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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财政部的这个处理决定叫好!!!!!! [打印本页]

作者: wsytl1976    时间: 2010-7-21 20:35
标题: 为财政部的这个处理决定叫好!!!!!!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二号)》,公告内容是北京市太极华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址信息系统采购项目投诉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案的处理决定!!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19号令)公布施行已近六年,财政部第一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名义发布信息公告,而且是在5天之内连发两个,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号)》发布的是确认和审批的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只是一则普通的公告。而第二号发布的就是集中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投诉中“败诉”的公告,而且“败诉”的一方是名头响当当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联想到论坛内前段时间的一篇文章恶意质疑缘何泛滥》和我自己针对那篇文章所写的《政府采购怪现状(六)——所谓的“恶意质疑泛滥”》,真是感慨良多啊!!  

我个人内心更希望这是财政部有意为之、更希望这是财政部看到了集中采购机构这一群体中存在的巨大问题,或者是对早已看到的问题今后不再容忍的先兆!!
作者: wsytl1976    时间: 2010-7-21 20:3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二号)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0-07-20 08:47:47 浏览次数: 【打印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9号令)第8条的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址信息系统采购项目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名称:北京市太极华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名称: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关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址信息系统建设项目Ⅰ期工程网络设备采购与集成项目”(项目编号:GC-HG090387)的质疑处理存在问题,于2010年1月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正式受理,并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征求了相关当事人的意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本机关于2010年6月7日依法作出投诉处理决定(财库[2010]61号)。
三、处理结果
本机关认为,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违反了法定程序,且超出了法定权限,影响了采购活动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6条、第51条、第54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第63条的规定,本机关做出如下处理决定:1.质疑答复结果无效,责令被投诉人重新答复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的质疑。2.被投诉人应当根据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的制度规定规范质疑答复行为,加强文件管理工作。
                                        年七月二十日
                                                        




公告原文地址http://www.ccgp.gov.cn/gg/1158627.shtml
作者: wsytl1976    时间: 2010-7-21 20:42

建议大家和下面这两篇帖子对照着看:

一、《恶意质疑缘何泛滥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50282


二、《政府采购怪现状(六)——所谓的“恶意质疑泛滥”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50301


作者: wsytl1976    时间: 2010-7-21 20:50

发现两个问题:

一、本案的投诉审查时间,跨度长达半年;

二、相关当事人名称里,投诉人名称为北京市太极华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处理结果中“责令被投诉人重新答复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的质疑”,呵呵,看来财政部也有打盹的时候!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0-7-21 20:57
看楼主高兴的,说明中国的老百姓其实要求很低的,给个忽悠就会高兴几天。
作者: wsytl1976    时间: 2010-7-21 21:01

老瓦两点都说对了:

一、我看到这个公告的确很高兴;

二、这也许真的只是一个“忽悠”。
作者: kjgsgw    时间: 2010-7-22 08:31
中国的老百姓就是好,就是善良,如果台前幕后的一切现眼后,也许楼主就不会如此叫好了,尤其巧遇汉瓦:姜还是老的辣,个中滋味一品就了然其中。
作者: hetan719    时间: 2010-7-22 08:50
  这样的信息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是鲜见的,但我相信我们能越来越多地看到。这样的信息公告来得似乎有点迟了,可能将来的进程也会十分曲折,但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会是一个好的开始![s:125]
作者: 骄阳    时间: 2010-7-22 09:36
公正!希望这样的公正让人们习惯而不是鲜见。民主公平的体现!
作者: mindudu    时间: 2010-7-22 09:44
这确实是一个好消息~~
作者: ghostcn    时间: 2010-7-22 11:38
路遥知马力.....再看看吧....
作者: huandaobid    时间: 2010-7-23 08:46
引用第7楼hetan719于2010-07-22 08:50发表的  :
  这样的信息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是鲜见的,但我相信我们能越来越多地看到。这样的信息公告来得似乎有点迟了,可能将来的进程也会十分曲折,但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会是一个好的开始![s:125]

请注意时间,时间是消磨一切的好办法。
作者: wsytl1976    时间: 2010-7-28 17:22

第三号是关于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2009年度集中采购工作考核情况的公告!!

连续两个公告都是针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给了我无限的希望和联想~~~~~~~~~~
作者: 临耳    时间: 2010-7-31 19:32
标题: 回 12楼(wsytl1976) 的帖子
有理由心存希望,两个公告的确是个好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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