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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也看 合肥招标模式 连载 [打印本页]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8-26 10:36
标题: 也看 合肥招标模式 连载
也看 合肥招标模式


最近,对于合肥招标模式的问题,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不少报刊媒体,接连发表文章,介绍“合肥模式”。如:新华网的《合肥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调查:干部少出事 群众多受益》;
其他报刊的:《招投标“合肥模式”受国家肯定》;《合肥招投标谋划“千亿元发展规划” 》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2009-11-24 ;经济参考报的《 “合肥模式”探路招投标体制改革 》 等等。                          。

本人再次发生对此问题的兴趣。再次试图搜索,给大家提供一点参考信息。很可能不全面,还请补充和纠正。不过,对多数网友来说,还是希望:只看不说。

初步打算的提纲:

第一方面 :背景

第二方面 :突出特点是 集中进场;统一监管 ……

第三方面 :投标人的会员制和网上操作

第四方面 :招标文件的规范前后对比

第五方面 :节约资金和评标秘诀

第六方面 :年轻人挑大梁

……   ……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8-26 10:38
第一方面的介绍
背景包括两点:大建设的背景和合肥统一招标市场


关于合肥大建设和开展招标的宏伟规划的情况,可看这2篇报道:

   合肥“大建设”项目来京寻求对接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009-11-18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何苗北京报道】日前,合肥市携总投资达1900亿元的202个大建设项目北上“寻亲”,预计将有100多家国家或地方顶级施工、设计、监理公司赴合肥“操刀”重点项目建设,其中35个项目有望获得“国”字号保障。

  合肥市此次赴京推介的大建设项目达202个,涉及交通、环境综治、公用事业、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等多个门类,总投资达1900亿元。其中,大型央企合作项目建设达到35项,总投资约570.97亿元,这意味着这些项目有望由“国字号”企业承担建设任务。


  合肥铁路枢纽南环线和高铁站、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巢湖航道、派河码头、平板产业基地建设、中盐红四方重组搬迁、航空产业园……推介表显示,这200多个重点项目与合肥大建设的步伐息息相关。将一批大项目一揽子交给市外企业,在合肥已经不是第一次。仅去年底以来,合肥高层就已赴京两次,热忱邀请大型企业来合肥投标参建。此次北京之行,是合肥市继去年12月经营性用地北京推介会、今年9月老城区改造项目北京推介会之后,第三次与在京的大型施工企业零距离接触。

合肥对于央企、名企不满足于请进来、干一番,更努力谋求将这些优势资源变成自家队伍据悉,在合肥参与大建设的外来单位,已有37家在合肥建立了分支机构,中煤三建、中建七局二公司、中铁二十四局安徽公司、中铁十局三公司等将总部落户合肥。

  合肥招投标谋划“千亿元发展规划”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2009-11-24

  中安在线11月23日讯 记者从合肥市招管办召开的2010年工作务虚会上获悉,2010年该办将制定“千亿元发展规划”,使招投标市场在三年内实现年交易总量1000亿元以上。

  这个规划将委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知名专家、教授,结合安徽省、合肥经济圈、合肥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未来3年合肥招投标市场科学发展的思路、目标、实施步骤等,达到一年打基础,二年大变样,三年大发展,使招投标市场年交易规模逐年提升,三年内实现年交易总量1000亿元以上。会上,安徽大学两名教授、博士受邀为明年合肥招投标工作进行深入谋划,确保2010年工作计划目标准、措施实、任务全面完成。

  据悉,2010年,合肥将努力打造全国“体制最新、效率最高、环境最优、制度最完善、交易最公平”的阳光招投标市场,进一步擦亮“集中进场、统一监管、委托执法、管办分离”等具有“合肥模式”的招投标管理机制品牌,进而为合肥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站好岗、把好关”,为合肥大建设节约资金、保质量、保安全、保发展。(曹维保、宋艺)

    来源: 中安在线  

    保存时间:2009/11/24
    原标题: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http://www.ctba.org.cn/list_show.jsp?record_id=121288

我只知道,现在,几个“中字号”的大型招标代理公司,一年的总金额也只有100多亿;而合肥一家,三年内即要做到1000个亿,那是多大的气魄!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8-26 10:47
再看看合肥统一市场的情况。

在2007年,合肥发生了一件轰动全国的“合肥国土局综合楼空调招标排斥国产”的事件。当时,本人写了“八问”追问此事件的来龙去脉;可惜,只知道最后由于市长批评,重新招标,结果是国产空调——即格力空调中标,事情告一段落。

  八问“合肥空调事件”的蹊跷
网址是:http://bbs.ebnew.com/read.php?ti ... 1%B5%C4%F5%E8%F5%CE


当时,本人从招标人(合肥文化行政新区)的网站上,下载了两张“综合楼”的图片:

2006729103941734合肥综合楼1.jpg (46 KB, 下载次数: 830)

2006729103941734合肥综合楼1.jpg

2006729103941580合肥综合楼2.jpg (38 KB, 下载次数: 895)

2006729103941580合肥综合楼2.jpg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8-26 10:48
是不是招标项目即涉及此楼?我当时不知道。由于看到资料说,

【建设规模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综合楼工程位于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东,合肥市工商联总商会大厦南,合肥市地税务局北,总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 】

这个地图,有某些位置标记,但是不全,仅供参考:

合肥 行政中心 地图.jpg (20 KB, 下载次数: 815)

合肥 行政中心 地图.jpg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8-26 10:49
【(合肥国土局长)赵育民介绍说,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综合楼位于合肥市新政务区内,将为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及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等5家单位的办公场所,该项目属于“交钥匙工程”,所有装修费用均由财政划拨。】

而laochan 跟帖说,那是“行政中心”。




现在,我们就再仔细看看这个行政中心,怪不得各地领导队纷纷参观以后十分的羡慕;我也感到令人耳目一新啊!


这是被人们称为是“双子星”的合肥行政中心远望照片:

合肥政务新区双子楼.jpg (29 KB, 下载次数: 880)

合肥政务新区双子楼.jpg

合肥人文景观·政务新区1.jpg (91 KB, 下载次数: 846)

合肥人文景观·政务新区1.jpg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8-26 10:52
该项目曾经获得设计一等奖:
优秀设计作品展示     

合肥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综合楼   
   




     项目名称: 合肥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综合楼    获奖等级: 一等奖
     完成单位: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类  别: 公共建筑
     设计人员:

     概述
     本项目位于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内,它是规划建设中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的中心地带,也是未来合肥市的行政文化中心。政务综合楼包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班子,它是合肥市的最高行政机构,也是带领合肥人民改革开放、与时俱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指挥中心。2005年底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得到业主、社会以及业内人士的一致好评。
设计基本原则
   1、“规划与环境有机融合”的设计原则
   2、“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
   3、设计风格定位:生态、文化、现代风格的政府办公建筑。
总体布局设计特点
1、尊重历史文脉,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设计入手,通过完整统一、均衡、对称的建筑布局设计及城市景观设计,使之与政务文化新区主轴线取得较好的对位与对景关系。
2、整座建筑为对称式建筑群,其建筑主轴与政务文化中心区主轴相重合,圆形建筑形式较好地与中心区总体环境协调,发散式的交通组织与城市路网有机结合,使交通组织顺畅、合理、科学。
3、根据基地地块呈“灯笼”形的实际情况形成与政务文化新区主轴线相重合、以圆形母题为主的政务文化中心建筑群。主楼为两栋“叶片状”对称型超高层建筑,辅楼为两组“双圆心式”多层中庭式办公建筑。会展中心为“圆形”中庭式建筑,会堂为“钻石形”二层大空间式建筑。

合肥人文景观·政务新区2.jpg (63 KB, 下载次数: 893)

合肥人文景观·政务新区2.jpg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8-26 10:56
如果再看到一些详细的照片,令人更是拍案叫绝;我甚至想,如果老朽能够年轻几十岁,一定争取到合肥行政中心工作。在那现代化的、节能低碳的、清新明快的环境中工作,定能大大提高思想觉悟,从而把“为人民服务”的口号挂在墙上,时时说在口头上;定能常常想到和几百万市民一起“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


另一名设计师发出的实景照片:



大楼外景

袁毅设计作品 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综合大楼室内设计-政务大楼外观实景 11.jpg (172 KB, 下载次数: 823)

袁毅设计作品 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综合大楼室内设计-政务大楼外观实景 11.jpg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8-26 10:58
这是一区中庭

袁毅设计作品 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综合大楼室内设计-一区中庭.jpg (150 KB, 下载次数: 795)

袁毅设计作品 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综合大楼室内设计-一区中庭.jpg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8-26 10:59
这是  一区中厅第二张

袁毅设计作品 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综合大楼室内设计-一区中庭 1122.jpg (148 KB, 下载次数: 905)

袁毅设计作品 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综合大楼室内设计-一区中庭 1122.jpg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8-26 11:01
这是  五区办事大厅

袁毅设计作品 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综合大楼室内设计-五区办事大厅.jpg (184 KB, 下载次数: 822)

袁毅设计作品 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综合大楼室内设计-五区办事大厅.jpg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8-26 11:02
这是休息厅

袁毅设计作品 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综合大楼室内设计-休息厅.jpg (192 KB, 下载次数: 623)

袁毅设计作品 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综合大楼室内设计-休息厅.jpg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8-26 11:04
这是  “连廊”

袁毅设计作品 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综合大楼室内设计-连廊.jpg (159 KB, 下载次数: 662)

袁毅设计作品 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综合大楼室内设计-连廊.jpg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8-26 11:05
这是   二层中厅

袁毅设计作品 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综合大楼室内设计-二区中庭.jpg (293 KB, 下载次数: 558)

袁毅设计作品 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综合大楼室内设计-二区中庭.jpg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8-26 11:07
这是    千人会议厅

袁毅设计作品 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综合大楼室内设计-千人会议厅.jpg (178 KB, 下载次数: 595)

袁毅设计作品 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综合大楼室内设计-千人会议厅.jpg

袁毅设计作品 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综合大楼室内设计-千人会议厅局部.jpg (282 KB, 下载次数: 636)

袁毅设计作品 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综合大楼室内设计-千人会议厅局部.jpg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8-26 11:08
这是   电梯厅

袁毅设计作品 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综合大楼室内设计-电梯厅.jpg (161 KB, 下载次数: 660)

袁毅设计作品 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综合大楼室内设计-电梯厅.jpg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8-26 11:09
这个是   250人的会议室

袁毅设计作品 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综合大楼室内设计-250人大会议室.jpg (203 KB, 下载次数: 628)

袁毅设计作品 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综合大楼室内设计-250人大会议室.jpg


作者: david    时间: 2010-8-26 15:02
的确很气派
政务区概念已经搞了快10年了
作者: bbbylkwhm    时间: 2010-8-26 15:42
确实很漂亮、很气派!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8-27 11:15
大家也可以参看有关的视频介绍;这是网址:

    视频: 合肥政务新区政府办公大楼
     http://v.youku.com/v_show/id_cb00XNjQwNDkyMA==.html



虽然,在网站论坛上,也有那么几个“不明真相的群众”,在叽叽喳喳的说什么,行政中心花费了纳税人的23个亿??

象这样的小事,我是不愿意追问的;所以,到底它是不是那个3万7千平米的“国土资源局综合楼”或者花费了多少资金,我是不知道的。还是关注一下它的使用吧。有报道介绍: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8-27 11:19
合肥市政务大楼

合肥市政务中心共分三个功能区。A区为主办公区,两幢单体结构主楼,均为32层,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大部分部、委、办、局办公区域,其中31层、32层为观光层,设立城市发展史和国际友城两个展厅,有限制地向市民开放。

B区为综合功能区,主要是部分政府机构、行政服务中心、档案馆、信息化机房及餐饮接待中心,以及商务服务设施,包括银行、超市、邮政、医务等。

C区为会议中心和礼堂。设有会见、会议、展览厅22个,包括4个会见厅、3个250人以上会议室,13个50人以上会议室及综合展厅、多功能厅等;礼堂有550人、1000人大会堂各1个。

根据此前的初步安排,各机关的办公地点位置大略如下:东楼为市委、市人大、市纪委,西楼为市政府、市政协,按照工作联系与机构排列统筹安排市委、市政府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位置。从上到下,东楼依次为市委、市委工作机构、市人大、市纪委、市委工作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市政府部门、市群团组织;西楼依次为市政府、市政府部门、市政协、市政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这些单位、部门除从事文字、涉及保密工作的处室外,其他各单位将尽量设大办公室,实行敞开式集中办公。

据悉,经过统筹考虑、反复研究并征求各方意见,此次搬迁安排入驻的单位有50个,入驻总人数近2000人。其中,A区安排40个单位,即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办公厅,市委工作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市群团组织等。B区安排了10个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档案局、机电行办,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市群团组织等,设置了信息资源管理中心。(责编:文丑)

联想到当初国土局局长的话,这个“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该包括在行政许可中心之内。

遗憾的是,我至今未能搞清楚,到底那个“合肥国土局综合楼”和这里的行政中心是什么关系?网上也有消息说,原来“行政中心”的名字是“地税大厦”;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一个小小的问题是:我使用著名的“百度”搜索。竟然没能发现一条与“合肥行政中心”有关的招标公告。难道,它的办公楼,它的施工与设备都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我觉得头昏眼花;究竟是这个“全国首创的模式”,它自己不阳光,还是我自己老年痴呆?!

