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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问这几个价格哪个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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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nly1u
时间:
2010-9-16 13:04
标题:
请问这几个价格哪个为准?
我们知道,招标投标的价格应该以大写和单价为准,以及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但是,这里有好几个价格:
1、单独密封唱标的开标一览表的数字价。
2、1的大写价。
3、投标函的数字价
4、3的大写价
5、投标书里的开标一览表的数字价
6、5的大写价
7、分项报价表的数字价
8、7的大写价
9、分项报价表的分项报价合计价(需评标人计算)
理论上正本和副本的价格应该不会不一致,小概率就不考虑了。
先不说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就说简单的不一致。
哪个为准?
另外,谁会真去算9吗?
作者:
wjjst
时间:
2010-9-16 13:21
这确实是个问题,所以我们以往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了修改的顺序。如投标函总价与汇总表总价不一致的,用投标函总价修改汇总表总价,并修改单价。。。。。。。。。。。
作者:
mahongbo001
时间:
2010-9-16 13:25
是啊,只有我们在招标文件中做细了,规定好了,纰漏就会出现的少了。。。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0-9-16 19:19
对于不同项目,适用不同法律法规,做法有差别,应该具体项目具体分析。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0-9-17 09:51
以2、“开标一览表”大写价为准。鉴定完毕。
(没有“开标一览表”只有“投标函”的,以4、“投标函”的大写为准)
理由:
1、约定俗成加规章规定大写为准;
2、开标一览表是公开唱出;
3、对于投标人来讲,开标一览表是最终的,是老板最后一刻拍定的,是投标人真正意思表示。
投标报价部分由投标人的造价师们做完,详细的分项价格已经全部完成,投标文件的打出、复印等工作不能停,但是,最终的价格还需老板来定,往往老板不到最后一刻是不会轻易定出来的,等老板拍脑袋定下来需要下浮多少时,分项价格等已经来不及修改,或越改越乱,所以,投标报价有时就只是在最终唱标用的“开标一览表”或“投标函”中是最终的、真实的。
分项价格差异可以按比例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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