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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评标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在场合理吗? [打印本页]

作者: sywk2004    时间: 2010-11-19 15:58
标题: 评标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在场合理吗?
辽宁省开始试行电子招投标,省招标处处长两次开会都强调:明年开始,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室。这也是保护代理机构人员的做法,省得让大家趟浑水。大家认为合理不?
作者: 磨古力    时间: 2010-11-19 16:08
我们这里现在就是代理机构不能进入的,只能进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作者: sunzhengqi    时间: 2010-11-19 17:09
果真如此!代理机构人员干什么呢?
作者: sth8995    时间: 2010-11-19 17:23
很赞成,尤其是从“保护”的角度出发!

我个人觉得:代理、评委都是只想做好工作。就怕别人打招呼。
作者: sth8995    时间: 2010-11-19 17:24
让俺赚该赚的钱。别让俺塘浑水。
作者: tzyaty    时间: 2010-11-19 17:26
标题: 回 楼主(sywk2004) 的帖子
[s:125] 是应该回避。
作者: carvon    时间: 2010-11-19 21:00
明智!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0-11-21 21:09
总得留一个项目经理给评委们服个务啥的吧。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
作者: sth8995    时间: 2010-11-22 08:55
招标文件不得解释。只能由评委“理解”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0-11-22 09:01
质疑、澄清的就不需要个跑堂的吗?再说,还是书面的,有评委愿意干打字员这活吗?
作者: lizhigang0    时间: 2010-11-22 09:30
如果在交易中心内进行开标、评标、定标是应该回避的;此时发生的一切工作应由交易中心人员负责。

如果不在交易中心内进行,那么应该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11-22 11:24
这个问题,可能还涉及到对“招标代理”含义的理解;

如果,招标代理只是相当于“走程序”的“程序员”,那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有个小学毕业程度,能认字,能回加减乘除就行了……


如果是要经过考试,要变成“职业资格”,要负责很多事情……那么,由于“反腐败”等理由排斥他们,似乎就没有正当的理由了。
作者: tzyaty    时间: 2010-11-22 11:38
原则性要与灵活性相结合,回避不是绝对不能进入会场,关键是不能参与评标,不能发表倾向性意见,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凡涉及评标的内容都要回避。[s:90]
作者: sunzhengqi    时间: 2010-11-23 16:56
高老师的言语引人深思!
作者: zhuzhu1900    时间: 2010-11-26 11:04
我们这里现在就是评标时,招标代理的工作人员不在现场。
这样既有利于保护招标代理,也给我们减轻了工作量,我们倒完水,放好标书就可以离场了,其他工作由中心工作人员去做。
如果需要解释招标文件,可以把我们叫进去,解答完了,我们再出来。

现在有些评委,一遇到点问题就问我们:这个算不算不合格。招标文件上写的很清楚啊,能看懂字就能弄明白是啥意思。到底是谁评标啊?所以还是不在现场的好,免得他说:是招标代理说这个不合格的。
作者: jassonxl    时间: 2010-11-26 11:32
不用招标代理进去也好,确实也省了不少工作。管他怎么评,别搞到流标就好了~~~
作者: 小城童话    时间: 2010-11-26 14:06
招标代理做服务工作,还有资信标时最后核实,技术标汇总,评标办法不理解怎么办,要解释,最新的工作流程(讨论稿)不是叫招标人核实评委评分,交易中心只是提供场地,监督代理按程序走的,我这儿,代理是现场服务,不能有评标发言权,对于清单和招标文件最后解释在招标人(2010住建部)的规定,交易中心要超脱不要往自己身上加压,相信代理,相信评委,定好自己的位置
作者: 沉默的玩具    时间: 2010-11-26 14:12
是应该这样做,避免影响评标专家公正评标。
作者: gonghw1978    时间: 2010-11-26 14:30
不参与是好事,如果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书面询问或是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在场的前提下进行,评标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谁签字谁负责,非要去参加干嘛?!过程工作做细致点:文件、资料、表格、草稿纸、计算器等准备妥当就行。
作者: lcj-56    时间: 2010-12-6 13:08
招标代理机构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组织评标和负责评标是两回事。如果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那么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依法就应该在场。不让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在场是违法的,楼主可以把招投标法拿给哪位处长学学。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12-6 17:22
楼主提出的这个问题,好像“牵一发而动全身”;仔细追究起来,问题多多:

我初步想了一下,可能涉及到这几个方面:

第一,是涉及到各个当事人的“责权利”问题。

上述情况一般是在“建交中心”或者其他公共资源中心而且采用“电子式”招标评标的时候发生的;那么,谁有权决定那些人可以参加现场评标,那些人不可以?是主管的处长,还是建交中心?建交中心是一个服务型的,还是权力型的?

招标人可能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但是,因为要少于三分之二,也许只有一人。当这个人是有关领导,不懂业务的时候,可不可以有其他的“参谋”。——记得有文章批评有的单位,找了三个自己的专家坐在评标室的外边,有问题时,招标人代表就出去问他们。文章指责这里的倾向性和对评标委员会的干扰。 这种情况怎么办?

招标代理的人员,可不可进入,作为旁听?也是一个问题。如果,大家觉得担子轻了,那么谁的担子重了?

比如,评标专家一般都是当天评完标,签字就算完事;那么,谁来整理,归纳写出完整的评标报告?

我记得,我们这里多是由招标公司完成的。那么,不参与,不旁听,能够顺利完成任务吗?

第二方面:是如何使得招标,投标;评标和签订合同等程序成为一个有机的过程;而不是分成若干段,“铁路警察,各管一段”;井水不犯河水……

第三方面:是如果有问题,有错误,谁来负责谁来纠正?

……   ……
作者: sdsitc007    时间: 2010-12-6 18:39
现在的招标代理机构基本上都成了一个“载体”,只是让程序更冠冕堂皇、更合理合法,不过这不是招标代理机构的错。
作者: thundering11    时间: 2010-12-7 10:12
这就是有中国特色的 招标代理 一切都是浮云 大家认为呢??
这社会 不让进更好 真是省的麻烦
作者: qiushi10    时间: 2010-12-9 09:44
公平起见,应该回避
作者: xhx    时间: 2010-12-9 10:12
不合理,因为代理机构人员参与整个招标项目的过程,了解整个项目经过,如果仅仅让随机抽取的专家进行现场打分,那岂不是专家的权力太大了,那干脆连招标代理也别要了,一有项目直接让专家打分确定中标人岂不更省事,现在我们政府部门的人员什么事都要程序合理,不管项目质量如何,我认为还不如抽签公平。
作者: jiang800    时间: 2010-12-9 10:43
该做的已经做了,参与与不参与还不是一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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