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5楼sdsitc007于2010-08-24 15:26发表的 回 4楼(wsytl1976) 的帖子 :
因为不能用其他专家否定评标专家的评标结果,所以监督必须要在评审结果之前。
可以尝试以下办法:
1、引入监督专家。除了评标专家外,再随机抽取3人以上单数的专家组成监督专家,对评审专家评审的合理性进行监督;
2、各部门联合监督。例如可由财政局采购办、监察局等监督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进行监督,若认为有问题,可对其提出修改意见。
引用第7楼sdsitc007于2010-08-24 17:52发表的 回 6楼(wsytl1976) 的帖子 :
是啊,今天跟采购办的监督人员聊天,还说政府采购根本不适合中国的国情,走下去搞不好就是死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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