啊,尊敬的马同志、列同志,指导一下如何看待中国目前的招标投标吧!

啊,神圣的佛祖,恳求您再派观音同志下凡一次,寻找新的取经人吧!

啊,亲爱的悟空同志,借我一双慧眼吧!

啊,年轻有为的彦宏同志,赶快把你的百度升级到千度和万度吧!

……   ……
作者: aaronxu_cn    时间: 2010-8-27 11:34
[s:298],合肥市招投标中心是在市政府大楼搞好以后才有的。当时的招标似乎都是政务区建设办公室自己招或者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招的,后来有了中心以后就不允许招标代理公司代理了。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1 11:12
第二方面 :突出特点是 集中进场;统一监管 ……



合肥模式的要点是什么?

个人的理解:合肥模式,概括起来可以用两句话表达。

一句话是 ““一委一办一中心” 的组织架构。

这是指组织结构的模式。即:

一委:成立以市长为首包括各个相关部门领导在内的的“合肥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

一办 :指的是“设立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投标办公室),负责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有关交易规则,负责招投标市场的统一管理,监督交易行为,受理交易投诉,对有关招投标管理部门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县招标投标机构业务。”

     一中心 :指的是:【建立统一的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整合我市现有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土地有偿使用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产权交易中心,组建统一的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集中办公,负责具体交易的操作。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组建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产权交易中心与原主管部门脱钩,市土地有偿使用服务中心暂时保留原管理体制,业务上接受市招标投标中心的统一管理,待条件成熟时再与主管部门脱钩,4个中心的牌子暂时保留。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由市招投标办公室负责管理。】

据我查询:2006年12月25日成立合肥招标投标中心。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1 11:13
我们来简单的分析一下:

这种组织结构模式,最近的《中国建设报》文章《安徽省探索有形建筑市场模式改革侧记》中,称之为“政府直接管理”模式。

以本人的愚见,这种模式并不是首创。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国引进国际上通行的招标的办法,来解决当时比较突出的“盲目引进”和“重复引进”问题的时候,依据国务院【1985】13号令的精神,成立的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和8个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就采取过类似的措施。比如,我所在的天津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就是和“天津市机电设备进口办公室”合署办公,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而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很长一段时间,也有过和“国务院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合署办公的经历。那是由于当时开拓招标投标十分的困难。记得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的主任陈守愚同志说过,开办费是借来的20万元钱;不是亲身经历,恐怕难以理解那种居无定所(转载者注:指的是办公场所)的感受……在那极其困难的条件下,我们的前辈领导和其他同志们,一边艰苦奋斗,闯出一条中国式招标投标的道路,一边依靠国家的和政府的大的权力,去战胜各种地方或部门的小权力……所以,我个人的看法,那还是有一定历史作用和积极意义的。

后来,随着改革的深入,随着《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贯彻实施,人们认识到“政事分离”“采管分离”,等等。审批部门回归政府;招标工作,回归“市场下的招标代理机构”。那代表了中国“法制化的进程”……

而合肥模式中,“一委”的意义咋一看来并不是很大,因为“采购招标”是一种正常的日常的工作;有没有这个委员会,反正,都是市长应该管的事情。细想起来,它的重要意义,可能在于成立下面的“办公室”。委员会一年开不了几次会,但是,有了它,市长更容易指挥各个局长,不管他们拿出什么上级的指导意见;而办公室,则被因此授权(114项),起到了实际上的重大作用。

办公室下属的“招标中心”,则是全市统一的,更是唯一的招标机构。

如果用人们通俗的话来讲,这就是:兼“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为一身的一个机构”……让我说什么好呢?

也许是“当局者迷”吧,反正,每当我回忆起招标初期的“合署办公”,总以为那是历史的局限所造成,而对开拓采购招标的前辈们,心中还是充满了理解和敬意;

也许是不了解情况吧,反正,每当提起如今的合肥“三位一体”的模式,我总有种种疑虑:

这个“三位一体”的首创模式,到底是值得推广,还是应该否定?

这个作为“事业单位”的市招标办,应该被授权114项“权力”吗?

当市“政府采购中心”变成了招标中心下属的一个“部”的时候,它还具有《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集采机构”的法定属性吗?

这个统一的市招标中心是什么性质,它有招标资格吗?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是“大政府”方式;是应该由政府集中更多的权力,还是应该“小政府”,减少可以减少的“审批”,把一些可能的事情交给市场……?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1 11:17
我看到最近的一个消息,据合肥市招标办报道,2010年7月4日,合肥市招管办举办招投标专家政策法规暨业务知识培训大会 ,此次大会是自2006年市委市政府进行招投标体制改革创新以来首次召开的专题大会,近1000名专家参加了会议。

陈华副主任宣读了2009年度优秀评标专家表彰决定及颁发资深专家聘书的决定。与会领导并为10名优秀专家颁发证书、304名专家颁发聘书,优秀专家代表仇垲、沈致和作了发言,以自身为例,与大家分享招投标市场环境和评标工作感受,引得各位的共鸣,振奋了大家的精神。

培训会上,市招管办党组书记、主任耿延强工作了总结讲话。首先肯定了专家评委在服务和保障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创造公正、公平、规范、有序的招标投标竞争环境所作出的贡献,对各位专家付出的汗水和智慧表示衷心感谢。耿延强主任在讲话中指出,各位评委一要自觉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积极掌握新要求、新技术、新规范,努力提高评审水平,促进招投标活动的科学发展;二要慎重用权,廉洁自律,做到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独立客观的参与评审活动,在评标中主持公道、不徇私情,经得起各种诱惑的考验,保证招标结果的公平公正,为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把关;三要不负使命、认真评审,评标专家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充分认识到项目评审的重要性,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耐心细致地参与评标,慎重对待每一次评标,提交真实可靠地评审意见;四要加强队伍建设,从专家肩负的政治任务、事业要求、纪律要求、职业道德等方面强化建设和管理,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专家队伍,确保经评审项目让市委市政府放心、人民群众信得过,保证评审结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有效促进全市招投标事业健康发展。】

我感到,该办领导的这次讲话还是讲究现实的,反映了民意的。

如果说,合肥的采购招标事业有了一点成绩,也是在贯彻《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过程中,广大群众(包括专家们)共同努力的结果!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0-9-5 16:32
推荐一份资料供楼主考证使用:因帖主是协会管理人员,对相关政策把握比较准确

有形建筑市场自身须在法治之内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16454

相关内容:

三、国务院的相关规定 关于这些所谓有形建筑市场,国家有没有做出规范改革的明确规定呢?答案是,不仅有,而且三令五申。遗憾的是没有得到尊重和贯彻,更多的是对策和拖延,因为相关地方和部门的相关官员,绝对有足够的水平和能力真正落实好国务院的要求,只是他们愿意不愿意的问题。下面我们先学习学习国务院的几个文件:

早在2001年,经国务院同意颁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2001]81号)要求:“有形建筑市场必须与政府部门脱钩,人员、职能都要分离,不能与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搞"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并责成“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起草有形建筑市场管理办法,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为了保证该项工作落到实处,*****(2001)81号还特别明确“要按照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统一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2002]21号)要求对于已经设立和运行的有形建筑市场必须与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脱钩,做到人员、职能分离,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并要求成立“不与任何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有隶属关系的独立管理机构”负责这些有形市场。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5 20:54
谢谢24楼“大力”版主的提醒!

最近,招标投标协会正在进行着对“有形建筑市场”的调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0办0发〔2009〕27号)的有关要求,掌握、了解各类有形建筑和建设市场资源及有形市场运行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正组织全国范围内的有形市场调研活动。为积极配合这次调研活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开展有形市场建设情况网上问卷调查活动,希望大家踊跃参与。我们将据此汇总、整理、分析,供有关部门参考。】

网上调查表的网址是:

http://www.ctba.org.cn/research/ ... xscjs_research.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6 09:35
另一句话是:确立了“统一平台、集中交易、委托执法、统一监管、自行代理、综合配套”的招投标运行模式。


合肥市有关领导介绍说:

【合肥市委、市政府2006年8月发布《关于建立合肥招标投标统一市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据合肥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安列介绍,这项改革的核心是建立全市统一的招投标交易平台,各类政府采购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矿产资源勘探开采权转让、国有集体产权股权转让等,必须一律“进场交易”,对于“场外交易”有关部门不办理后期手续,对相关人员严肃问责。2007年初合肥市出台第126号政府令,把全市原隶属建设、财政、工商等7个不同部门涉及招投标业务的114项执法权集中委托合肥市招管办统一实施,在全国率先实现招投标集中委托执法。】

根据我的理解,就是现行的各种采购招标投标活动,除了商务部主管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以外,一律必须到市统一的招标中心办理,在其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其他的,概不承认,而且,还要追究其有关人员的责任。

这样,一些缠绕其他地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甚至领导的问题,比如什么“两法冲突”问题,什么“六龙治水”问题,统统都不再存在。

这样一来,许多地区争论的什么制约招标人任意选择招标代理的问题,招标代理的各种资质问题,采购招标人自行招标的问题,等等等等,也不复存在。

现在,除了“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等名称还在保留以外,其公开对外的网站,也变成了和“合肥市招标中心”链接了;合肥政府采购中心这个原先的“集采机构”,现在只是招标中心的一个部门。
在2009年的时候,情况是这样的: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下设立五个业务部:  
  
业务一部:负责建设工程类项目的招投标业务操作;  
  
业务二部:负责政府采购类项目招投标业务操作;   

产权交易部:负责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类市场主体产权转让业务操作。   

业务四部:负责国有土地资源出让业务操作。

大建设部:负责大建设项目业务操作。】

《政府采购法》规定:

【第十六条 集中采购机构为采购代理机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


人们必然会有这样的疑问:变成了单位内部部门的业务二部,还有根据《政府采购法》实行“集中采购”的属性吗?

而负责一般的工程项目和大项目的“业务一部”和“大建设部”,有《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招标代理”职能吗?有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招标代理资格吗,是甲级,还是乙级?

按照《招标投标法》的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按照有关部委的政令,招标代理机构,应该申请有关的资质,并且“年审”。其中,包括:人员的情况,比如总人数多少,工程建设人员多少,占比例如何;其中,高级人员多少,占比例如何;每年的业绩如何,……

许多招标代理公司的网站,都会标明其拥有的资质证书。虽然,现状是有关的证书种类过多,但是,像合肥这种,只字不提资质的,我还是第一次看到。

当合肥模式被人们称赞为“值得推广的”首创模式的时候,我没有看到有谁依法对其本身的性质给出解释。

从合肥招标中心的网站,也看不出什么。一个号称“打造阳光,让权力退出”的招标中心,其本身却显得那么不透明。……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6 09:38
虽然,有关部门一再宣传合肥模式如何如何的好;但是,广大的从业人员心里有数。我高兴的看到,在2009年国家举行的首次“招标师考试”中,合肥招标中心有多位同仁通过了此次考试。有的人讲,比较准确的数字是12人。这有力的说明,广大从业人员还是注重按照国家的法律和部委的政令来学习和提高的!

上述“统一平台”,指的是“合肥招标中心”所办的网站:

合肥招投标网:http://www.hfztb.cn/hfzbtb/default.aspx

这是一个对内集申报和审批和对外公布信息功能为一体的网站;由于不是它的会员,本人无法了解更多的内情。

但是,可看到的是,该网站对于工程招标方面的信息,不是称之为“招标”,而是叫做“工程交易”;具体到一个项目,是“资格预审公告”还是“招标公告”, 就不那么容易看明白了。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6 09:42
集中交易”其含义有三:第一个是信息的内部申报和审批,都在这个招标中心的网站进行;第二个是:现场的投标、开标和评标,都在制指定的交易市场进行;第三个是,其他的地点,一律被认为是违法违规的,要受到处罚。

委托执法、统一监管”这两句话,我可能理解的不正确。

2007年初合肥市出台第126号政府令,把全市原隶属建设、财政、工商等7个不同部门涉及招投标业务的114项执法权集中委托合肥市招管办统一实施,在全国率先实现招投标集中委托执法。】

那么,原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各级行政部门还有“权”吗?比如,合肥市的财政局,还是“政府采购”的一级主管部门吗?市建委和发改委,还是工程招标的一个主管部门吗?114项执法权包括哪些?比如,招标前需要落实项目的审批和“可行性报告”,是不是也给“招管办”负责了……?

