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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案例:抽屉里的一万元钱 [打印本页]

作者: 招标投标人    时间: 2010-7-22 12:26
标题: 案例:抽屉里的一万元钱
    “这绝对是Q公司陷害我。去年他们公司也给我送过钱,并让我和专家通融通融,让他们公司中标。我没收他们的钱,还拒绝了他们的要求。他们怀恨在心,所以找机会整我。”在遭到当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查时,某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负责人解释说。据介绍,某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负责人过完端午节刚回到工作岗位后的第二天,就接到“暂时不用上班,回家等候处置”的口头通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今年6月2日,某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负责人请好假,欲到省城做个小手术。就在他准备离开时,和他比较熟悉的Q公司的一个项目经理突然走进他的办公室,很不识趣地问东问西,迟迟不肯离去。其间,代理机构负责人肚子有些不适想去趟厕所,但Q公司的项目经理还是没有离开的意思。由于重要资料已经锁在抽屉里,而且就离开几分钟,所以代理机构负责人放心地离开了办公室。

  当代理机构负责人再次回到办公室时,Q公司的项目经理已经走了,但他桌上多了一万元钱。当他打电话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时,对方的手机却提示关机。由于忙着回家收拾去省城的行李,他便把钱放在了办公室的抽屉里,准备看病回来后,再把钱退回去。

  6月11日,代理机构负责人回到了工作岗位。当他再次联系Q公司项目经理时,电话的提示音为“对方已停机”。该负责人没办法,只有拔打Q公司的办公电话,联系将一万元钱“丢”在他办公室的项目经理,但Q公司的人却说这个项目经理提前请假回老家过节了,要端午节后才能回来。

  代理机构负责人左思右想,最终还是没有向领导反映此事。“反正过节后他就回来了,我还他就是了,再说我也没有受他之托,答应为他谋利或者已经为他谋利了,没什么可怕的。”就这样,代理机构负责人和家人度过了愉快的端午节。

  可没想到节后第一天上班,代理机构负责人依然找不到这位“丢”钱的项目经理。多次追问后,Q公司的人才很不耐烦地说:“他明天就回来了,你有事直接找他,不要再打电话了。”代理机构负责人以为次日把钱一还,就没事了。但第二天一上班,他就收到了“回家等候处置”的通知。刚得到这个通知,这位负责人还一头雾水--我做错什么了吗?后来一位下属悄悄告诉他,说他收受了Q公司一万元钱的贿赂。

  情急之下,他赶紧给Q公司项目经理打电话,没想到接通后Q公司的项目经理却对他说:“那个标你已经答应让我们中了,可别说要反悔的话啊。”

  这时,代理机构的负责人才明白这一万元钱根本不是要讨好他,而是要陷害他的。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可可
作者: 月之江    时间: 2010-7-22 12:31
呵呵,人心险恶。
作者: 沙儿黄    时间: 2010-7-22 13:01
这种情况是不是该拨打110呢
作者: myjing8686    时间: 2010-7-22 13:51
好阴险啊,居然用这种手段,不过我觉得那个代理机构的负责人处理钱还不够果断。向这种不安分的钱应该非常果断地直接送到那个Q公司或者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拖一天麻烦一天啊!
作者: kjgsgw    时间: 2010-7-22 14:05
标题: 回 楼主(招标投标人) 的帖子
身在江湖中,居险恶,而不觉察,难矣。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0-7-22 14:46
没看明白!
某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负责人没把钱的事和任何人说,当时办公室估计也没第三人作证,那么Q公司项目经理是如何能诬陷呢?难道司法机关仅凭Q公司项目经理承认就认定了吗?
作者: wychestnut    时间: 2010-7-22 15:32
要说他一点儿也没心动,白菜萝卜都不会信的
作者: wsytl1976    时间: 2010-7-22 15:59
这个《政府采购信息报》的可可又来了~~~~~~~~
这种文章应该投稿到《故事会》~~~~~~~~~~~~~~~~~

政府采购怪现状(七)——《政府采购信息报》的可可究竟是何许人?!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50722

作者: heluhua    时间: 2010-7-23 08:08
这个贴子想想也有不合逻辑的地方,但生活要比理论丰富一万倍不止,贼还有笨贼呢,谁知道真有这种事吗?推断总是推断,要想证实楼上的疑问,最好还是看看能否把贴子的真实案例找出来,各地网友费费心。或者可可也能现现身说明一下。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0-7-23 09:00
  不是说一开始老找不到人吗?手机也联系不上,后来怎么就1860(一拨就灵)了呢?
个人猜想:
  1、这个Q公司的项目经理是姓孙的:不是孙猴子本人也是孙猴子他家亲弟弟,该出现的时候,一定会出现,不该出现的时候坚决不出现。
  2、这个Q公司的项目经理的手机一定是联通的网络:别人需要联系他的时候,经常不在服务区;别人不太想联系他的时候,信号老强呢!

  佩服佩服!
作者: lingsir    时间: 2010-7-23 09:06
该负责人处置不当哦,应当在发现对方突然不接电话的时候告诉领导,这有一笔不知是谁放的钱(千万不能说是知道谁。。)。。。。。。。。。。。。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0-7-23 09:37
不知道的钱就应该交警察叔叔。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7-23 11:39
无论作者的原意如何,这个采购小故事还是给人们提供了一个值得思考和讨论的案例;它与其他通常的“反腐招标”不同,另有一番情趣。


本人初步的思考,觉得有三方面的问题值得研究:


1)对于招标代理来说,如何做,才能更好的证明自己没有贪污受贿?是否应该及时向领导或者纪委汇报?


2)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如何监督具体的负责招标采购的人员,是否有一点蛛丝马迹,就采取停职审查的措施?如何不冤枉好人,也不放过坏人?


3)对于投标人来说,这种做法值得学习和提倡吗?不管被“冤枉”的人是否应该,假如,只需一万元,就可以排斥甚至打到一个对手,那样的话,成本实在是太低、太合算了!


不过,我个人以为,这种做法,属于下三滥,人格太低,手段太不地道;


大家以为如何?  希讨论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0-7-23 13:47
引用第7楼wsytl1976于2010-07-22 15:59发表的  :

这个《政府采购信息报》的可可又来了~~~~~~~~
这种文章应该投稿到《故事会》~~~~~~~~~~~~~~~~~

政府采购怪现状(七)——《政府采购信息报》的可可究竟是何许人?!
.......

即便当故事会看也不太合适合。我国司法、纪检监察人员素质、智商再低也没底到这个地步吧。要不就是作者没写清楚???建议把这个帖子删了,或者请作者补充清楚。
作者: explorer    时间: 2010-7-23 16:24
处理不够果断,对方放下钱之后反复联系都联系不上,应该能意识到异常了,还不赶紧处理,最起码应该上报公司,就不会这么被动了
作者: jsdfxzl    时间: 2010-7-29 17:38
要保持清醒头脑,要有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找不到人,上交单位或按规定上交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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