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标书中没写公布中标后提交履约保证金,等公布后向中标厂家再要是否可以? [打印本页]

作者: soliton2005    时间: 2010-12-3 20:47
标题: 标书中没写公布中标后提交履约保证金,等公布后向中标厂家再要是否可以?
这个问题是否合适?
作者: 可以是中文    时间: 2010-12-3 23:19
这个貌似不太合适吧,最好先写明为好
作者: sth8995    时间: 2010-12-4 08:49
问题不明确。
作者: ppt200    时间: 2010-12-4 09:09
可以的.我们也有类似的做法.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0-12-4 11:49
工程预付款的拨付和提交履约保证金是对等的,所以可以。
作者: symanping    时间: 2010-12-4 13:29
不合理。到时随便要价,有失公证!
作者: knightwang    时间: 2010-12-4 13:38
标题: 回 4楼(毅青) 的帖子
不太明白,工程预付款的拨付和提交履约保证金是对等的,那预付款保函是做什么的?
作者: xhx    时间: 2010-12-4 13:44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可以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0-12-4 20:06
没写的,就不能要求提供
作者: tzyaty    时间: 2010-12-4 20:25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有规定的,比例好象是合同价款的10%,必须提供,否则废标。个人认为:写不写是形式问题,都得提交。[s:90]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0-12-4 21:28
就是履约保证金
作者: babx    时间: 2010-12-5 10:10
招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七部委三十号令第五十八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根据楼主的介绍,本次招标文件中既然没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投标企业不提供履约保证金并不违反相关规定。……但为了能正常履约,按常规应提供其他履约担保(当然缴纳保证金也行),与招标人协商后在合同中体现出来。
作者: sth8995    时间: 2010-12-5 10:24
履约担保与支付担保均不能使用现金。否则会形成对冲。
作者: huhu    时间: 2010-12-6 10:42
虽然招标文件没有规定,但是招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了,所以投标人还是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但是毅青老师说:工程预付款的拨付和提交履约保证金是对等的。工程预付款一般是10%-30%,但履约保证金是10%,所以也有不对等的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