统一监管”问题,更可能理解不对。

有文章说:【合肥市招投标中心是招管办的二级机构单位,接受招管办的直接监管,该中心主要负责全市招投标事宜,依法发布各类信息,代理招投标业务,为各类交易活动提供优质服务。通过资源整合,该市的招投标市场形成了“决策、监管、操作”三分离的招投标监督管理模式。


在合肥招标中心的网站上,我看到如下信息:

招管办的4位主要领导是:

   合肥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及分工

耿延强,办党组书记、主任耿延强分管工作主持市招管办日常工作。

沈梅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沈梅农分管督查处、工程部、土地部和大建设招标工作。

陈华,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华分管工作分管业务处、法规处、采购部和产权部工作。

黄守强,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守强分管纪检监察,综合处,机关党群工作,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转载者注:根据我自己了解到的不完全情况,耿主任原先是某县的纪委副书记 ;沈副主任是原先某县的常委。】

市招管办内设综合处、业务处、督查处、法规处和财务处:

而“执法人员花名册”里面写的,都是“招管办”的人员。

是不是“招管办”和“招标中心”自己监督自己呀?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6 09:43
2、2 合肥的招标信息特点

说到合肥招标中心网站,可以看到其特点与一般的招标网站不同。下面是本人在1010年8月29日,对其网站的截图:

截图 1:网站的主页

合肥招标中心 首页 截图 1.jpg (838 KB, 下载次数: 646)

合肥招标中心 首页 截图 1.jpg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6 09:44
截图 2 (首页续)

合肥招标中心 首页 截图 2.jpg (855 KB, 下载次数: 719)

合肥招标中心 首页 截图 2.jpg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6 09:46
招标投标中标的有关信息,是“阳光采购招标”的重要环节,也是人们了解和监督的重要依据。初步看起来,合肥招标中心的网站,内容丰富,比较完全。细看,则发现存在问题:

首先,对于“工程招标投标”,在这里,则说成是“工程交易”,对应的是原先的合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具体的信息,则笼统地称之为XX工程;并不指明是“资格预审”还是“工程招标”;至于有没有“变更”;“延期”等等,没有专门的分栏,我不知道。(在具体的,另外在分析招标公告时在做分析)。

对于政府采购,对应的是原先的“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看了政府采购招标公告等信息后,我的第一个直觉是,在几年前,我说过一句话“招标是个框,什么都往里面装”;如今,合肥的实践,给了我这句话最最有力的支持。

合肥政府采购的招标结果公示,我看到有两个项目,一个是3万多元,一个是5万多元,也都叫做“招标”。(具体的,在以后的招标公告时再分析)。

我不知道,如今统一后的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是否还存在?是否只保留那块牌子,以便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我查看了一下,财政部规定的全国唯一制定发布信息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在其地方分站的安徽省连接中,找到了合肥市。但是,结果却有点意外,请看截图:

中国政府采购网 合肥分页 主页的截图.jpg (750 KB, 下载次数: 717)

中国政府采购网 合肥分页 主页的截图.jpg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6 09:47
注意:我是2010年8月29日查询的,但是,显示的只有2006年的消息。

是合肥的“统一招标中心”割断了全国政府采购的链条,还是两个网站具体工作人员的小小忽视?我不知道,只能存在疑问。

从前面的的介绍可知,合肥招标中心下面专门设有一个“大项目部”,处理有关合肥市重点项目和工程采购招标事宜。可是,在网站上,没有看到对口的信息。所列,多数是“芝麻类”的小工程项目,具体的,有兴趣者,可以自己去看。我在想:那些大项目的招标信息都发到哪里去了,是否许多是“邀请”性质的,没有公告呀?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7 10:59
2、3 合肥招标公告,不是值得推广的模式

本人一直主张:“规范招标,应该从规范招标公告开始”。招标公告是招标人向社会公开信息的第一步,是否“阳光和透明”是否“体现公开和公正”,显然是极其重要的。目前,诸多的招标公告不规范,而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两年前,我计划“随机抽取”100个招标公告的实际例子,加以分析,从中发现问题和提出个人的“抛砖引玉”的意见。做了十几个项目的招标公告的分析,后来由于关注招标师考试问题,就暂时停下来了。

在这些分析中,有一个是关于合肥的:《对一则实际的招标公告的评析——合肥新桥国际机场临时工作通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其网址是:http://www.chinabidding.com/zxzx-detail-3082021.html

不再重复。另外,随机抽取几个“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简单的点评。其中,黑色字体和色彩加描都是为了突出疑问而设的,没有其他含义。

应该说明:本人对合肥没有什么成见;也没有更多的时间去全面的研究合肥采购招标投标的方方面面;因此,此分析可能是不很全面的。假如,有的人以为本人的分析还是有一点道理的,特别是合肥的同仁们;则本人的意见,是应该多思考,注意采取适当的措施;而不易去和领导硬顶。如果因此丢失了饭碗,那本人是帮不上什么忙的。

招投标协会已经对各地的“建设工程市场”各种模式进行调研,希大家另外多加关注!
工程招标的招标公告举例:

作者注:由于网站格式不很兼容word和wps,我原先采用众多的加黑和色彩无法直接反映,需要一个个重新标注。因此,发帖比较慢,希理解。】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7 11:06
★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LED大屏幕采购
来源:投影时代 作者:admin 时间:2009-09-05


【导读】: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委托,现对“合肥广电中心LED大屏幕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北京时间09月05日消息,中国触摸屏网讯,招标编号:2009CGFZ1004

招标代理: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业主单位: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报名截止:2009-09-09

所属地区:安徽

所属行业:电工电子电器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委托,现对“合肥广电中心LED大屏幕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编号:2009CGFZ1004

2、项目名称:合肥广电中心LED大屏幕采购

3、招标内容:

室内全彩LED电子大屏系统一套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所投的LED电子大屏具有3C认证;

5、具有地市级城市广电系统室内全彩LED大屏幕(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的业绩证明。

三、开标日期及地点

1、开标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2楼5号开标室

四、投标截止日期

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发售时间:2009年09月01日至2009年09月09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

3、招标文件价格:200元,第1次招标已经购买的可免费获得(标书售出后不退)

4、供应商有意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投标人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2)网上发售:网上报名程序请登陆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www.hfztb.cn)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3)采用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携带缴款凭证至合肥招标投标中心服务大厅收费窗口换取招标文件发票和投标保证金票据,交项目负责人验证,无招标文件发票和投标保证金票据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六: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四楼

本项目联系人:张明治

电话:0551-2692066

传真:0551-2692067

邮箱:zmz_cn@21cn.com

邮编:230001

收款方: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帐号:1023701021000334057

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阜阳路支行

该信息由“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http://www.chinainfoseek.com”授权发布

购买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高升桥东路2号高盛中心1109室 电话:028-85108892 13183843395 028-66219290

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03-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触摸屏网 电子邮件:51touch@126.com touch8@gmail.com

在线XX: 43361182  893008608  在线XXX:XXXXXX  


保存时间:2010/9/2
原标题: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LED大屏幕采购_招标投标信息_中国触摸屏网
http://www.51touch.com/bidding/200909/05-2934.html

点评:由于是转发的招标公告,可能不很准确。

第一、既然是“合肥广电中心LED大屏幕采购项目”,为什么广电中心自己不是采购与招标人,而要“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来执行采购和招标??

第二、9月1日开始招标公告,到9月9日,即宣布“报名截止”,时间是多少天,如何体现《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等标期”?

第三、“投标截止日期”的说法不准确;应该是“投标截止时间”,即明确到几点几分。

为何“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在公告里面不公布,而要人家去看“招标文件”?

第四、既然是“发售招标文件”,为何又说“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第五、【采用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携带缴款凭证至合肥招标投标中心服务大厅收费窗口换取招标文件发票和投标保证金票据,交项目负责人验证,无招标文件发票和投标保证金票据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这是何种规定?投标保证金是交给招标人的,还是交给合肥政府采购中心的?如果交给政府采购中心,为何不凭其资料而接受投标文件?

第六、这是不是“政府采购项目”,为何是【该信息由“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http://www.chinainfoseek.com”授权发布 】是原意如此,还是转发的错误?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7 11:14
★ 合肥市黄山路(玉兰大道-宁国路)道排、桥梁工程施工招标

地区:安徽

详细内容:合肥市黄山路(玉兰大道-宁国路)道排、桥梁工程招标公告

由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实施的黄山路(玉兰大道-宁国路)道排、桥梁工程前期工作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黄山路(玉兰大道-宁国路)道排、桥梁工程工程规模:黄山路(玉兰大道-宁国路)道排、桥梁工程,长约9.7公里,路幅宽55米,双向8车道,为城市主干道,沥青砼路面。工程分为二个标段,A标段(玉兰大道-徽州大道)道排、桥梁工程,长约9.1公里,投资概算约26000万元;B标段(徽州大道-宁国路)道排工程,长约0.6公里,投资概算1500万元。
二、招标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

A标段:企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资质,注册资金不少于6000万元;
B标段:企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2、企业近3年内具备类似道排、桥梁工程业绩(将实地考察)、近2年建设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

3、报名项目经理:

A标段:项目经理须为市政专业一级资质,项目副经理(不少于5个)须为市政专业二级及其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近5年内具备类似道排工程业绩,其中至少有一项目副经理具备类似桥梁工程业绩;

B标段:须为市政专业二级及其以上资质,近5年内具备类似道排工程业绩。

4、项目班子配备

A标段:项目班子必须配备1个一级项目经理,5个二级项目经理为副经理。施工项目技术管理班子与所承担的项目等级相匹配,专业配套,持证上岗。技术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20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所学必须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B标段:施工项目技术管理班子与所承担的项目等级相匹配,专业配套,持证上岗。技术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4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所学必须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三、报名资料
企业简介、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施工资质证书、企业近3年内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报名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近5年内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提交证书及合同复印件一套。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和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07年5月28日~2007年5月29日(每天8:30~11:30,15:00~17:30)。

2、报名地点: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合肥市九狮桥街45号兴泰大厦3007、3016室)。

联 系 人:杨荣、徐媛媛 联系电话:0551-2692102,2692107

招标人将按要求对投标报名人进行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人方能正式参与投标。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监管机构:合肥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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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2010/9/2
原标题:招标公告:合肥市黄山路(玉兰大道-宁国路)道排、桥梁工程施工招标_中国建设招标网
http://www.zhaobiao.gov.cn/z/notice/2007/5/28/13214561.shtml


【点评:

第一、这是招标公告,还是资格预审公告?又是报名程序?

第二、怎么还规定必须有5个项目副经理?其资质如何如何?

第三、要求提供【近5年内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那是不是人家的企业的经济机密?5年的合同复印件,那有多少?能一一审查清楚吗?

第四、【1、报名和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07年5月28日~2007年5月29日(每天8:30~11:30,15:00~17:30)。】只有2天的时间?!

第五、何时招标,何时开标?不知道……

第六、【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这算是一个什么单位?有人说。它没有正式编制,怎么回事??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8 10:43
信息时间:2010-8-20   

★ 合肥高新区海关路拓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受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合肥高新区海关路拓宽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编号:2010GCGZ0694

2、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海关路拓宽工程施工

3、工程地点:本市

4、建设单位: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5、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合肥高新建成区,沿线分别与科学大道、天智路相交,长558.541米,属城市Ⅰ级支路,本次招标包括道排改造、路灯安装等内容,

6、项目概算:400万元

7、招标类别:施工-市政

8、标段划分:

共分为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投标人资质等级为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资质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三级项目经理资质 ,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且不能有其它在建工程,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并按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法处罚。市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将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并予以曝光。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其他要求:外地建安企业在合肥招投标中心投标并中标后必须在合肥市注册子公司,以子公司名义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三、报名或领取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10年08月20日--2010年08月26日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4、招标文件价格: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联系方式:

单位:合肥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一楼

本项目联系人:黄洋

电话:0551-2692029

邮编:230001

五、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会员办理网址请参见(http://www.hfztb.cn/hfzbtb/hyzq/)栏目中“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会员注册流程”,联系电话:0551-2692111,联系人:徐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会员报名程序请登陆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www.hfztb.cn)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栏目--“会员报名操作手册”);

3、会员报名成功后直接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标书费用,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图纸、光盘等资料按成本费收取,该项资料接通知后到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缴纳费用后现场领取。

六、其它事项说明:

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网银在线支付,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保存时间:2010/9/1
原标题:合肥高新区海关路拓宽工程施工
http://www.hfztb.cn/hfzbtb/InfoD ... tegoryNum=002001001

【点评:

第一、该项目属于“市政”,资金来源如何?没有提及;

    第二、既然是【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为何还要“报名”?为何还提到【领取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方式及时间】,一共是6天;“为何不提”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第三、【4、其他要求:外地建安企业在合肥招投标中心投标并中标后必须在合肥市注册子公司,以子公司名义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这是最具合肥特色的要求吧 ?!


