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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个公司能否中同一标段 [打印本页]

作者: xj8012    时间: 2010-11-14 11:23
标题: 一个公司能否中同一标段
一个安置小区,4栋房子分成两个标段。招标人要求一个公司只能做一个标段,这个是否有违“工程施工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规定。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0-11-14 11:31
其实有违反的嫌疑,肢解工程是实质根本所在
作者: sth8995    时间: 2010-11-14 17:27
不能一概而论,还要看4幢房子的平面布置、业主工期要求等。
这个问题实质是2个问题:
1、能否划分2个标段
2、能否限制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作者: tzyaty    时间: 2010-11-14 17:37
标题: 回 2楼(sth8995) 的帖子
[s:33] 思考问题的角度是对的。[s:114]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0-11-14 17:41
  2楼的网友说得很在理!

  法条原文是:“工程施工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
  个人的理解是:是否违背该法条的规定,关键是招标人在划分标段和限制投标时,其理由是否合理、是否充分。
  如果其划分标段和限制投标的理由是合理的,就没有违法之嫌疑。
  因此,具体到这个特定的项目,首先应该看是不是合理,不合理才违法,合理则不违法。

  如果楼主是一个监管人员,在备案审查时,认为其有违法之嫌疑而不予通过,作出这样的决定时更应该慎重。
  对于行政机关来说,所有的权力均来自于授权:法无明文规定皆不可为!
  而对于民事活动双方来说,法无明文禁止皆可为。
  其法律适用原则是完全不一样的。

  个人观点供参考。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0-11-14 19:46
不能一概而论。不能通划成“不合理”,有时因为工期及设备等原因,一个中标人不能保证按时完成整个工程时,可以将几栋楼或整个组团进行划分后受标。这样规定也是合理的。
作者: lizhigang0    时间: 2010-11-15 11:36
本人认为,在标段划分时有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因为,在所要求的投标人最低资格时,应与本个标段的内容相当,不能过大,如果所划分的若干个标段,一个最低资格的投标人就可以全部完成。
那么,招标人划分标段时就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人应选择更低的资格投标人
作者: djkslcz    时间: 2010-11-16 11:45
2010年新版《房建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点:“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的                    (具体个数)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个数)个标段。”

        从上述条款可以看出,招标人可以自主决定投标人是否中一个标段还是两个标段,具体情况要根据该项目的标段划分(距离、项目属性是否类似等)、投标人的综合能力(管理水平、设备、资金、人员配备)等情况而定!
作者: itswonder    时间: 2010-11-16 12:58
楼主:不允许同一投标人中两个以上标段的理由呢?
我认为理由正当合理就行。
作者: 25102    时间: 2010-11-16 14:49
这是一个招标策划问题,一项工程为什么要划分几个标段值得研究和探讨。[s:90]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0-11-17 16:28
两个标段两家中标,有时也十分的必要。可以缩短工期,可以投入力量较强的设备,可以有竞争力,可以比较两家项目管理水平等。
只要标段划分合理,单个标段没有超出资格要求和歧视性条件,没有什么不可以。有时一个大的工程建设项目,一家还真的吃不下。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11-18 20:52
转发一个唐广庆老师回答网友类似问题的帖子,供参考:

关于同一企业投标同项目多个包段时的报价限制是否合理?


作者:zx10001  ( 色彩是转载者加描的,仅供参考
题目:关于同一企业投标同项目多个包段时的报价限制是否合理?
MAILcdeat@163.com

同一企业投标相同项目的多个包段时,报价必须具有一致性(或报价幅度范围必须在5%之内)能否在招标文件上提出?前提是包段的划分是依照不同实施单位来进行划分的,实际采购内容完全一致。因业主担心同一投标企业中标2个包段以上,由于报价不一致,造成同系统的几个下属单位在与同一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发现完全相同的产品价格差价很多,形成管理上的问题。  
  
2010-05-14 15:45:49 
  
贴子回复:  

作者:guest
题目:是否允许规定多个标段中相同子项目投标价格控制在一定幅度内的问题
MAILguest
  
同一企业投多个标段时,各标段子目价格由投标人依据投标项目(采购范围、内容、性质和数量等)和企业自身情况(本企业生产能力和优势等),自行确定,招标人不应在报价上有任何限制。而且多个标段同时投标时,由于实施条件上的差异,所报单位价格也可能是不同,这属正常现象。比如某投标人同时投两个标段的工程项目,编制投标文件时不知能否同时获得投标,所以他是以标段为单位单独编制投标文件(虽然各标段相同项目但数量不同投标人所报单价也可能不同)。先按甲标段单独中标情况下报价,某型号混凝土为每立方米400元;而乙标段相同型号混凝土单独中标也为400元时,而甲乙标段同时中标时,因其施工设备、临时设施、管理人员和工人等均可统一调配使用,因此可以降低成本,故投标价格就可以降低,降其多少由投标人自行核定;又比如采购相同的设备,两个标段同时中标,因为加工设备和场地均可共用,因此价格成本也会降低的,因此投标价格也会降低的。我以河南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国际招标为案例招标的标段有甲(大坝标)、乙(泄洪系统标)和丙(发电系统标)三个标段同时招标,招标文件规定允许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只投一个标,也可同时投两个标或三个标。但是授予合同的条件是:(1)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2)有能力和适当资源完成合同任务。在满足上述两个要求的前提下,两个或三个标段的投标价格之和小于各标单独投标报价最低评标价(也即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之和。比如某个投标人同时投甲和乙两个标段,均单独编制各标段的投标价格。并要求投标人在同时获得两个标段时,乙标段价格必须告知业主降低的百分比(如10%,降低原因是上述情况)。也就是说甲乙两个标段单独报价为1200万元和1000万元,如果同时获得甲乙两个标段时,乙标段投标价格为900万元,两标段合计为2100万元。而分别单独投标的最低评标价是甲标段为1200万元,乙标段为970万元,合计为2170万元。在这样的情况下,才能将甲乙两个标段同时授予这个投标人。
  
结论:结算时不可能在不同的两个标段中,相同的子目单位价格是一致的。是正常现象,不能做任何报价限制,均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以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0.5.17.
  2010-05-17 10:23:19 

保存时间:2010/5/17
原标题:guohai--BBS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zbw/bbs/seeRetopic.jsp?topicid=8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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