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8楼splillian于2010-07-09 13:34发表的 : 检察怀疑串标应该先有证据才能停止招标。 而该案例中监察人员仅仅根据报价较为离谱怀疑投标人恶意串标,并建议招标领导小组停止招标。 这个作法很没道理。 第一,当时还缺乏足够的串标证据,仅是怀疑。 第二,即便投标人是串标,也应该按照招标程序由评标委员会宣布投标人串标,本次招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