    引用我在以前说的话:【如果联系到该公告的最后一段要求,即中标人必须成立“子公司”,而且以子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人们会自然的认为:这只不过是利用权力,建立一个与世隔离的“桃花源”,甚至是与世隔离的“独立王国”而已。

  如果,该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被中国的30个省和几百个市级地区照搬,每个地区都可以要求投标人在自己的省市成立“子公司”才可以中标和执行合同,那么,全国统一的采购招标投标市场,何时能够实现?】





第四、【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网银在线支付,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如果报名的时间是6天,是否意味着6天之内必须在网上交纳标书费400元整;逾期则不能在取得证明,也就是投标作废?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8 10:50
当前位置:首页 > 交易信息 > 政府采购 > 招标信息

    合肥市招标投标中心 信息时间:2009-11-26  

合肥市繁华大道(淝河路--综合码头进港道路)排涝泵站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合肥市繁华大道东段(疏港道路)工程建设办公室的委托,现对“合肥市繁华大道(淝河路--综合码头进港道路)排涝泵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编号:2009CGFZ1555

2、项目名称:合肥市繁华大道(淝河路--综合码头进港道路)排涝泵站设备采购

3、招标内容:

合肥市繁华大道(淝河路--综合码头进港道路)排涝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为专业成套设备供应商或设备安装公司,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主体方必须为专业成套设备供应商;

3、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500万元人民币(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主体方须满足),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

4、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近三年内,具有一个5m3/s以上泵站设备供货总承包业绩,以及一个5m3/s以上泵站设备安装总承包业绩(原件);

6、具有所投主要设备制造厂家的授权或代理证明,其制造厂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三、开标日期及地点

1、开标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日期

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发售时间:2009年11月26日至2009年12月10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网上发售

3、招标文件价格:500.00元整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发售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合肥招标投标中心注册会员网上报名;
(2)非会员应首先办理合肥招标投标中心注册会员手续,注册成功后方可报名;

(3)注册会员网上报名程序请登陆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www.hfztb.cn)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4)投标人请在开标前,携带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至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收费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票据,并交投标文件接收人验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六: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四楼

本项目联系人:焦工

电话:0551-2627544

传真:0551-2692101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551-2692009

报名、咨询及图纸、光盘资料领取联系电话:0551-2627544

会员注册咨询电话:0551-2692006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址:www.hfztb.cn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www.hfzfcg.gov.cn

七、其它事项说明



保存时间:2009/12/8
原标题:合肥市繁华大道(淝河路--综合码头进港道路)排涝泵站设备采购
http://www.hfztb.cn/hfzbtb/InfoD ... tegoryNum=002002001


【点评:略】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9 11:59
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窗帘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示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2010年8月25日
项目编号:   2010CGFX1049  
所在地区:   安徽  
所属行业:   食品轻工纺织  
内容:   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窗帘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示  

项目编号:2010CGFX1049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采购部受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委托,2010年08月18日发布公告,对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窗帘采购进行询价,2010年08月24日确定了预中标(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预中标(成交)人名称:合肥艾尚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预中标(成交)金额:叁万叁仟柒佰叁拾玖元玖角贰分(¥33739.92)

采购部项目负责人:周正 联系电话:0551-2692098 2692055

公示期:2010年08月24日至2010年09月0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招标投标中心提出质疑,质疑联系电话:0551-2692056。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阮怀荣,联系电话:0551-2692051,副主任张海燕,联系电话:0551-2692060。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钟宇,联系电话:0551-2692009。若对投诉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向督查处负责人胡道发反映,联系电话:0551-2692110;也可直接向合肥市纪委派驻监察室反映,联系电话:0551-2692000。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下载  

备注: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上网注册成为企业会员(会员在线浏览所有采购文件),进行预览招标文件。  
详情咨询电话: 010-83684022 83610206 63486848 52257680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  

保存时间:2010/8/29
原标题: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窗帘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示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org.cn/BidInfoDetails_bid_648764.html

点评

第一,既然说是【2010年08月18日发布公告,对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窗帘采购进行询价,2010年08月24日确定了预中标(成交)人】干吗非叫“招标”??

    第二,【预中标(成交)金额:叁万叁仟柒佰叁拾玖元玖角贰分(¥33739.92)

一共才3万多元钱,别说是“招标”,就是询价采购,也不一定非找集采机构呀!

第三,这也需要网上注册成为会员,方可成为潜在的供应商?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9 12:02
当前位置:首页 > 中标公示 > 政府采购

    信息时间:2010-9-1   

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示

项目编号:2009CGFZ1376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采购部受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委托,2010年08月25日发布公告,对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2010年09月01日确定了预中标(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第2包

预中标(成交)人名称:合肥瑄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预中标(成交)金额:伍拾捌万元整(¥580000.00)

第3包:

预中标(成交)人名称:合肥瑄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预中标(成交)金额:伍拾陆万玖仟元整(¥569000.00)

采购部项目负责人:刘堃 联系电话:0551-2692061、2692360

公示期:2010年09月01日至2010年09月0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招标投标中心提出质疑,质疑联系电话:0551-2692056。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阮怀荣,联系电话:0551-2692051,副主任张海燕,联系电话:0551-2692060。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钟宇,联系电话:0551-2692009。若对投诉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向督查处负责人胡道发反映,联系电话:0551-2692110;也可直接向合肥市纪委派驻监察室反映,联系电话:0551-2692000。

特此公告。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

2010年09月01日

保存时间:2010/9/1
原标题: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http://www.hfztb.cn/HFZBTB/InfoD ... ;CategoryNum=003002


问题:到底是“竞争性谈判”还是招标??

问题:第一包呢?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9 12:04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招标信息-中标公告-正文

   合肥市招管办服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示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2010年4月13日
项目编号:   2010CGFJ0411  
所在地区:   安徽  
所属行业:   食品轻工纺织  
内容:   合肥市招管办服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示  

项目编号:2010CGFJ0411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采购部受合肥市招管办委托,2010年04月09日发布公告,对合肥市招管办服装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2010年04月12日确定了预中标(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预中标成交人名称:合肥市迪赛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宿州路60号太阳城8楼

预中标成交金额:伍万叁仟元整(¥53000.00)

须公开情况:

项目:货物类

确定成交人的方法:有效最低价法

委托单位:合肥市招管办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系人:阚卫海

联系电话:2692056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项目负责人:刘堃

联系电话:0551-2692061

公示期:2010年04月13日至2010年04月21日

若投标(竞买)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招标投标中心提出质疑,质疑联系电话:0551-2692056。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质疑答复或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应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招管办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2692009、2692008。若对投诉处理不满意,可向合肥市纪委派驻监察室反映,联系电话:0551-2692000。遇重大情况,可直接向合肥市招管办负责人投诉,联系电话:0551-2692110、2692003。

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投诉被查实,本公示中的预中标(成交)人自动转为中标(成交)人,本公示自动转为中标(成交)公告。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衷心感谢各投标(竞买)人对我市招投标工作的支持,并希望各投标(竞买)人积极参加我中心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下载  
备注: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上网注册成为企业会员(会员在线浏览所有采购文件),进行预览招标文件。  
详情咨询电话: 010-83684022 83610206 63486848 52257680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  

保存时间:2010/8/29
原标题:合肥市招管办服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示-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org.cn/BidInfoDetails_bid_483031.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9 12:06
【信息时间:2010-5-5  】

合肥市科技馆消火栓系统和喷淋系统改造项目中标(成交)公示

项目编号:2010GCFJ0271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工程部受合肥市科技馆委托,2010年04月27日发布公告,对合肥市科技馆消火栓系统和喷淋系统改造进行竞争性谈判,2010年05月04日确定了预中标(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预中标成交人名称:安徽省安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铜陵北路铁路生活小区5栋406室

预中标成交金额:贰拾叁万玖仟陆佰元整(¥239600.00)
须公开情况: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桂进

确定中标(成交)人的方法:有效最低价

委托单位:合肥市科技馆

地址:

联系人:罗季峰

联系电话:13605602875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项目负责人:阮路

联系电话:2692112

公示期:2010年05月05日至2010年05月08日

若投标(竞买)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招标投标中心提出质疑,质疑联系电话:0551-2692082。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质疑答复或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应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招管办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2692009、2692008。若对投诉处理不满意,可向合肥市纪委派驻监察室反映,联系电话:0551-2692000。遇重大情况,可直接向合肥市招管办负责人投诉,联系电话:0551-2692002、2692003。

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投诉被查实,本公示中的预中标(成交)人自动转为中标(成交)人,本公示自动转为中标(成交)公告。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衷心感谢各投标(竞买)人对我市招投标工作的支持,并希望各投标(竞买)人积极参加我中心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特此公告。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

2010年05月05日
  

保存时间:2010/5/6
原标题:合肥市科技馆消火栓系统和喷淋系统改造
http://www.hfztb.cn/hfzbtb/infod ... ;categoryNum=003001

【点评:

这明明是政府采购的“竞争性谈判”;大标题也叫做项目中标(成交)公告;内容又是“预中标”;弄不懂现在的程序了。原先的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中标公告还是比较规范的,“统一规范后”,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竞争性谈判,也实行“有效最低价”的办法??】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10 16:06
   【信息时间:2009-12-10  

合肥市第五十中学(新区)体育器材采购项目评审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2009CGZJ1539


合肥市第五十中学(新区)体育器材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已结束。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合肥市第五十中学(新区)体育器材采购 成交候选人名称: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肆拾叁万元整(430000.00)


成交日期:20091210



公告日期:20091210日至20091218



业主单位:合肥政务文化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3530687


集中采购机构: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四楼



本项目联系人:刘堃



电话:0551-26920612692062


传真:0551-2692101


邮编:230001


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阜阳路支行



账号:1023701021000334057


网址:http://www.hfzfcg.gov.cn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衷心感谢各供应商对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并希望各供应商积极参加我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我中心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退还各投标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如果投标供应商认为上述评审结果使自身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在评审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质疑电话:0551-269205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自动转为成交结果。




保存时间:2009/12/10
原标题:合肥市第五十中学(新区)体育器材采购

http://www.hfztb.cn/hfzbtb/infodetail/?infoid=4d0dd83a-9b66-4d84-86d3-cecef5a9dcf4&categoryNum=003002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10 16:07
24 合肥招标中心的投标人,必须成为“会员” ??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报” 2009-6-24 报道,“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将实行会员网上报名和投标制”:



【记者近日获悉,91日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将正式实行会员网上报名和投标制度,原则上不再接受非会员企业投标报名。   


619日至731日为网上集中接受会员注册申报时间,81日后接受临时注册申报。自愿参加合肥招标投标中心招标项目投标的全国所有工程承包商、货物生产销售企业、服务类企业均可免费申请入会员库。企业加入会员信息库后可享受即时信息发布、资格免检、标书下载、网上缴费、异地投标、政策法规培训等综合服务。届时如有未进入会员库的企业要求参加投标,可通过临时会员库注册成为临时会员,然后进行网上报名。会员信息库所有信息均将在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站对外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当时我有疑问:


转载者注:这个合肥招投标中心是一个什么性质的单位?是服务性的还是权力性的?它哪里来的权利规定让全国的承包商或者供应商都要成为它的会员;不接受非会员的投标“报名”?” .

“投标报名”是非法定的招标投标程序,何时变成了正式的程序了?


看看现在的各个有关的招标公告吧,多是明确的写着:


【本项目只接受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报名】;


【非会员应首先办理合肥招标投标中心注册会员手续,注册成功后方可报名;】



【会员报名成功后直接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标书费用,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



同时注明:


【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网银在线支付,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投标人请在开标前,携带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至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收费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票据,并交投标文件接收人验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我们可以想像得到,假如某个供应商或者施工企业没有申请成为它的会员,则他就不可能去“报名”,也就无法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更无法去投标。……



      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怎么到了这里,变成只有合肥招标中心会员才可以参加的活动了呢??



是我对《招标投标法》的条款理解错了,还是……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10 16:09
2.5 令人担忧的评标



合肥招标中心的评标工作,除了对专家的那些制约性的要求以外,最主要的特点是两个:



一个是,原则上不许“招标人”参加评标;



对此,正在讨论和在争论的“定标权”问题有比较详细的论述;这里不再重复。





第二个是,普遍实行“有效最低价中标”的办法。



什么是“有效的最低价”?



