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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四川省对三位评标专家的通报处理与法无据! [打印本页]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0-7-8 19:38
标题: 四川省对三位评标专家的通报处理与法无据!
1、专家对劳务报酬提出异议,属于评标专家的合法权利,不能认定其所谓“恶意”。

2、本次评标过程中,由于专家对评标报酬提出异议,导致争执,事出有因(成都专家到德阳评标),与评标专家水平和职业道德无关,反倒是有关政府监督部门的公仆与其争持,影响了政府形象是不可原谅的。

3、所谓的“四川省评标专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否具有行政处罚权,值得怀疑。

4、因评标专家对报酬异议而进行“通报”处罚,与法无据,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专家管理细则》的有关条款,没有一条是可以以“评标专家报酬异议”对评标专家进行通报处罚的。

5、对于本次评标过程中,个别专家迟到、评标时间不足等问题,应另行处理,而不能笼统地在“评标报酬异议事件”中处理。


综上所述,汉瓦认为“四川省评标专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出的该份通报,是于法无据的!这也表明了招标监督部门在招标监督过程,依然存在着官僚作风、以权代法、简单粗暴的不足之处。
作者: 小三尖尖    时间: 2010-7-8 19:58
刚刚看了下发文的全文,里面的措辞和行文完全是外行。不敢苟同。啰啰嗦嗦讲了一大串,也没说出个所以然。
作者: 老贝    时间: 2010-7-9 09:08
烦请汉瓦把全文转载一下
作者: 老贝    时间: 2010-7-9 09:21
看到原文了。支持汉瓦的观点:对劳务报酬提出异议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我虽然也在招标代理机构,但评标费过低是个现实,我感觉尤其是异地抽取专家应该提前告知对方时间和报酬。通报中的恶意真是小题大做!
作者: splillian    时间: 2010-7-9 13:53
专家对劳动报酬提出疑义是专家的权利,有何不妥?
根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第十三条规定的评标专家权利中
明确提到评标专家有权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劳务报酬。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10-7-9 18:52
赞同楼主意见!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7-9 20:38
我过去推荐过的,认为是比较权威的:四川招标投标监督网。

http://supervision.sccin.com.cn/

可是,从上面没有看到这个消息;不知是为何?

他们是如何分工的?

四川的网友知道吗?
作者: goldseason    时间: 2010-7-11 11:22
目前,专家参与评标或评审,更多地体现的是荣誉感和成就感。付出的劳动和得到的专家费还是不相称的(日均工资方面看),如果专家认识不到这些,以盈利为目的参与评标,那势必会达不到期望。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0-7-11 13:15
如果专家不能以合理评标费作为回报,那么可以从更阴暗面出卖专家的荣誉和权力,到底谁吃亏还很难说呢
作者: itswonder    时间: 2010-7-11 15:16
标题: 回 6楼(gzztitc) 的帖子
分工的事在通报中并没有反映出来。
作者: goldseason    时间: 2010-7-11 21:36
引用第8楼曹锦江于2010-07-11 13:15发表的 :
如果专家不能以合理评标费作为回报,那么可以从更阴暗面出卖专家的荣誉和权力,到底谁吃亏还很难说呢

