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再更改招标方式合理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小钝刀    时间: 2010-7-22 16:29
标题: 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再更改招标方式合理吗?
新人报到!在这里看帖已经很久了,收获颇多,多谢各位童鞋老师!

我以前经历的一个项目,首先我在国际招标网上看到它的招标公告,招标方式是国内公开招标。然而在我与招标公司联系时,却被告知该项目采用邀请招标,而我公司并不在邀请之列。于是我指出这种做法与其招标公告不符,对方答复:该项目招标在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可以通过申请来更改招标方式。

虽然后来我们通过与业主沟通参与了该项目,但这个问题一直在困扰我。

若招标公司与业主一起,通过这种更改招标方式的行为,来阻止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对投标人的利益无疑是一种损害,这种做法合理吗?
作者: wjjst    时间: 2010-7-22 17:21
就工程建设项目国内招标而言,经过相关的审批手续后改变招标方式还是允许的,相关依据如:

1、国家的规定如《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2001第9号令)第十一条: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向原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
2、地方的规定如《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沪建交联[2008]455号)》:必须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需变更招标方式的,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中变更招标方式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申请变更招标方式,立项时又未核准招标方式的项目,由市建设交通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变更招标方式的申请进行核准。核准后,方可变更招标方式。建设单位申请变更招标方式,应当先征得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同意。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0-7-23 09:23
虽然是可以的,但应该尽量避免,除非是投标家数太少,或符合条件的太少。
但如果真的需要,干吗不在公告前就考虑仔细提前申请邀请呢?毕竟“公告”一词当释义为: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公文。
最好不改为好。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0-7-23 09:49
个人认为应该在原发布公告媒体上发布更改招标方式的声明,说明更改理由,并告知潜在投标人招标方式的更改已经有关部门重新核准。
作者: 小钝刀    时间: 2010-7-23 10:51
谢谢楼上三位的解答。
[s:287]
作者: jinhaixia    时间: 2010-7-24 14:16
受益匪浅!![s:89]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