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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发标时间及投标时间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sunzhengqi    时间: 2010-10-12 11:36
标题: 发标时间及投标时间问题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五条: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第三十一条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是问:有一项目,发标时间从10月1日开始发放招标文件到10月13日结束,发标时间够5个工作日;是问到10月21日开标,合法吗(其时间包括1-7号节假日)?
作者: 小孩子    时间: 2010-10-12 11:51
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五条: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停止发售日是指那一天?你的明白。案例:发标时间从10月1日开始发放招标文件到10月13日没错,但13日不应是截止日。
   2、21日可以合法开标。
(以上为个人见解,如理解有误,请指正。)
作者: 标王    时间: 2010-10-12 14:54
我遇到类似问题,有投标单位投诉,开标时间不够20天,相关部门解释不统一,有些说以第一家购买招标文件为起始日,有些说以最后一家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起始之日,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现在正在查阅相关条文解释
作者: xhx    时间: 2010-10-12 15:14
合法。
招标文件发售期够5个工作日,从发售文件到开标够20天,所有肯定合法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0-10-12 20:51
引用楼主sunzhengqi于2010-10-12 11:36发表的 发标时间及投标时间问题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五条: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第三十一条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是问:有一项目,发标时间从10月1日开始发放招标文件到10月13日结束,发标时间够5个工作日;是问到10月21日开标,合法吗(其时间包括1-7号节假日)?

十月一日一般公告网站都停止服务的,因此无法发布公告。
另外根据民法通则发布公告当天是不计算的,其他关于时间问题招标有关法规规定已近规定的很清楚,讨论这样的问题意义不大,请以后不要再讨论类似问题了。
作者: sunzhengqi    时间: 2010-10-13 08:09
回上楼:你没有看清题目的意思,其实这是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因为在很多地方发招标公告在先,并未告诉什么时候领取招标文件,公告结束之后才开始发放招标文件,这就牵扯上述问题,怎么说讨论这样的问题意义不大?
作者: xycqzb    时间: 2010-10-13 10:16
法律规定(哪个法记不清楚了,但是大法)公告发出之日即为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若10月1日只是假设的时间,确实开始登了公告,那么二者都合法;但实际中,10月1日到7日属假期,不会公告,即从8日开始算,则公告时间刚够5个工作日,合法,发售标书时间差5个日历日。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0-10-13 10:31
引用第7楼xycqzb于2010-10-13 10:16发表的 :
法律规定(哪个法记不清楚了,但是大法)公告发出之日即为招标文件出售之日。


可否请楼上的再仔细查查,是否有这规定?
公告和出售招标文件是两回事。
作者: xycqzb    时间: 2010-10-13 11:22
确实没找到,也有可能是某地区条例,以后看到了再传。
是不是有这个规定先不管吧。[s:94]但至少发标时间晚于等于公告时间撒。所以实践中,按国庆假期不登公告算,一般的项目(20天售标日)售标日差5日历日。若9月30号发的公告,公告上写的1号开始发标,则足够,合法。总之一般项目5个工作日,20个日历日即可。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0-10-13 12:02
    如楼上所说:“至少发标时间晚于等于公告时间”。那么,如果该公告是9月30日或者更早的时间发布,公告中规定:“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为10月1日—10月13日,……开标时间为21日”,是否符合法定时限呢?
    首先,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满足“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的强制性规定(规定详见七部委令第十五条)。
    其二,开标时间满足“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的强制性规定(规定详见七部委令第三十一条)。

    由此可见,5个工作日和20日的强制性时限规定,两者都满足。因此,21日开标,是合法的。

作者: sunzhengqi    时间: 2010-10-13 13:42
这个问题思路清晰了,正如上楼所言,谢谢各位,这就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作者: 小城童话    时间: 2010-10-13 14:08
不可以   10月1日是休息日    你如果是9月30日就可以这么计算,你好像出2010年招标师试卷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0-10-14 11:45
引用第6楼sunzhengqi于2010-10-13 08:09发表的  :
回上楼:你没有看清题目的意思,其实这是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因为在很多地方发招标公告在先,并未告诉什么时候领取招标文件,公告结束之后才开始发放招标文件,这就牵扯上述问题,怎么说讨论这样的问题意义不大?

关于这个时间,法律法规其实说的很清楚,这个时间是无需要讨论的。至于怎么执行,那只是数月份牌的事情了,还用讨论吗,唯一需要说明的是,关于工作日和休息日是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休假方案执行。
作者: 叶知秋    时间: 2010-10-15 15:16
合法,但不合理。如果招标人在10.1并不发售标书,则潜在投标人的编标时间不足15天。故在审查招标方案时,监管单位会提出修改招标计划。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1-2-26 21:10
引用楼主sunzhengqi于2010-10-12 11:36发表的 发标时间及投标时间问题 :
有一项目,发标时间从10月1日开始发放招标文件到10月13日结束,发标时间够5个工作日;是问到10月21日开标,合法吗(其时间包括1-7号节假日)?


  楼上的估计是没看清楚题目。
  楼主的背景情况都交代得很清楚了“从10月1日开始发放招标文件”,哪来的“如果招标人在10.1并不发售标书”呢?
作者: dbzjj    时间: 2011-3-2 16:27
引用第13楼bidboy于2010-10-14 11:45发表的 :


关于这个时间,法律法规其实说的很清楚,这个时间是无需要讨论的。至于怎么执行,那只是数月份牌的事情了,还用讨论吗,唯一需要说明的是,关于工作日和休息日是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休假方案执行。

这位版主大人,论坛是大家交流的地方。既然有疑问,那么提出来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有什么错么,你一句请以后不要再讨论类似问题了是什么意思?不让人说话了么,不让大家交流提问解惑了么,这就是你身为版主的权力么?
如果是,呵呵,那我了解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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