呵呵,那看来专家的选拔工作还是更要看重专家的道德水准了啊!
作者: landfox    时间: 2010-7-12 09:43
标题: 回 6楼(gzztitc) 的帖子
招标监督网是监察厅办的,只负责招标过程的监督和评标纪律,评标费的争议不应该属于评标过程的问题,是劳务费的一种,应该是民事事件了。评标专家管理委员会是发改委、建委、水利厅、交通厅等组成的一个委员会,负责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工作。
作者: landfox    时间: 2010-7-12 09:46
标题: 回 7楼(goldseason) 的帖子
如果评标专家不能获得自己的劳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收费有什么依据,既然招标是一个荣誉和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免费做不就得了
作者: chaitao    时间: 2010-7-12 09:59
话要分2面说的,有些工程投资额小的,也要照着标准收取费用,对代理机构是不合理的,尤其是业主或者投标人付费,代理费不高的情况下,代理公司的支出相当不划算,公司是要盈利的,对不?还有些评标专家的确也是做的很过分,要收自认为的合理费用,你也有看看工程大小,不能和某某比,在评标过程中不加钱就不签字,这种人我看到过好几次了,并且说话根本就不像是专家该说的话。
作者: landfox    时间: 2010-7-12 12:44
标题: 回 13楼(chaitao) 的帖子
摆明要亏损的项目,你自己要接,你自己承担亏损了,要想把亏损转嫁给第三者,好象第三者也没有这个义务承担。
     在承担一个项目前最好自己做一个经济分析,如果亏损就不能说别人。成本就是成本,不会因为收入少,成本就会降低。
     小项目最好设一个保底代理费,我曾经一个项目招标总金额不过12万,但要求代理费保底4万,二次招标和一次比选共收了代理费8万,最后一次比选由业主亲自做了,我们提供免费咨询。
     实际上有些成本业主也会算,每次发公告8000元,评标场地2000元,本地专家每人500元(如果想玩异地抽取,可能不止吧,900元也搞定就不错了),5人,共2500元,业主及监督加班费2000元,共不少于15000元,如果按国家标准计,亏成什么样了,自己会算了。
作者: 磨古力    时间: 2010-7-12 14:04
楼上的,不会有如此多费用吧?
作者: jasonwang007    时间: 2010-7-12 14:51
学习了一下,不过这样的专家好象还没怎么见到过。
作者: landfox    时间: 2010-7-12 18:39
标题: 回 15楼(磨古力) 的帖子
本来小项目就不愿做,招标人对费用方面不太刻扣,给他们做的项目较多,又不要拒绝,只有如此。一个标段的目前我们的保底费用为七万,按国家标准上限收费,不喜欢去凭价格竞争。我们是高级工程师当别人的刚毕业几年的人员使,肯定成本都不一样。
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0-7-13 12:54
http://sccin.com.cn/InvestmentInfo/ExpertsData/lv3-cftb.aspx?id=385d1349-e882-4933-a977-2c1c76c0e503
关键是花了较多时间评标的两位专家觉得不爽,凭啥丫花15分钟评标拿的钱和我们一样。但是胡搅蛮缠就显得多余而没有肚量了,和没有见过钱似的,真正的专家会在乎这几百块钱吗???没有在现场,具体情况不清楚,不做评论。
作者: landfox    时间: 2010-7-14 10:27
关键什么是真正的专家,要求具有一个标准,是个人认为其为专家就为专家,还是具有什么证书的专家。抽中的都是专家库中在册的,不存在专家真假的问题。即使我们评审时请的院士,如果给的费用不够,我们都担心下次请是否来,不过有你这么一说,以后我干脆不给评审费了,不来的肯定不是真正的专家,不过我们失业的时候也到了
作者: gump1979    时间: 2010-7-14 14:28
我个人认为作为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专家库中的专家,更多的应该体现社会责任和专业意识,如果接受不了低专家费,何不自行从库里退出。我认为合理的专家费应该略高于此专家小时工资即可。
打个比方,某地,一般的高工月工资为1万,则平均下来,日工资为500,半日工资为250,那么,评半天标,考虑交通费用,给400块钱,评一天标,给600块钱,我想还是可以接受的。
通告里几位“专家”为人治学到这种程度,也算是JP了。
作者: landfox    时间: 2010-7-14 15:58
招标代理体现的对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执行,多么嵩高,还收什么费,没有奉献精神的就不要从事招标这样嵩高的工作了,以后招标代理都免费了。
    自己数钱,对专家说,你嵩高点,就少拿一点,给我多分一点。
    在一个招标项目中评标专家总的费用不高,为什么总喜欢对评标专家克扣,是因为总以为评标专家是花钱雇的,总认为可以指手划脚的,是弱势群体,但承担的责任却是最大的,稍微有焛失,投诉等就是评标专家承担责任,不会因为劳务费少而少承担责任。
  总看到小偷吃肉,没有看见小偷挨打。
作者: jinhaixia    时间: 2010-7-15 10:39
有意思的是,现在监管招投标活动的监管部门,有几个是懂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

指望这些外行来监管,作用是什么?能达到什么效果??
作者: itswonder    时间: 2010-7-26 10:11
总看到小偷吃肉,没有看见小偷挨打

呵呵,拿专家和小偷相提并论[s: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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