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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资格预审,经市政府分管招投标工作领导审批,所以现在我们这里基本上是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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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磨古力
时间:
2010-7-15 09:28
标题:
资格预审,经市政府分管招投标工作领导审批,所以现在我们这里基本上是资格后审
第四条 深基坑建筑、高层建筑、大型桥梁、污水处理、地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项目等技术特别复杂工程和设计文件有特别要求的工程项目可进行资格预审,其他项目原则上进行资格后审。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招标人提出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政府分管招投标工作领导同意。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0-7-15 10:26
资格后审节约时间,但是如果投标人过多,浪费的是社会成本。还是应按项目特点来。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7-15 11:09
楼主的发言涉及到两个问题,看得还不太清楚,是否需要补充?
第一个,是什么文件或者办法的“第四条”?这样的规定如何?
第二点,是否最后必须经过副市长亲自批准?不太明白这里面的程序,是加强管理;还是职权不清或者越权、干涉具体工作
?
楼主能否进一步说明:是介绍经验做法,还是希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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