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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楼主sunzhengqi于2010-10-19 17:07发表的 如何判定废标 :
本人查阅有关废标的规定并汇总,见附件并附专家唐广庆老师对废标的基本原则,和大家共享:
专家唐广庆认为,最基本界定是否是废标的基本原则是:
(1)是否改变了招标的范围和内容;
(2)按其实施将对项目的使用、运行和管理造成影响:
(3)对招标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产生限制;
4)接受这个偏离和保留会影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地位。
依此衡量提出的问题是否是无效标。“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是否是违反上述基本原则呢?比如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指定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投标报价,而用另外的工程量清单填报;又如主要项目填报的单价和合价同时字迹模糊,无法核对准确数字;又如投标函上投标人投标价格文字部分报价字迹模糊,无法核对数字报价的准确性等均属实质性的偏离和保留,因为接受这样的投标,有可能改变中标候选人排序,影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地位。
比如工程量清单中某项目投标报价单价乘工程量不等于合价,招标人可以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以及修正其工程量清单的汇总价;又如投标函中投标报价文字部分与数字部分不一致,应以文字为准修改数字报价;又如属非重要表格字迹模糊,如设备或采购材料清单某项规格填报不清;施工进度表总工期无问题而非主要线路施工程序安排不合理等,这些问题均不构成实质性的偏离和保留。而在评标过程中通过澄清与投标人协商改正就可以了。因为这不会违反上述原则。这也就是为什么在评标过程中要有澄清程序的原因,也是防止把有实力、能力和有经验投标人排除掉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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