     有一篇文章《 创建合肥有效最低价的招标新方式》,其中介绍说:



    如何使政府采购真正阳光,最大限度节约政府投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借着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契机,合肥市又创立了有效最低价招标的新制度,将城市建设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内,成功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这套有效低价中标的评标方法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公布投标单位必备的资质条件,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随后,对投标单位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防止企业串标、围标;最后,确定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中标。



     20072月,《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还将依法应当实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有效最低价中标以地方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


在我看到的几个“招标结果公告”中,不论是招标结果,还是竞争性谈判的结果,无一例外的宣布是采用“有效最低价”方法得出的。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10 16:10
众所周知,《招标投标法》规定: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我的理解,针对(一)的评标办法是“最低评标价中标”的办法;



             针对(二)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标法”(俗称:打分法)。



而合肥所说的“有效报价最低”的含义是和他们都不相同的。



在首届招标投标高层论坛上,清华大学王纂正教授的发言里面,提到了有关问题,摘录如下:(加黑和色彩是本人加描的,仅供参考)



  【众所周知,世行的货物与工程招标,执行最低评标价中标。世界银行《采购指南》规定“将合同授予满足适当能力和资源标准的投标人,而且其投标已被确定为(i)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ii)提供了最低评标价”。在评标阶段,除了进行标书格式上的审查外,主要评价标书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即进行响应性审查,以及确定其是否提供了最低评标价。而投标人是否是“满足适当能力和资源标准的投标人”,则主要靠投标前后的资格审查来确定。因此,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采购十分重视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又分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情况。



  资格预审是与评标分开而独立进行的,这样可使评标工作得以集中精力于评比标价和标书的实质性响应方面。还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实力不足的投标人进行恶性低价夺标情况出现的可能性,降低了恶性竞争,从而能更好地吸引和激励优秀的投标商参加投标,即可报出既实际又有竞争力的报价。同时,由于排除了不合格的投标人,从而减少了评标工作量,这无论对业主还是投标商都是十分有利的。



  资格预审采用“通过/不通过”的评定方法。即预先设定一个精确的、必需满足的最低标准,达到这个起码标准,资格预审就通过,达不到就是不合格。世行不赞成采用“打分法”评定,认为它存在若干弊病。通过资格预审公司的数目没有要求,所有达到标准的投标人均应准许参加投标。而且,世行认为,缺乏竞争性不应仅仅以投标人的数量来确定。如果广告刊登满意,报价合理,即使只有一份投标书,招标过程也为有效。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货物与工程采购评标的特点是:



    1.采用最低评标价中标的评标方法,不采用打分法评标 世界银行采用将非价格因素折算为报价的最低评标价中标的评标方法,不采用打分法评标。也不设标底,不接受报价低于某一标准(或低于成本)投标就无效的做法。



    2.评标
  

    1)评标的时间太短,在短短的时间内根本不可能看完5-7份厚厚的投标文件,进行实质响应性的审查成了一句空话。最后还是看报价说话。有些投标价,和其采用的机械、劳力数量不配套、而采用的机械、劳力数量和施工方法、工期、施工组织设计不配套等等。



  (2)投标报价和标底的计算基础。到目前为止,大部分的投标报价以及标底的计算还是依据施工定额来计算。即根据招标文件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定额标准来计算。大家知道,定额是一个平均的统计概念,是各种工程项目所用某种成本的平均,又是若干施工单位工作效率的平均,还是若干年的平均,用这种定额计算的工程造价能反映现实工程的真正的造价吗?这里和具体工程的自然、地形、地址、水文条件、施工方法、建筑材料的来源和配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管理、进度计划安排、施工效率都没有了关系,显然不能反映现实工程的真正的造价。如果定额没有用错、采用的市场价格相同、风险和利润取值也一样,那么报价就会是一样的。在这种基础上的报价仅仅是为了中标的一种博弈手段,丝毫也不能代表工程的合理价格!用这个价格即使中标了也无法用它来进行成本的控制和核算。用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标底,显然也不能用来作为合理价格的衡量标准。正确的投标报价和标底的计算基础,应当是根据具体工程的实际条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的施工效率进行的单价分析。具体方法限于篇幅这里不再赘述了。



    3)投标价的评比。一般采用了世界银行所不接受的设标底,和报价低于某一标准(或低于成本)投标就无效的做法。世界银行之所以不接受这种做法,就是因为这种报价的方法,不能反映现实工程的真正的造价;相反,还可能淘汰掉按单价分析法报价的真正的合理最低价的好的投标。特别是有的标价评比方法是,“先去掉一个最高价格的投标,再去掉一个最低价格的投标”,然后再进行评比。这样,真正的合理最低价的好的投标就“死”定了!



  无怪乎有些评标专家说,若按以上所谈的这种资格预审和评标的方法,那么,一个好的投标其“中标的必然性就很小,而偶然性极大”。当然,上述的这种情况是个别的,但会影响《招标投标法》的执行力度。】(王纂正教授的引文完)



作者: 实习120    时间: 2010-9-11 15:10
楼主说的不错,不知合肥在招标时搞不搞地方保护?如果也存在地域岐视其他都是白说。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13 11:29
关于此点,我们不妨再借用陈川生先生的新书里面的一段话来阐述。



在陈川生所著《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解读评析——评标专家指南(修订本)的P75,他写道:(参看扫描图)




陈川生的书 关于最低价中标.jpg (185 KB, 下载次数: 710)

陈川生的书 关于最低价中标.jpg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13 11:30
本人的初步意见是:



第一、参考2009年的招标师考试培训教材:



如果,我们结合2009年的招标师考试培训教材的《案例分析》一书,则可以得出更为明确的结果。比如,案例4.30中,报价最低的是1000万的投标人;而书中给出的正确的评标结果是,考虑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应该是报价为1366的投标人;



其他几个案例,也有可借鉴的提示。


如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以后,只选择“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而不进行仔细的分析计算,即“评标”,那么,评标委员会还要聘请“技术和经济的专家”干什么?随便在一批没有任何牵连的人来“评标”和定标不就得了??


众多学者和专家参加编写的培训教材,为我们如何正确的深入的理解法律法规,提供了最有力的解释;相比之下,合肥出台的“有效最低价”既不是创新的,也不是科学的。


有一篇文章《合肥电梯项目评标出新招 限制专家自由裁量权》,介绍说:【针对如何有效解决评标专家自由裁量权过大这一问题,近日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出新招。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阮怀荣对《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表示:采取有效最低价评标法就能限制评标专家自由裁量权,进一步节约财政资金。



    为了方便评标专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每个电梯项目都制作了一个详细的项目初审表。据了解,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商务和技术两大部分,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对各个投标供应商进行评审,专家只需在初审表中的每项指标后说明是否符合要求即可,不需要打分。



    阮怀荣表示:初审表中一般包括20个左右评审指标,每个指标也有具体的要求,如果投标供应商达不到这些指标,就将被淘汰。

  

例如,在某电梯采购项目的评审表中一共设置了23个评审指标,商务部分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标函、投标授权书、投标保证金、所投电梯生产商基本资质、代理商基本资质、本地固有维保机构、业绩等内容。


……  ……


本人不明白:专家应该不应该有“自由裁量权”?到底多大的自由裁量权是合适的?如果,一点也不需要,那么,需要专家干什么??

  

而制定这个评标表格的人们,他们的自由裁量权是多大,又应该不应该限制呢?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13 11:31
个人的初步意见之二:



如果未能做到及时和步步程序的监管,很容易出现“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问题;



而且,为了鼓励单纯的低价,可能导致施工企业不管质量,造成“豆腐渣工程”;前几天媒体披露和质疑的合肥出现“竹签混凝土垫块”问题,就给人们敲起了警钟!合肥人民的生命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必须得到保障!!



第三、如果联想到合肥计划招标的额度很大(三年达到1000个亿);而2004年,全市的GDP也只有400多亿;本人不知道近年来的合肥市GDP的数字,但是担心“资金不足”的问题。假如,需要施工企业“垫资”来完成工程的话,也许中途由于缺乏资金,不得不停工,那就造成“半截子工程”。……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13 11:33
有一篇文章,讲述了合肥招标中心评审某个政府采购项目的情况,稍稍长了一点,我还是全文转发如下:


    合肥:政府购物要过几道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网站 2008-12-10
   


    政府采购,会省着花纳税人的钱吗?所谓的招投标市场能做到公正透明、杜绝暗箱操作吗?昨天,记者作为特邀嘉宾首次进入合肥市招投标中心的开标、评标核心区域,全程体验了政府采购的全过程。



  开标清场亮相



  当天上午10时,由合肥市财政局委托的合肥市中心血站全自动化分析仪采购正式开标。作为政府采购项目,在开标区会议室,仅留下了前来竞标的三家供应商、项目负责人、特邀监督员及本报记者。担任本场特邀监督员的是来自合肥市检察院老干部处的处长刘琍玲,她在检查了三家供应商的标书完整密封后宣布开标项目负责人对三家供货商的标书一一开封,在监督员的现场监督下依次进行了唱标,对三家供应商的供应产品品牌型号及报价一一进行了确认。



  经供应商分别确认没有疑议后签字,整个现场开标过程正式结束。



  过程电眼监控



  当开标正在紧张地进行过程中,五位专家评委正从四面八方赶来。这五位评委是由合肥市招投标中心前一天通过电脑随机抽取的省内医学专家,而他们在接到自动语音提示通知前来评标时,并不知晓即将评审的是哪家单位采购的何种仪器,也不知道除了自己以外的其他专家是谁。



  五位专家陆续走进了位于合肥市招投标中心的评标区重地。这里是合肥市招投标中心的核心区域,有多名保安把守,大门上赫然写着评标重地凭证进入的提示语。记者看到,专家们将身份证在智能识别系统轻轻碰一下,电脑上自动显示出他们在专家库中的姓名、身份等资料,大门自动打开,进门前,每一位专家都必须把手机主动储存到门口的保存柜中。



  记者手持着临时通行证,上交了手机后顺利进入到评标重地。已进入音视监控室一块醒目的提示牌告知着进入评标区的每个人:你的一举一动都在监控之中。



  进入评标室里,映入眼帘的是摆在桌上的数台手提电脑,这些电脑里安装着用来进行评审打分的软件工具。专家评委的最后意见都将汇总成分数输入到各自面前的电脑中,最后进行统分核算以确定最终定标单位。项目负责人交给监督员密封好的专家评委名单,监督员拆封后核对名单后一一登记备案,并将在评审结束后对每一位专家评委在评审过程中的表现一一进行打分。如有违规违纪或有暗示引导性话语,也必须如实记录在册。记者注意到,天花板上对着专家的方向上有一个偌大的电子探头正全方位地处于实时监控中。



  评标数字说话



  1030分,评标正式开始。五位专家开始仔细翻看供货商递交的标书,针对采购单位的相关要求一一进行对照打分。



  厚厚的标书堆放在每位评委的桌前,一位专家起身去上厕所,在得到监督员的同意后才敢离开座位。刘琍玲告诉记者,以前手机可以带进评标区时,专家上厕所,监督员还得跟着防止有人打电话透露消息。



  最后进入到打分程序,专家们在电脑里一一输入相关评分,统一汇总到项目负责人手中。根据总评分,项目负责人确定最终的预中标单位和次预中标单位。12点钟,整个评标过程结束。



  来自省立儿童医院的一位主任专家告诉记者,合肥市招投标市场的运作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成熟的机制,除了有效最低价竞标制度的引入外,每一个开标、评标环节都是井井有条,把人为操作因素降低到最低限度(杨丹丹)

    来源: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保存时间:2008/12/10
    原标题: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http://www.ctba.org.cn/list_show.jsp?record_id=89384】(引文完)


本人对此点评:


第一、合肥市财政局委托的合肥市中心血站全自动化分析仪采购”到底谁是采购人?



第二、担任本场特邀监督员的是来自合肥市检察院老干部处的处长刘琍玲,她在检查了三家供应商的标书完整密封后宣布开标 ——监督人怎么成了开标的主持人了?



第三、“当开标正在紧张地进行过程中,五位专家评委正从四面八方赶来”——专家不参加开标仪式?



     第四、“这五位评委是由合肥市招投标中心前一天通过电脑随机抽取的省内医学专家,而他们在接到自动语音提示通知前来评标时,并不知晓即将评审的是哪家单位采购的何种仪器,也不知道除了自己以外的其他专家是谁。”



     专家不知道是评什么单位,什么仪器,能够避免与投标人的串通吗?只要专家是和某个投标人勾结的,只要是知道开标时间,能够推算出来的吗!只要一个电话,双方不是仍可以事先沟通达成默契吗?



     5位评委,是不是意味着“招标人”被排除在评标委员会之外?“医学专家”是不是意味着只是使用单位的专家,而没有仪器研究或者制造方面的专家?



     第五、【“提示牌告知着进入评标区的每个人:你的一举一动都在监控之中。”



     “天花板上对着专家的方向上有一个偌大的电子探头正全方位地处于实时监控中。】



     ——监视专家的一举一动,能够监视专家的心理活动吗?能够遥控专家手中的笔吗?



     第六、【“一位专家起身去上厕所,在得到监督员的同意后才敢离开座位。”】



     这也是值得宣传的措施?如果,监督人员不同意,难道要专家尿裤才行?!



     第七、【“1030分,评标正式开始。”;“厚厚的标书堆放在每位评委的桌前,”;12点钟,整个评标过程结束。”】



3家投标文件,厚厚的,怎么也得有100页吧,用时1个半小时,即90分钟;平均是:



300 ÷ 90 3.3 (大约);即平均每分钟每个专家都能看3页多,真是神人 !!



第八、合肥市招投标市场的运作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成熟的机制,除了有效最低价竞标制度的引入外,每一个开标、评标环节都是井井有条,把人为操作因素降低到最低限度。”


假如,某位专家临时忘记带身份证,是不是他就进不了评标区?而剩下的4人,还能组成正常的评委会吗?怎么处理?   


我还不知道这个“中心血站全自动化分析仪”到底是什么东东;是不是属于国产不能满足要求而需要进口的产品。……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17 10:47



2.6 、合肥的反腐,是“金箍棒除妖”,还是“麻杆打狼”?

