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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未中标单位标书如何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耷拉    时间: 2010-8-20 23:21
标题: 求助:未中标单位标书如何处理??
1 、未中标单位的标书如何处理??
2 、中标单位的标书正本是归建设方存档还是由招投标公司保存??
3、以上规定是否有正式的国家发文??

谢谢!!
作者: 月之江    时间: 2010-8-20 23:51
没有,我们这里是由全部发放,如果要存,就存交易中心吧。,之后再处理、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0-8-21 09:47
1、招标文件中会将投标文件是否归还(存档的留几套)注清楚。如果没有写,投标人可以提出招标文件的质疑,请求回答。
2、投标文件正本应归招标人所有,因为招标人要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响应内容签订合同,当然是正本为准。代理机构只是存档所需,远没有招标人的那么重要。
3、国家的文件没有对是否归还投标文件做具体规定,但文件存档政府采购的相关文件中有规定。


其实,投标文件的提交份数为留够存档的即可,由于评委比较多,又都得人手一套时,存档的留够数剩余的还是还给投标人比较好。过去都是两个评委看一套,现在都图省事,更过分的还有得多出一套,因为正本要供大家查阅。根本不考虑社会成本的节省。
作者: 初生雪莲    时间: 2010-8-21 09:50
请见论坛里的这个帖子(hhh1969网友发起的《招标后,什么资料要代理公司存档?》),也许会有一些帮助: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41882&keyword=%B4%E6%B5%B5
作者: 耷拉    时间: 2010-8-21 14:36
我明白了,谢谢各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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