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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内最大的公共基础设施BT项目:深圳地铁5号线 [打印本页]

作者: wjjst    时间: 2010-9-22 22:42
标题: 国内最大的公共基础设施BT项目:深圳地铁5号线
深圳地铁5号线是我们目前所知道的采用BT模式建设的最大项目,根据BT中标单位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8-09-19发布的“关于签署深圳地铁5号线BT项目合同的公告”(http://app.finance.ifeng.com/dat ... p;amp;symbol=601390),其投融资规模约95亿元。相关做法及点评如下:
1、基于初步设计进行BT招标
【点评】基于初步设计招标是国内大多数BT项目的做法,也即由中标单位负责包括施工图设计在内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任务。因为设计对投资的影响要比施工对投资的影响大,因此可能的利润空间也就大,这也是一些大型投资单位钟情于在BT项目中拥有设计指挥权的原因。
2、采用总价合同
既然中标单位拥有设计的指挥权,因此一般不会采用单价合同,试想:如果采用单价合同按实际工程量结算,项目公司肯定就有指使设计单位做大工程量的动机,项目发起人的投资将很难控制,而且对于项目发起人来讲,建设项目究竟需要花多少钱一直是未知数,因此也不利于回购资金的安排,出于这些考虑,BT项目的发起人一般希望以总价合同发包。当然总价合同对投标人来讲有一定的风险,可这也为投标人化风险为利润提供了可能,靠什么呢?优化设计。
3、施工监理由项目的发起人委托
【点评】BT项目中标单位组建的项目公司(中铁南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具有准业主的地位,因此有的BT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由项目公司作为招标人完成,即施工监理由项目公司委托,监理单位挣项目公司的钱当然是听从于项目公司,这样一来,项目公司将设计、施工、监理都管了,那还有什么制约,监理的独立第三方作用又从何谈起?因此项目的发起人(深圳市政府以及其授权的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于心不安,总希望有个监督单位盯着项目,因此保留了对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权和委托权。
4、将选择投资人和选择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合并
【点评】国内目前的BT项目有的是先选择投资人,后选择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即所谓“先招商后招标”,也有“先招标后招商”(即把项目的基本价格锁定后再找个买单的),另外还有第三种方式就是将招商与招标合并,深圳地铁5号线就是采用了第三种方式,采用这种方式时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投融资能力和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因此往往需要联合体才能满足,不过深圳地铁5号线BT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因此能够参加的也就是那几家中字头的单位。
5、通过项目公司投融资
【点评】BT项目是否需要成立项目公司取决于多个因素,融资额不大以及中标单位在项目所在地纳税的情况下也可以不成立项目公司,但对于深圳地铁5号线这样的项目而言,第一,中国中铁不是深圳的单位,如果不成立项目公司,中国中铁今后收到回购资金时将在注册地北京纳税。第二,如果不成立项目公司,向银行融资将遇到困难,因为项目融资需要封闭运作,即银行为项目贷的款要严格与中国中铁的其他资金分开,而做到这一点最彻底的就是单独为项目成立一个项目公司,账目完全独立,因此中铁南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运而生。

参考文献
1、深圳地铁5号线BT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z ... p?record_id=4218143
2、深圳地铁BT模式的创新应用
168.160.185.160:8100/~kjqk/dskgjt/dskg2009/0906pdf/090610.pdf

仅供交流学习,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作者: wjjst    时间: 2010-9-23 10:04
6、中标单位对项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点评】本项目的中标单位(中国中铁)为项目公司(中铁南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按照新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国中铁对项目公司认缴的出资额为不低于项目投资的35%(这是招标文件的规定,即项目公司资本金比例),因此如果项目的投资为100亿元,项目公司的资本金比例按35%计算,则中国中铁需出资35亿元,即今后项目公司无论闯多大的祸,中国中铁以35亿元血本无归为最坏代价,其余责任均由项目公司承担。可这样一来,项目的发起人感觉不踏实,因为项目公司毕竟是新成立的,其承担责任的能力很有限,因此必然会要求中国中铁承担连带责任。不过这种要求最好事先写入招标文件,否则在今后的谈判想加入此要求,难度很大,也会使谈判的周期加长。
7、BT合同的定价与调整
根据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林茂德总经理“深圳地铁BT模式的创新应用”一文的介绍,深圳地铁5号线BT合同的价格为:
BT合同的价格=BT工程费用+投融资费+风险包干费等+工程变更费
其中:(1)BT工程费用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下浮一定比例计算,下浮比例通过招标锁定,但不同的分项工程,如土建、安装装修、系统设备安装等各有不同的下浮率;(2)投融资费:资本金部分的财务费用按固定利率锁定,其余部分的财务费用随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3)风险包干费、赶工费、总承包管理费等按批准概算中工程费用的4%包干;(4)工程变更费:如出现工程变更事项,则按照双方合同中确定的价格下浮率计算工程变更价格;此外材料价格调整原则是:材料价格上涨幅度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由中标单位承担,超过幅度以外的部分由合同双方共同承担。
【点评】这种合同价格的设计较好地体现了“风险分担,追求双赢”的思想,以上价格组成部分中风险包干费增加的风险全部由项目公司承担,可工程变更增加的费用全部由项目发起人承担,其余则都是共同承担,如材料价格上涨,贷款利率变化,初步设计概算调整等等,这是一种合作精神的体现,国际上很多合同专家主张合同双方特别是当合同的一方是政府时,一定不要把合同设计为赌运气,如材料价格变化、工程变更这种风险很难判断,本着按实调整的原则对双方都是利大于弊。

参考文献
1、胡建文 深圳地铁5号线运用BT建设模式实践探索 《建设科技》
http://www.chinametro.net/Content/DisplayArticle.aspx?id=3711
2、林茂德  深圳地铁BT模式的创新应用 《都市快轨交通》
168.160.185.160:8100/~kjqk/dskgjt/dskg2009/0906pdf/0906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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