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请教汉瓦
[打印本页]
作者:
xianqu2008
时间:
2010-11-23 14:17
标题:
请教汉瓦
汉瓦请教一下,如果评标结束后,发现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中有两种不同的合理解释,不同的解释足以影响到中标结果的问题,该怎么处理?依据是什么?
作者:
xianqu2008
时间:
2010-11-23 14:19
现在招标办的意见是重选评委,由评委来评判这个问题,说到底就是评委说哪种解释合理就那家中标
作者:
xianqu2008
时间:
2010-11-23 14:21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判定招标文件有问题是否会导致重新招标
作者:
czb9515
时间:
2010-11-23 14:28
个人以为应重新招标
作者:
sunzhengqi
时间:
2010-11-23 14:41
这说明招标文件编制不严谨!若有不同的理解,是否可以让评标委员会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然后按票数多的进行评审!
作者:
wq1971126
时间:
2010-11-23 14:45
是否可以发补遗书的形式澄清。。。
作者:
小城童话
时间:
2010-11-23 15:05
安2010住建部的文本,招标人有权解释v 文件的19页 写的很清楚,由招标人解释
作者:
小城童话
时间:
2010-11-23 15:06
是否可以发补遗书的形式澄清 这是评标后了不可以 评标时怎么没发现
作者:
gangshuibao
时间:
2010-11-23 17:00
则必须重新发布公告发售招标文件了,否则对投标人不公平。
作者:
xianqu2008
时间:
2010-11-24 15:52
引用第6楼香茗一杯于2010-11-23 15:05发表的 :
安2010住建部的文本,招标人有权解释v 文件的19页 写的很清楚,由招标人解释
具体是什么文本啊,全称是什么?
作者:
sth8995
时间:
2010-11-24 16:07
重选评委是下下、下下之策。
如果重新评标结果招标办还是不满意,是否第三次选评委,直到他们满意?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0-11-24 16:20
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和评标办法对同一事项的规定出现了不一致,如何处理?
答:
(1)原则上,不应该不一致。而且原则上也不应该有二个地方出现对同一事项的规定。
(2)投标人如果发现了不一致的情况,应该要求招标人作出澄清的。
(3)如果这种情况没有在评标前被发现,那么应该以评标办法中的规定为准。
(4)如果还是晕,纠结之中由招标人解释。
——具体的依据见住建部的《行业标准文件》:
10.12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作者:
xianqu2008
时间:
2010-11-25 09:37
谢谢汉瓦[s:56]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