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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安徽:擦亮政采供应商“诚信名片” [打印本页]

作者: sunzhengqi    时间: 2010-10-13 17:19
标题: 安徽:擦亮政采供应商“诚信名片”
跟踪监督、逐项评价、逐年考核、分类归档、动态管理、实时奖惩……这一系列举措,都是安徽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建设供应商诚信档案的创新做法。去年底,安徽省出台了《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全省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引入诚信档案管理。

  经过近10个月的调查摸底和信息搜集工作,安徽省供应商诚信档案将于今年年底前建成。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姜毅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从2011年开始,安徽省的政采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将拥有一张‘诚信名片’。”

  23条准绳丈量诚信尺度

  “人无信不立,市无信则乱。诚信是规范市场经济的‘帝王原则’,在政府采购领域中先行建立起一套信用体系,将对整个国民信用体系的建立起到非常积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安徽省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是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什么是诚信行为?什么又是不诚信行为?《办法》里自有一套明辨标准。

  “遵纪守法,依法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自觉维护国家、社会和采购人合法权益等,政采供应商应当履行6大诚信义务。”姜毅说。

  而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有17种行为被认定为不诚信。在投标阶段的5种行为都属于不诚信行为,包括提供虚假材料,开标后擅自撤回投标文件,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等。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有9种情形被认定为不诚信行为。包括将中标、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的;超过合同约定的供货(或服务)时间达30日以上的;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恶意质疑、投诉的;拒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等行为。

  两类档案念响诚信“紧箍咒”

  安徽省将供应商诚信档案分为诚信供应商库和不良行为供应商库,进行分类管理。这两类档案库被供应商形容为“红档案”和“黑档案”。

  安徽省财政厅、省政府采购中心和监察部门联手互动,考评供应商库诚信行为。根据《办法》,每年底由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本年度供应商投标、签订合同、合同履约、售后服务等情况,评选出诚信供应商候选名单。候选名单在广泛征求省级采购人意见和挂网公示后,经省财政厅确认方可录入诚信供应商库。诚信供应商总数控制在中标、成交供应商总数的10%以内。

  对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的建立,安徽省有关部门更为严谨慎重。参照17条不诚信行为准绳,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和相关采购人及时将情况(含相关证据)书面报告省财政厅,省财政厅进行调查核实后,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给予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省政府采购中心再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情节轻重将不诚信供应商录入不良行为供应商库。

  评标增加诚信分

  对诚信行为进行量化计分,并纳入到政府采购评标活动中——安徽省对政采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动了真格。

  《办法》规定,凡是诚信供应商库中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在评标时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可以给予其总分值1%-3%的加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或性价比法的,可以给予其评标价或报价1%-3%的扣减。

  对不良行为供应商库中的供应商,凡是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凡是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可以给予其总分值1%-3%的减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或性价比法的,可以给予其评标价或报价1%-3%的加价。

  “当然,进入诚信供应商库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进入不良行为供应商库也不是永世不得翻身。”姜毅介绍说,诚信档案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年底更新一次,并实行“分级管理、资源共享”,即谁建立,谁负责,资源全省共享。(作者:钱月婷)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 xhs1124    时间: 2010-10-13 18:39
不错!好玩!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10-13 21:53
重大举措 !

不过,也许是由于“老年痴呆”,没看懂……

“诚信”的评价,究竟应该由谁来做?是政府部门,还是集采机构?还是第三方?

此外,文章说【诚信供应商总数控制在中标、成交供应商总数的10%以内】;


本人纳闷了:难道90%的供应商属于不诚信的?
作者: hetan719    时间: 2010-10-14 08:21
进入“黑档案”取消资格或适当减分,这个我觉得可以尝试;进入“红档案”给予加分,恐怕会衍生出一些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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