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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问:发现中标方有不能诚实履约的情况怎么办?但是没有事实怎么办? [打印本页]

作者: soliton2005    时间: 2010-12-3 21:15
标题: 请问:发现中标方有不能诚实履约的情况怎么办?但是没有事实怎么办?
1、如何处置这种情况,依据?
2、中标结果通知书已发!
3、招标方如何给予认定的事实?
作者: 可以是中文    时间: 2010-12-3 23:13
这个最好能找到点证据为好,要不不好说啊
作者: sth8995    时间: 2010-12-4 08:18
典型的莫须有
作者: ppt200    时间: 2010-12-4 09:07
让对方提供履约保证.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0-12-4 09:50
如何知道不能诚实履约?可真的不能无中生有。您说不能诚实履约就不能啊?
作者: babx    时间: 2010-12-4 11:28
发现中标方不能诚实履约还是怀疑其不能诚实履约?如果是发现怎么会没有事实呢?处理的依据从合同里就应该能找到的。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0-12-4 20:04
应该有证据,否则就是歧视,不厚道
作者: soliton2005    时间: 2010-12-6 21:19
标题: 回 6楼(曹锦江) 的帖子
我们卖废旧物资,中标方派车拉东西时需要过秤,但是中标方派的车辆已经在刹车水箱灌了许多水,加了好多额外分量。后来发现他过完称把水放掉,问如何记录整件事件!没有摄像。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0-12-6 21:50
楼上的好像没把事情交待清楚。
如果你们是卖方,对方是买方,那他加水的做法,不是增加了所卖物品的重量,自己反而要多付出钱了吗?
还是对方是承运商,加水的做法有利于增加运费?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0-12-6 22:13
  在《合同法》中,有关于抗辩权方面的规定。
  所谓的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可以暂时拒绝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要求的权利。
  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按抗辩权。按照楼主的介绍,应该可以查查是否可以适用抗辩权。
  《合同法》第66条是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定;第67条是关于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第68条、第69条是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
  由于楼主没有把事件介绍得很清楚,我不确定是否可以适用抗辩权;更不敢妄下结论,应该适用哪种抗辩权。只能请楼主根据实际情况,自己去理解相关法条了。

  但需要提醒楼主注意的是:
  1、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而中止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即使可以适用抗辩权,也只是暂时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即中止履行),而不能消灭对方的履行请求权。一旦抗辩事由消失,原抗辩权人仍应当履行其合同。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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