   

2.6-1 莫名其妙的合肥“反腐败”?



20105月,中纪委通报了20起重大腐败案件的查处结果,其中,合肥的“评标专家窝案”是最引人注目的事件之一。


本人抱着学习的态度和愿望,本希望通过搜索,发现更多的资料;然而,事与愿违,却引起更多的思考和疑问。具体的,详细可参看:


“招标”这个“反腐措施”为何被称为“腐败帮凶”?


网址: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49427&keyword=%A1%B0%D5%D0%B1%EA%A1%B1%D5%E2%B8%F6%A1%B0%B7%B4%B8%AF%B4%EB%CA%A9%A1%B1%CE%AA%BA%CE%B1%BB%B3%C6%CE%AA%A1%B0%B8%AF%B0%DC%B0%EF%D0%D7%A1%B1



简述其中涉及到合肥评标委员的问题,是:虽然公开告知人们注意这个“评标委员窝案”的教训,然而,我查到的资料表明:7位犯了错误的专家,在法庭上无不痛诉自己的失节和错误,最后,法庭也全都将其判决为“缓刑”。


而对于行贿人夏东海来说,有消息报道说,在2010年的元月,夏东海被法院审查。然后,我没有再看到审查和宣判的消息了。


对于行贿的公司,则有消息报道:合肥招标中心出具了处理通报;而当其总公司康力电梯准备上市的时候,康力电梯申请撤销处罚通告,结果真的被接受了……


原先夏东海私人开立的“安徽康力电梯”,变更了一个名字,改称“安徽东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就在合肥招标中心的招标项目中,继续中标……



而,究竟是谁,给行贿人提供第二天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名单的?似乎无人追问;这么重要的腐败线索,竟被人轻轻的放过……?



我不禁疑问:这究竟是真的反腐败,还是“只打苍蝇,不打老虎”?是仿照孙悟空举起金箍棒痛打妖魔鬼怪,还是拿起麻杆打狼,两者都有顾忌?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17 10:48
2.62 莫名其妙的对违规人员处罚决定



我们再看一遍对违法违规的“安徽康力电梯公司”的处罚决定:



安徽康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信息时间:2009-9-11  



不良行为认定书



安徽康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9)庐刑初字第164—167173175176],安徽康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夏东海、销售经理孟强在电梯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存在以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行为,现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记入不良行为信息档案,停止你公司2年内进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进行交易的资格,并予以披露。



                                合肥市招管办



二〇〇九年九月九日






原标题:安徽康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http://www.hfztb.cn/hfzbtb/InfoDetail/?InfoID=18df2869-aeaa-40b9-8dda-14887d5122e5&CategoryNum=007002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17 10:50
再看看对于评标委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有关处罚决定:



据有关媒体报道,截止到2009年底,【合肥招标中心三年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清出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的评委34名,对52家存在违约和不良行为的企业记入“黑名单”,没收保证金、罚款、停止交易资格“逐出市场”并在媒体公开曝光。】



那么,实际上公开通报处理的情况是怎样的呢?



在合肥招标中心网站的“曝光台”栏目中,有对人员的处罚决定意见,请看截图:






我们看不到上述7位专家的“窝案”情况,和具体的人名、介绍;

合肥招标中心曝光台 评标专家.jpg (600 KB, 下载次数: 640)

合肥招标中心曝光台 评标专家.jpg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17 10:50
再花费些时间,看看对评标专家和其他人员曝光的详细情况: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项治理 >



   曝光台(评标专家及从业人员)



来自 合肥招标中心网站



耿锋



信息时间:2010-8-23  


不良行为认定书



耿锋:



身份证号:342101197507191015


经查,你在政务区陶然居小区地下车库标志标线、地面防尘漆采购及安装项目投标过程中,接受两家投标单位对同一项目的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现依据《合肥市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及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记录与披露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的规定,对你的上述行为记入不良行为信息档案,记15分,停止你12个月 2010823—2011822日)进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进行交易的资格,并予以披露。





合肥市招管办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原标题:耿锋

http://www.hfztb.cn/hfzbtb/InfoDetail/?InfoID=b440684c-dca0-44e0-8fbc-98f7861732d0&CategoryNum=007003



点评:



这个耿锋,到底是哪个单位的,做什么的?



“停止……进入合肥交易市场资格,对于个人(自然人)来说,有何意义?





周永兵



信息时间:2010-6-12   


不良行为认定书



周永兵:



身份证号:34122319890206171x


经查,你在合肥新站区铜陵北路(北二环新汴河路)改造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伪造安徽华东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业绩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现依据《合肥市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及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记录与披露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的规定,对你的上述行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记10分,停止你6个月(201069—2010128日)进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交易的资格,并予以披露。



合肥市招管办

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



原标题:周永兵

http://www.hfztb.cn/hfzbtb/InfoDetail/?InfoID=e3e2a73f-3e44-4d02-88c4-723a322aeb69&CategoryNum=007003



【点评“



这个好像是投标人员;不过,限制个人进入合肥招标中心市场有何意义?】





刘忠



信息时间:2010-5-12  


不良行为认定书



刘忠:



身份证号码:412702197210258132


经查,你在合肥市妇幼保健院棉织品项目投标过程中,编制了两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存在串标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现依据《合肥市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及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记录与披露管理办法(试行)》第10条的规定,对你的上述行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记10分,停止6个月进入合肥招投标中心交易资格,并予以披露。



合肥市招管办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二日



原标题:刘忠

http://www.hfztb.cn/hfzbtb/InfoDetail/?InfoID=82e7e4c2-c706-4dbb-a903-fd28f97fc295&CategoryNum=007003



【点评:这个好像也是投标人员。】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17 10:51
杨福怀



信息时间:2010-1-13   


不良行为认定书



杨福怀:



身份证号:53212719761007051x


经查,你在在合肥市科技农村商业银行办公楼楼顶网架工程设计及施工项目投标过程中,接受合肥中亚网架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深安钢结构建筑系统工程公司对同一项目的委托,编制商务标投标文件。现依据《合肥市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及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记录与披露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的规定,对你的上述行为记入不良行为信息档案,记15分,停止你12个月 2010111—2011110日)进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进行交易的资格,并予以披露





合肥市招管办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



原标题:杨福怀

http://www.hfztb.cn/hfzbtb/InfoDetail/?InfoID=e936978a-2306-4552-9772-ea556256e364&CategoryNum=007003



【点评:好像也是投标人员。】



朱仁财



信息时间:2009-9-25   


不良行为认定书



朱仁财:



你在安徽省中飞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投标合肥市中心医院35KV线路及变电所工程施工项目合肥新桥国际机场35KV专用架空线路(官亭---新桥段)工程施工项目中,你指使你公司员工赵盼盼伪造城关变电站至泾秀大市场35kv线路及变电所设备安装工程永嘉县东瓯变电所至金华三为实业35KV线路及变电所安装工程合肥东华建材35KV输变电工程”3份施工合同,以此作为你公司业绩。在对你公司调查期间,又伪造了浙江金华三为电力实业有限公司1份证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合肥市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及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记录与披露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你处以6512元罚款,记你不良行为1次,记10分,停止你6个月(2009.9.82010.3.7)进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进行交易的资格,现予以披露。



合肥市招管办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原标题:朱仁财

http://www.hfztb.cn/hfzbtb/InfoDetail/?InfoID=ea7991e5-712c-4156-84aa-c4180a8c0bee&CategoryNum=007003



【点评:这个人好像应该是一家投标公司的经理;他指使下级伪造业绩文件。最后处理是一样的,停止资格多加了罚款6000多元。】



赵盼盼



信息时间:2009-9-25   


不良行为认定书



赵盼盼:



你在安徽省中飞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投标合肥市中心医院35KV线路及变电所工程施工项目合肥新桥国际机场35KV专用架空线路(官亭---新桥段)工程施工项目中,受你公司领导指使,你伪造城关变电站至泾秀大市场35kv线路及变电所设备安装工程永嘉县东瓯变电所至金华三为实业35KV线路及变电所安装工程合肥东华建材35KV输变电工程”3份施工合同,以此作为你公司业绩。在对你公司调查期间,又伪造了浙江金华三为电力实业有限公司1份证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合肥市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及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记录与披露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你处以4070元罚款,记你不良行为1次,记10分,停止你6个月(2009.9.82010.3.7)进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进行交易的资格,现予以披露。



合肥市招管办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原标题:赵盼盼

http://www.hfztb.cn/hfzbtb/InfoDetail/?InfoID=c84099df-ebcd-41c0-a009-1ca6dbcc09b6&CategoryNum=007003



【接上,被指使的员工,处罚基本上是一样的;处罚4000多,比经理少了2000元。】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17 10:52
汪世友



信息时间:2009-8-6   


汪世友:



工作单位及职务:合肥安庐水利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



根据肥西县招管局《关于对合肥安庐公司及其违规项目经理的处理决定》(肥招管[2009]6号),你在小庙镇怡苑路倒排工程投标过程中,存在允许他人挂靠投标,导致挂靠人进行恶意投诉等行为。现依据《合肥市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及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记录与披露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的规定,对你个人的上述行为记入不良行为信息档案,记15分,限制12个月进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交易资格,并予以披露。





合肥市招管办

二〇〇九年八月五日



原标题:汪世友

http://www.hfztb.cn/hfzbtb/InfoDetail/?InfoID=181c4801-602d-48d0-8bd8-7fc861febbe4&CategoryNum=007003



【点评:项目经理,允许别人挂靠,禁止12个月,有何意义?】





黄善竹



信息时间:2009-7-23   


黄善竹:



你在合肥市中心医院防火门采购及安装项目评标中,未能认真履行评委职责,没有在评审纪要上签字就离开评标现场,造成不良影响,现依据《合肥市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及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记录与披露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你的上述行为记入不良行为信息档案,并予以披露。





合肥市招管办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原标题:黄善竹

http://www.hfztb.cn/hfzbtb/InfoDetail/?InfoID=929cabab-01b0-48d2-a5ee-6883d48586d3&CategoryNum=007003



【点评:这个是评委;但是,错误之处在于“没有在评审纪要上签字就离开评标现场,造成不良影响,”;有点莫名其妙。】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17 10:53
韩蕾



信息时间:2009-7-8   


韩蕾:



工作单位: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造价员证书编号:皖070A00536


经查,你在肥西上派镇工业聚集区拆迁安置点一标段、二标段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过程中,存在高估冒算和重大偏差,误差金额达174万元,误差幅度达7.7%。现依据《合肥市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及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记录与披露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的规定,对你的上述行为记入不良行为信息档案,记15分,停止你12个月进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进行交易的资格,并予以披露。





合肥市招管办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日



原标题:韩蕾

http://www.hfztb.cn/hfzbtb/InfoDetail/?InfoID=a69a854c-02af-4e38-9f47-f75b27c94774&CategoryNum=007003



【这个是造价师?编制工程量清单误差超过7.7% ;就被认为是问题。看不明白。】



吴碧春



信息时间:2009-7-8   


吴碧春:

工作单位: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号:A04340001581


经查,你负责审核的肥西上派镇工业聚集区拆迁安置点一标段、二标段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存在高估冒算和重大偏差,误差金额达174万元,误差幅度达7.7%。现依据《合肥市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及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记录与披露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的规定,对你的上述行为记入不良行为信息档案,记15分,停止你12个月进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进行交易的资格,并予以披露。





合肥市招管办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日



原标题:吴碧春

http://www.hfztb.cn/hfzbtb/InfoDetail/?InfoID=e81a82f6-0578-450f-99f9-8d649b1c13ce&CategoryNum=007003



【点评:



这个才是造价师;刚才那个是他的助手??师徒二人受到的处罚是一样的。】



陈文俊



信息时间:2009-7-7   


陈文俊:



身份证号:3430102197106213011


经查,你在合肥市文忠路工程施工投标过程中,接受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合肥城建路桥公司对同一项目的委托,编制商务标投标文件。现依据《合肥市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及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记录与披露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的规定,对你的上述行为记入不良行为信息档案,记15分,停止你12个月进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进行交易的资格,并予以披露





合肥市招管办

二〇〇九年七月七日



原标题:陈文俊

http://www.hfztb.cn/hfzbtb/InfoDetail/?InfoID=c32e67d3-c3d8-49c3-ad13-b5e878d170aa&CategoryNum=007003



【这是一个投标人代表,串通投标问题。】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17 10:54
韩福玉



信息时间:2008-11-25  


韩福玉:



你于200855日,在合水路出城口道路工程第一、三标段投标过程中,提供的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证书和涂山路道排工程《合同协议书》经查被认定为虚假资料。现依据《合肥市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及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记录与披露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的规定,对你的上述行为记入不良行为信息档案,记10分,停止你六个月进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进行交易的资格,并予以披露。





合肥市招管办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合肥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 承办

ICP05011982.合肥招标投标中心  


保存时间:2010/9/6
原标题:韩福玉

http://www.hfztb.cn/hfzbtb/InfoDetail/?InfoID=6ff3a2fa-155b-4b37-b25b-e4f0bb1d7149&CategoryNum=007003



