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的第6题: 某高速公路招标,要求公路工程总承包一级和隧道专业承包一级,并要求有5项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无条件保函和电汇方式,若采用电汇方式,必须使用单位基本银行账户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下午到账。 投标公告发布后,仅有一家投标人领取了标书,为了加快工程进度,建设单位决定修改为“有2项类似工程业绩”,经商议,决定在投标文件中直接修改,并在投标截止日前15日以书面澄清方式发给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联合投标体A由B、C、D三家公司组成,B公司具有公路工程总承包一级和隧道工程二级,C公司有隧道工程一级和公司总承包二级,D公司具有公路工程总承包一级,该联合体约定,B、D公司负责公路工程的施工,C公司负责隧道工程施工。 投标人D保证金使用的是担保保证方式,投标人E开具的是银行保函,但同时约定,若发生合同额变更,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管理公司同意后,需征得银行方面的同意。投标人F投标保证金使用的电汇方式,使用其下属分公司的账户汇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到账。联合投标体G由G、H、I公司组成,其中H公司为牵头人,其中成员G又单独递交了一份投标文件。 工程开标后,招标人经综合评议,决定有2项类似工程业绩的联合投标体G中标,招标人与H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排名第二的投标人J公司有5项类似工程业绩,J公司认为,联合投标体G不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遂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了投诉。 问题1、投标联合体A的资质等级如何确定?是否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 2、投标单位D、E、F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3、投标人J投诉有权投诉,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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