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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代理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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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nzhengqi
时间:
2010-9-3 17:29
标题:
代理人问题
第一中标人的授权代表不是他们单位的正式工人,而是别的单位正式编制人员,是否可以投诉他们违反招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0-9-3 18:43
对于授权代表似乎没有特别的规定,只要是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即可。
如果是同一项目的另外一家投标单位的职工,则似有串标嫌疑。
作者:
mahongbo001
时间:
2010-9-4 13:10
同意楼上斑竹的,如果代理人所在的公司没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该没问题的~!
作者:
cgibin
时间:
2010-9-4 15:22
法律有漏洞,个人支持楼主的看法,但,没有法律支撑[s:69][s:69]
作者:
bbbylkwhm
时间:
2010-9-4 16:05
个人认为
如果参投企业要做一个项目,怎么可能随随便便的找个人做委托代理人呢?
委托代理人起码得熟悉企业的状况,了解竞争对手的情况,这样才可能有机会中标!
如果委托代理人不是本公司员工,那他怎么可能会以企业利益为重,怎么可能熟悉企业状况?怎么可能会了解诸多信息?
这样的话,要不就是企业根本就不想竞争,不想竞争还参与,那就有串标的嫌疑!
要不就是别人借用企业资质来参与,那就是挂靠!
所以,我认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企业的员工,如果不是企业员工,而是其他公司的员工,那就因该废标!
作者:
itswonder
时间:
2010-9-5 00:24
具体应看招标文件中对授权代表的资格有没有明确限定为投标人只能向本单位人员授权,同时投标人或授权代表有没有骗取中标的事实。
作者:
西西草
时间:
2010-9-7 11:00
应该是有法可循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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