   点评:这似乎是投标人代表,提供了虚假证书。】



以上,涉及到评标专家的,似乎只有一人



2009年报道(大建设杜绝大腐败):3 年来,该市共对受理的326件招投标投诉案件及时受理、缜密调查、快速办结,查出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的专家评委34 名,记录招标投标相关方不良行为39 条。(来源:《合肥晚报》 金沙)



如果,我们认识到:合肥招管办实施的是那种“行政处罚”的话,人们必然要问:什么是规范的行政处罚意见书的做法呢?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17 10:54
在著名的以批评为主的政府采购专家。律师谷辽海先生所著的《中国政府采购案例评析》(第一卷,2005年)的p294开始,谷先生推荐并分析点评了一个具体的范例——原外经贸部2002917日的行政处罚书。


不管人们对谷先生的看法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个范例,是原外经贸部的,不是谷先生的。所以,暂留空档,以便其他网友或者本人设法补充具体内容。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17 10:55
暂留 空档

也看合肥招标模式 行政处罚 参考



    谷律师的书中,列举了同一事件中,外经贸部对有关单位的处罚意见书,一共三个,依次是:


    1、对吴江市采购招标人的行政处罚书:



    2、对有关外商代理的行政处罚书:


2、对有关外商代理的行政处罚书:


关于给予日本丰田通商株式会社



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的通报

    各部门、各地方机电产品进口办公室,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


    2001年底,日本丰田自动织机株式会社的代理商丰田通商株式会社在未按规定进行国际招标的情况下,与吴江市骏丰纺织有限公司和吴江市盛宝龙纺织有限公司签订了喷气织机的供货合同,其后参加了用户就这些项目进行的虚假招标,并最终中标。


    这种先签合同后招标的虚假招标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招标投标法》和外经贸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4条、外经贸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第34条、第35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日本丰田通商株式会社暂停在中国参加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六个月的行政处罚,暂停期限从2002101日至2003331日。


    各机电办要加强对招标机构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整顿招标市场秩序,加强对招标过程的监督,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各招标机构应当引以为戒,加强自查自纠,在接受委托时,深入调查,严格按照招标规则开展业务。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2002917

            行政处罚决定书
   
    被处罚人:日本丰田通商株式会社


    地址: 21 TOYOTA CHO ,KARIYA-SHI, AICHI-KEN 448-8761 JAPAN

    2001年底,日本丰田自动织机株式会社的代理商丰田通商株式会社在未按规定进行国际招标的情况下,与吴江市骏丰纺织有限公司和吴江市盛宝龙纺织有限公司签订了喷气织机的供货合同,其后参加了用户就这些项目进行的虚假招标,并最终中标。以上事实,有海关的报关合同为证。


    这种先签合同后招标的虚假招标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招标投标法》和外经贸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4条、外经贸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第34条、第35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日本丰田通商株式会社暂停在中国参加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六个月的行政处罚,暂停期限从2002101日至2003331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在知道本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知道本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2002917




    3、对招标代理的行政处罚书:



由于本人保存有对丰田的行政处罚书,可发出电子版;另两个为扫描图片。而谷律师的评析意见,本人是从网上下载的,没有记住来源,只是保存在自己整理的《招标资料卡片》中,暂不转发;需要者,请先自己搜寻。





(一共三个)

原外经贸部 行政处罚书1.jpg (57 KB, 下载次数: 538)

原外经贸部 行政处罚书1.jpg

原外经贸部 行政处罚书 3.jpg (60 KB, 下载次数: 505)

原外经贸部 行政处罚书 3.jpg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17 10:56
2.63 合肥的“反腐败”是那么值得推崇的吗?



有报道说:【 合肥市在大建设中,工程项目多,使用资金量如此之大,却未见一个干部倒下,实属少见,市招管办功不可没。安徽省纪委副书记吴秀兰在市招管办调研时如此评价。】



联想到不久前媒体曝光的身兼八职的原合肥合肥市新站开发试验区财政局局长(副处级)、办公室负责人、国资局局长等8项职务的董黎明 (涉案金额超过千万),人们不禁要问:是没有贪官,还是没有“发现”贪官??……



看了合肥具体的“反腐败和监控措施”,本人感觉,那主要是针对“专家”群体的;且不说“专家群体”究竟是采购招标活动中我们主要的依靠对象,还是主要的反腐败对象;谁都知道,在此活动中,什么权力最需要被制约,有什么措施吗?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20 11:24
负责招标的副主任沈梅农也是比较年轻的,看其照片:

合肥市招管办举办招投标专家政策法规暨业务知识培训大会 333.gif (180 KB, 下载次数: 483)

合肥市招管办举办招投标专家政策法规暨业务知识培训大会 333.gif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20 11:25
是什么原因,使得合肥市的有关领导,决定对这些年轻人予以重用?本人百思不解,特别是联想到这些人原先都是从事纪委工作的;也许,从“反腐败”的角度来看招标投标,是其重要的原因吧。



耿主任上任后,除了继续大力宣传“合肥模式”以外,也有一些新鲜的东西。比如,前面介绍的对合肥专家们的讲话;再比如,2009年,耿主任带队,走访了北京的一些大单位,包括民航总局,一方面是为合肥的新机场争取支援,一方面也是学习;耿主任还特地去了北京市建交中心和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进行了交流。


本文对事不对人。不管事情是怎么一回事,本人希望:耿主任等年轻人,处于风口浪尖,需要特别的谦虚谨慎,对得起自己的重任,对得起自己的党性和良心。……


而耿主任的直接上级之一,合肥市的主管副市长,也是一位年轻的女性。她是李红,女,1972年出生人。1992年入党,工学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9年参加工作,历任合肥高新区招商中心副主任、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副主任、经济贸易局副局长、局长,长丰县常委、双凤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合肥经济开发区副主任、工委委员、副书记,20081月任合肥市政府副市长。  


分管工作 :分管建委、交通局、市容局〔综合执法局〕、园林局、人防办、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协管规划局;联系民航、铁路工作。


这是李红和耿延强陪同省厅领导视察招标中心工作:

省住建厅厅长倪虹调研合肥招投标市场 9.gif (189 KB, 下载次数: 513)

省住建厅厅长倪虹调研合肥招投标市场 9.gif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20 11:27
2008年,李红被《中国女市长魅力榜》评选列为第8位:(当然,网友对此也有批评)。


这是李红参加全国市长学习班获得结业证书的照片:

第十二期全国女市长班校友、安徽省合肥市副市长李红.jpg (25 KB, 下载次数: 469)

第十二期全国女市长班校友、安徽省合肥市副市长李红.jpg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20 11:29
本着“对事不对人”的原则,本人想到一个问题:



大家积极参加的由人保部和发改委提出的招标师“水平考试”的时候,都知道,对于报考这个“水平考试”的时候,报名条件是:


【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4年;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3年】


也就是说,对于“大本”学历的人来说,要有4年以上,甚至7年的实际工作经验,方可报名参加考试;还不说是否能够顺利通过;


为了提高从业人员的水平,保证我们的采购与招标事业,这个要求是有道理的。


但是,对于从事监管的人来说,应该不应该也有一定的要求?



合肥的有关“管招标“的人,需要有什么资历或者经历吗;还是只要是领导看着合适就可以了?是不是应该思考和推敲一下啊呢?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27 11:03
2.72  合肥中标中心的“外部联系”?



从新闻报道的角度来看,合肥招标中心与兄弟省市的互相交流还还是不少的;但是,从其网站来看,这里面就令人产生疑问:


请看关于合肥招标中心网站首页上面的"友情链接" :

合肥招标中心网站链接 截图1.jpg (432 KB, 下载次数: 475)

合肥招标中心网站链接 截图1.jpg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27 11:05
我们先看看它和"招标投标网站"导航"的链接情况:

合肥招标中心网站链接截图2.jpg (354 KB, 下载次数: 450)

合肥招标中心网站链接截图2.jpg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27 11:09
再看看工程建设方面:截图:







具体说来有3家:


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网站;


中国建设工程招标网;



安徽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信息网;


据本人所知:建设部规定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信息发布的网站,原先是“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

合肥招标中心网站链接工程招标 截图3.jpg (361 KB, 下载次数: 542)

合肥招标中心网站链接工程招标 截图3.jpg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27 11:14
再查一下“住建部”的官方网站。不查则已,一查,本人反而糊涂了:


在住建部的网站首页,没有看到任何“招标”的信息。


请看截图:




住建部网站首页

住建部网站首页 上.jpg (873 KB, 下载次数: 546)

住建部网站首页 上.jpg

住建部网站 首页 下.jpg (763 KB, 下载次数: 412)

住建部网站 首页 下.jpg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27 11:20
在其“导航侧栏”,本人发现有两个有关的网站,一个是“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一个是“中国工程招标网”——即合肥招标中心链接的网站。


而本人印象中的住建部指定网站一说,并不再提倡。


而住建部网站,涉及到合肥工程招标的,竟然体现在右侧栏目的“政府采购”中:


请看截图:

住建部网站 部分涉及到政府采购 的截图.jpg (498 KB, 下载次数: 418)

住建部网站 部分涉及到政府采购 的截图.jpg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27 11:22
而对于政府采购方面,请看截图:

合肥招标中心政府采购链接 截图4.jpg (357 KB, 下载次数: 465)

合肥招标中心政府采购链接 截图4.jpg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27 11:23
主要是3家:


中国政府采购网;



安徽省政府采购;


上海市政府采购;


这个还是比较真正和规范的。


但是,如前所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面的招标信息,截至到2006年。



而本人意外的发现,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倒是有合肥招标的最新消息和不少招标公告。这是怎么回事?是本人的忽视或者错误吗?


对此,本人感到的是,不仅合肥的招标投标信息公布比较乱;而对于全国范围而言,找到统一和规范的信息,也是一件比比较困难的事情。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29 10:17
2. 7. 3  关于删贴

    人们常见的,是一些网站对于“敏感词”的屏蔽和删贴;但是,对于大多数采购与招标网的网站来说,多数的删贴,还是仅局限于对那些与采购招标内容无关的广告之列的帖子;但那是可以理解的。


据本人不完全的统计,被删除的有关合肥招标模式的帖子有如下几个:


1)关于对“合肥康力电梯”处罚的帖子;应上市公司(康力总部)的要求而从合肥招标中心网站删除;


    2)对7名“评标委员会窝案”处罚的公告;

    3)合肥论坛上,一个称为“章晓华”的网友发表的《【强烈追问】:谁在泄密?他一定是贪官!——关于合肥市招投标中心专家涉贿案》,发表于 2009-8-20 12:04 的帖子。


    该文说到:【就要追问:到底是什么人那么快地把评审专家名单报到投标公司的手里?如此轻易泄密,随机抽选乃至整个招投标的制度设计岂不成了摆设?)   



    这个泄密者,不可能随随便便就把机密泄露出去的,一定收取了投标公司某种形式的贿赂!



    我希望合肥纪检机关追查到底,让那个隐藏的泄密者,也很有可能是政府蛀虫被彻底挖出来!!

     

坦率地说,我觉得那几个专家不过是苍蝇,那个隐藏的泄密者才是老虎。反腐败,不能只抓苍蝇,不打老虎。】(引文完)

    4)一个叫做《合肥招标出怪招,不爱质量爱重量》的帖子;


文章说道:


    【看来合肥与有缘呐,要不,在最近合肥市一环路桥梁亮化工程公开招标中,招标现场怎么会拿出电子秤呢?!不管什么黑灯,不管什么白灯,只要重量不够,一律废标!结果可想而知,当然是肥猫高中了!这不爱质量爱重量,可谓是合肥市政府灯饰办公室创造的一大奇闻



    2009310日上午10点,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合肥市人民政府灯饰办合肥市一环路桥梁亮化工程(第一批)开标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二十二家单位分别报投四个标段的亮化工程。



    绝对不是躲猫猫而是秤重重


开标人首先宣读所有投标单位的标书,确认都符合要求后,对灯具样品进行检查。此时,一个从未有过的惊人情景在现场出现了:评标人不是按照正常规范检查样品灯具的规格、尺寸、表面处理、材质、光源配置、亮度、颜色等,而是拿出一台电子秤,从投标报价最低的单位提供的样品开始当场称灯具的重量,结果投标报价最低的几家均被以灯具样品太轻或太重为理由而废标,甚至有的产品重量仅仅高出一点点而废标;而投标报价高,但由于灯具重量够重的当然成为了中标单位!这一创造性的举动,令众多资质高、实力强的企业纷纷落马。】(引文完);




    5)新华通讯社文章:《重点项目投标也玩起魔术?——合肥招标惊现造假门 》;


由于该帖被删除,本人至今不知道它是通讯社的评论,还是某个网友的个人意见?


