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 |
双击自动滚屏 | 发布者:邹城市招投标中心 发布时间:2010-6-21 9:28:58 阅读:350次 |
为加强政府投资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率,增强招标代理机构选择的透明度,促使招标代理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根据《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和《邹城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暂行办法》的规定,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招标时间在2010年8月至2010年12月的邹城市政府投资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公路、水利、土地整理等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工程设备、材料的招标,以实际发生的招标数量为准。具体工作内容以中标后和委托人签订的书面委托合同为准,但至少应当包含拟定招标方案,编制和报审招标文件(包含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发布中标公示,编制和报送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协助委托人签订中标合同。 本次招标将确定5家招标代理机构,组建邹城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库,本次招标范围内投资额1亿元以下的政府投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全部从代理机构库中随机抽取;投资额超过1亿元的政府投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将从代理机构库中符合资质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中随机抽取,或视情况另行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并具有独立承担招标代理业务的能力; 2.3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2.4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6 月21日至2010年6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邹城市招标中心一楼大厅(邹城市西外环路1966号,大学科技园门北)获取招标文件。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3.1.1营业执照副本 3.1.2资质证书副本 3.1.3组织机构代码证 3.1.4税务登记证 3.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招标文件的获取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办理。 上述资料不齐全,或身份证明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7月12日9时0分,地点为邹城市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邹城市西外环路1966号,大学科技园门北)。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邹城市招投标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和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邹城市招投标中心 地 址: 邹城市西外环路1966号 邮 编: 273500 联系人: 孙先生 电 话: 0537-5317989 传 真: 05375317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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