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急~问,延期开标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leetao1982    时间: 2010-10-15 23:51
标题: 急~问,延期开标的问题
1.在公开招标发布公告公示期间,如果对已经审批后的招标文件开标时间有修改,如延期,那公示期间可以发延期开标的通知吗?因为怕在公示期过后发会影响开标时间,招标很急的。
2.延期开标必须当作补遗来发,需要开标前15天呢,还是根据招标人自己的情况,在原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前三天就行?

先谢谢各位的解答了!
作者: xhx    时间: 2010-10-16 08:01
 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八条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如果是政府采购项目,三天前发开标时间延期通知即可。

  如果是其他项目,目前暂无规定,估计应该按15日执行。
作者: sth8995    时间: 2010-10-16 09:34
除了政策、法规外,我们主要应考虑2点:
1、延长的时间有多长,当前标的物的市场波动情况,是否影响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2、注意相应延长投标担保期间。
作者: leetao1982    时间: 2010-10-16 13:50
我这个不是政府采购项目,就是公开招标的园林工程项目。现在工期逼得紧,要在保证开标时间不能太延后的情况下,做到合法。
本来招标文件规定本月18号开标,可是财政局一直审不出清单和限价。于是我们在15号发出补遗,说开标时间延迟,再具体通知时间。但补遗发出后,财政局说17号就能出清单和限价,但是我们必须保证在22号开标,招标办已经通气说可以把清单备案时间写到8号,但是17号的补遗已经发出,不知道怎么办了?
作者: sth8995    时间: 2010-10-16 13:57
清单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同时发放。如果后发,必须作为补遗在投标截止日前15天发放完毕。
招标控制价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10天通知投标人核对。
作者: starnust    时间: 2010-10-16 16:41
做到合法合理,招标代理还是比较难的,唉
各协同部门不支持工作也
作者: sth8995    时间: 2010-10-16 17:42
小心行得万年船,做代理就要按程序来。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0-10-16 19:42
政府采购按照18号令执行,如果不是政府采购没有特别规定,园林项目但是建议和建设主管部门沟通一下。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0-10-16 20:33
引用第3楼leetao1982于2010-10-16 13:50发表的 :
我这个不是政府采购项目,就是公开招标的园林工程项目。现在工期逼得紧,要在保证开标时间不能太延后的情况下,做到合法。
本来招标文件规定本月18号开标,可是财政局一直审不出清单和限价。于是我们在15号发出补遗,说开标时间延迟,再具体通知时间。但补遗发出后,财政局说17号就能出清单和限价,但是我们必须保证在22号开标,招标办已经通气说可以把清单备案时间写到8号,但是17号的补遗已经发出,不知道怎么办了?


我看不太明白:
1、该园林工程没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如果有,怎么清单不和招标文件同时发布?
2、没有工程量清单的招标文件,算得上是一份合格的招标文件吗?在备案时,是怎么通过备案审查的?
3、工程量清单和限价是财政部门审核的吗?难道不是造价部门审核的?
作者: leetao1982    时间: 2010-10-17 21:11
标题: 回 8楼(zzj0102) 的帖子
我在上面已经说了,财政局一直审不出清单和限价,这个是政府工程,应该由财政局编清单和限价,但大家都知道,财政局不会亲自做这些工作,还是让我们做了他们来审。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0-10-17 21:27
既然是一个工程项目,那应该走的就是《招标法》的程序,而不是走《采购法》的程序。
按照《招标法》体系的的规定,园林工程的监督部门是建设部门,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限价和财政局有什么关系吗?
还有一个疑问是:工程量清单都没编制在招标文件内,这个招标文件是怎么通过审核的?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