引用上述帖子,不代表那就是多大的问题,也不代表本人的意见。只是想说明:关于合肥的任何“负面”报道和意见,都可能在被删除之列。



人们怎样去理解和看待合肥的“阳光采购”呢?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9-29 10:19
预告:

国庆节后,本人将发表此长篇连载文章的结尾篇


主要是两方面:(将跟帖,并另外发帖)


第一、本人总结归纳的“合肥模式”的10大特点;


第二、本人对合肥模式的质疑和思考。


敬请关注 !!
作者: sunzhengqi    时间: 2010-9-30 15:16
今后我用一上午时间拜读高老文章,心情相当复杂,“合肥模式”究竟是什么模式?值得推广吗???
作者: hetan719    时间: 2010-9-30 16:35
如果真的将它当作一种模式来看,它还不够成熟和完善,恐怕尚不宜推广。但若将其视作一种有益探索,应该是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作者: alang0998    时间: 2010-9-30 16:48
重点项目投标也玩起魔术?



                   ——合肥招标惊现“造假门”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代理的“滨湖新区滨湖和园和康园小区亮化工程”,通过公开招标于2010年3月2日确定了预中标(成交)人名称:合肥黎明水电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拟派项目经理:杨高成,其类似业绩:龙子湖及周边综合治理和生态开发项目桥头公园景观照明工程。



然而,根据大量的证明材料显示,客观事实却是另外一番情景:龙子湖景观照明工程的项目经理:章勇,项目副经理:徐克海,技术负责人:徐克海。杨高成根本没有参加过该项目的任何活动!这些投标资料是从何而来?该预中标(成交)人是否精心炮制了大量的虚假证明和伪造的工程合同等材料,瞒天过海,欺骗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骗取“滨湖新区滨湖和园和康园小区亮化工程”项目的中标资格!这一出新年大戏开的够猛!



面对在全国招投标改革中起示范作用的“合肥模式”,人们不禁要问,这种并不经典的欺骗行为是怎样获得招投标通过的?



1、
既然该项目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标书中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中标无效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该投标单位为何能拿到中标通知书?且已进场施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何投标单位没有被追究?难道合肥招投标中心的某些人和弄虚作假的中标单位有不可告人的勾当?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被狠狠地涮了一把,民众也被这出精彩的魔术愚弄了一番,刘谦的魔术代来了巨大的名利效益,黎明水电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随之而来的则是滚滚的非法利润!可谓新年开门大红!



本次招标的结果,已经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违反了招标文件的规定。甚至严重影响了政府招投标的公信力,破坏了合肥市招商引资的良好环境,乃至损害合肥市政府形象的事件。长此以往,如何建立“体制最新、效率最高、环境最优、制度最完善、交易最公平”的招投标市场? 希望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不要被魔术的奇幻效果所蒙骗!!!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10-9 12:07
归纳 合肥模式的十大特点



  【注:这是本人的长篇连载文章《也看合肥招标模式》的结尾篇;本人归纳的合肥招标模式的十大特点;基本是都是来自文件和媒体采访报道。跟帖并全文另发。 gzztitc


第一、“一委一办一中心”的组织结构模式。



    通过【20068月发布《关于建立合肥招标投标统一市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推行新的招标投标模式。



     即:成立以市长为首的“合肥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市招管办),负责对招标投标业务的监管和行政管理。市招管办下设的合肥市招标投标中心作为全市统一的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负责具体交易的操作。”


    这种组织结构形式,被称之为“政府直接管理”模式。


    其中,“招标办”为事业单位,被授予114项行政管理权力;


第二、统一平台、集中进场、综合执法




合肥的口号是:【建一座“无菌室】


市政府令规定,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药品集中采购项目、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出让、农业项目开发、科技创新项目单位的选定等11项内容的招标投标活动必须在市招标投标中心进行。



对于场外交易有关部门不办理后期手续,对相关人员严肃问责。2007年初合肥市出台第126号政府令,把全市原隶属建设、财政、工商等7个不同部门涉及招投标业务的114项执法权集中委托合肥市招管办统一实施,在全国率先实现招投标集中委托执法。


耿延强、黄守强都表示,合肥市搞招投标改革就是要建一座无菌室,把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等都进来,让大家在公平、公正、透明的环境下同台公开竞争。这项制度实行不久,纪检部门发现有100多项工程、采购等没有进场交易,立即叫停、作废,处理了一批责任人。现在各个部门、区县的领导都知道这是高压线,谁都不敢碰了。


第三、什么都要通过“招标”;什么都可以叫做“招标”



形容:《一张纸一支笔都得招标采购



来自:合肥招标中心网站   信息时间:2009-2-18  来源:《江淮晨报》


合肥200997日颁布《合肥市小额零星项目定点招标暂行规定 ,对100万元以下的工程,对30万元以下的服务部分项目,实行招标的办法。


第四、限制和制约招标人:



针对各地出现的招标人的种种问题,【合肥市招标投标中心在具体运行中,重点加强对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约束招标人行为。取消招标人推荐权,实行专家评委资格预审制度,所有符合资格预审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限制招标人参加评标,原则上招标人代表不得参加评标,从而有效地规范了招标人行为】。



第五、投标人需成为会员,方可参加投标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报” 2009-6-24 报道,“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将实行会员网上报名和投标制”:



【记者近日获悉,91日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将正式实行会员网上报名和投标制度,原则上不再接受非会员企业投标报名。】



笔者看到多个招标文件明确的写着:



【(1)本项目只接受合肥招标投标中心注册会员网上报名;



2)非会员应首先办理合肥招标投标中心注册会员手续,注册成功后方可报名;



3)注册会员网上报名程序请登陆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www.hfztb.cn)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4)投标人请在开标前,携带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至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收费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票据,并交投标文件接收人验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来自诸多招标公告。

   
     还有些项目要求:【其他要求:外地建安企业在合肥招投标中心投标并中标后必须在合肥市注册子公司,以子公司名义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10-9 12:08
第六、严格的对评标委员的监控:



专家在参加评标工作以前,须签订《合肥市招管办评审专家廉政承诺书



保证”在知道自己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段内不私下接触投标供应商和招标单位平时不以评审专家的名义与供应商私下接触。“等等。

    提示牌告知着进入评标区的每个人:你的一举一动都在监控之中。”



“天花板上对着专家的方向上有一个偌大的电子探头正全方位地处于实时监控中。】   



第七、实行“有效最低价中标”



    【“他们坚持“建设工程项目有效最低价中标、出让和租赁项目有效最高价中标”的评标原则,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开标前公示最高限价等制度,】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阮怀荣对《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表示:采取有效最低价评标法就能限制评标专家自由裁量权,进一步节约财政资金。





第八、实行“政府采购实行诚信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97月颁布



    本人摘录部分主要内容:   


【第二条诚信保证金是指具备一定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在经申请并获批准后向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提交规定数额的资金,作为其在确定的有效期内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第三条 诚信保证金的办理本着供应商自愿的原则。



第七条  诚信保证金的资金数额为5万元人民币,期限二年,不计利息。



第九条  诚信保证金供应商投标时应持《诚信保证金证书》原件或加盖证书持有人公章的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





第九、强调节资率很高:



截至今年上半年,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完成项目9604个,签订合同金额908亿元,节约资金和资产增值319亿元,节约率达25%,其中,仅通过各类工程招投标,共节约建设资金155亿元,建设成本平均节省20%30%。去年合肥市政府及国有投资进场交易项目、交易规模两项指标都超过安徽省其他16个市总和,位居全国省会城市前列。


(“合肥模式”探路招投标体制改革;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00823
第十、首创性地引入了社会监督员机制,从科研院所、政府机关聘请了37位特约监督员。



    这些监督员必须参加每次的开评标项目,全程监督招投标过程是否规范、是否合法,可现场制止发生的一切违规违纪现象。在每一个项目评标结束后,由监督员对专家评审的当天工作表现进行打分。



担任特约监督员的纪委干部刘以轼告诉记者,他们这些监督员在现场对专家的监控主要体现在观察其行为举止是否带有倾向性,在现场是否发表主导性意见。一旦有这些现象出现,他们就要上前及时制止,在他看来,随着这一年多来的摸索与改进,合肥市招投标市场的运作逐渐走向成熟规范】


http://www.ctba.org.cn/list_show.jsp?record_id=89787


【点评:这些社会监督员主要的监督对象是“评标专家” ?不包括采购人招标人和投标人以及各级领导??Gzztitc



总之,由于强调了限制权力,反对和预防腐败的一些列措施,合肥的大建设和招标投标工作首创全国新的模式,在近年的730亿资金的大建设中,没有一个干部倒下;节约的资金相当过去1年的全市GDP产值。





作者注:预告:本人的初步简单的疑问和思考,待续。Gzztitc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10-12 11:11
质疑和思考“合肥模式”的十二大问题



   【注:这是本人长篇文章《也看合肥招标模式》的结尾篇,包括个人归纳的合肥招标模式十大特点和本人的质疑与思考。Gzztitc。】


第一、【“一委一办一中心”的组织结构模式】



是不是“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为一身?


如果再联系最近它有关诚信问题的文件,似乎这个招管办,还肩负着“招标投标协会”的职能?


该“招标办”为事业单位,被授予114项行政管理权力;合适吗,是改革的方向吗?




第二、如果说是为了改革和解决招标投标中的问题,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做法为好?



    目前,办法有多种:以合肥为例,是采用以市长令的形式颁布《关于建立合肥招标投标统一市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20068月发布);



   相对比一下,广东省是采用人大通过颁布实施《广东省地方实施政府采购办法》的;



   思考:是两种办法均可,还是哪一种办法更好?



   第三、【统一平台、集中进场】



   《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并没有规定必须在地方指定的交易市场采购招标,否则一切的“场外交易”均是“违法”?此举有何法律依据?

     按说,“天下大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解决诸如“两法冲突”;“六龙治水”和一些“虚假招标”;“串通投标”等等问题,统一和建立统一的市场和操作平台是必需的或者说是有益的。


但是,这种平台应该是符合市场竞争规律的,还是人为强制规定的?


这个统一的招标投标市场,是叫做“招标中心”,还是叫做“公共资源中心”?是权力型的。还是服务型的?是收费的,“盈利性”的,还是基本不收费而体现“公益性”的?


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不在该市场或者平台交易,也是可以的;合法的?


第四、合肥市统一了地方的各个部门;但是,对于全国范围,如何不至于割断各个主管部委的“行业指导”呢?



现在,各个主管部委的还能对合肥招标中心起到指导作用吗?


理论上,大家应该遵循有关部委的政令,特别是多部委联合发布的政令;但是,在各地独立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的时候,最起作用的还是具体的上级的命令。如何处理与协调?




第五,一支笔都要招标的做法和什么都叫招标……是否考虑到过低的金额,会导致社会上的总节约值成为“负数”?



     思考:为什么原国家计委的政令要规定招标限额?现在,不少地方由于没有很多大的项目,而不断的下降招标限额,甚至1万元也要招标;如何处理为好?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10-12 11:12


第六、排斥招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是否违法剥夺其权利?谁对招标结果负

责?



思考:涉及到“定标权”问题,另有论述和争论,这里不再详述。


    第七,评标专家总体上是依靠对象,还是反腐败的重点监视对象?单纯的监控措施,能够避免个别专家和人串通吗?



思考:专家要不要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多大为好?如果,没有任何权力或者说“自由裁量权”,那还要“专家”干涉什么?如果“自由裁量权”太大,则也有问题;


而人们应该如何“监控”或者说制约“招标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第八、“有效最低价中标”的做法,既不是新创,也不是什么科学合理的办法;推行此办法,在目前招标投标市场还比较混乱的情况下,会不会导致更多的“半截子工程”;“豆腐渣工程”?



思考:对于“政府采购”和其他“公共采购”而言,究竟采取什么样的评标办法为好?要不要提倡类似国际上的“物有所值”的原则?要不要提倡“全寿命综合费用最低”的原则?


目前,国内普遍采用的“综合评标法”【通俗称呼:打分法】有什么弊病?


钱忠宝先生;陈川生先生等人提出个人的思考意见有无道理?




    第九、投标人必须“报名”和注册成为“会员”方可获得标书以及投标;那是一种什么措施,是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吗?
     
      思考:如果,全国有1000各地方要求必须是它的会员,才能“报名”参加投标;那么对潜在的投标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对于全国统一的招标投标市场,又意味着什么?


     在以“纸质“招标文件为主的时期,人们可以通过”购买招标文件“,来要求潜在的投标人取得某种投标资格,也便于招标人管理和心中有数;


     在即将通过网络,实施“电子文档“的招标投标的时候,如何采取办法,实行有组织的管理或者说对投标人的某种合理的约束?



第十、 【中标人需在当地成立子公司,以子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这样的规定为什么,是否合法?



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子公司和母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单位,不应等同;而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第十一,光是对评标专家采取了严格的防范措施,就可以大大减少腐败问题吗?



到底,在采购招标投标中,出现的腐败问题根源在哪里?采取怎样的措施防范和打击比较好?


“没有一个干部倒下”的说法的可信度有多高?


第十二,如果认为“合肥模式”是好的举措,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广,会出现什么后果?其优点和缺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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