
86%
,年处理请领达
2000
万份(次)。
武器装备采办预算经国会批准
美军武器装备采办实行集中决策、分散实施的采办体制。美军在国防部长办公厅负责集中决策和宏观管理,其下设立三个决策审议机构:联合需求监督委员会、国防规划与资源委员会及国防采办委员会,构成美军采办的三大决策保障系统,其直属职能局组成采办管理机构,领导采办系统的业务建设,对国防采办实施宏观调控,抓好军事需求的审定、国防资源的配置和装备发展过程中的阶段审查等。国防采办委员会对重要采办项目实行从
“
摇篮到坟墓
”
的全寿命管理。
美军的武器装备计划,按国防部统一的
“
规划
-
计划
-
预算系统
”(PPBS)
进行编制。国防部的武器发展计划及预算经国会审查批准和授权后给予拨款。采办计划由各军种具体负责实施,组建项目管理办公室,并任命该项目的负责人。组织机构落实后,该办公室具体负责招标或谈判,选定理想厂商,采办部门的合同官代表军方签署合同。合同签订后,采办部门会同合同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对承包商进行检查,督促其认真履行合同,并协助解决履约中出现的问题。在整个计划实施过程中,国防采办委员会和国防部直属职能局对每一项采办计划进行阶段性评审和决策,即:方案拟订、演示验证、工程研制和生产部署这四个阶段。
不将过多风险强加给供应商
完备的法规体系
为规范国防采办行为,保证国防采办效益,美军在联邦采办法规体系基础上,建立了体系完整、内容全面、操作性强的国防采办法规体系。国会和行政部门制定的对国防采办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有《联邦采办条例》、《签订合同竞争法》、《反托拉斯法》、《购买美国产品法》、《政府合同法》、《小企业法》等;国会和行政部门专门为国防采办制定的法律法规有《国防生产法》、《武装部队采购法》、《国防拨款法》等;国防部颁布的有《国防采办条例》、《国防部
5000.1
指令》、《
5000.2
号指令》、《联邦采办条例国防部补充条例》等。为进一步规范国防采办活动,国防部还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如《合同审计指南》、《国防采购系统》、《国防采购系统运行程序》、《国防合同管理手册》等。毫不夸张地讲,美军国防采办行为覆盖着一张由采办法规制度交织而成的密密麻麻的大网,时时处处都要受有关法规制度的约束和规范。美军国防采办法规的内容和条款大都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并注重根据客观环境的变化,对采办法律法规及时进行修改、增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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