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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提前开标所用的方法和开标会议知道出错是否该提出? [打印本页]

作者: papahu520    时间: 2010-12-13 13:37
标题: 提前开标所用的方法和开标会议知道出错是否该提出?
问题1:国家法律有规定提前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不得少于20日,也就意味是开标时间必须是20日,但有一种做法就是让所有的投标人签字之后可以提前开标(据说很多地方可以这样操作),这个操作方式是否合理?
问题2:在主持开标的时候明明知道,有专家违反了某种规定,但监管部门没说,我们是否有义务提出来?

在下不才,请各位多多指教,或提出自己的看法!
作者: starnust    时间: 2010-12-13 13:55
目前的操作基本不按照20天进行,也不签字啊呵呵
作者: sth8995    时间: 2010-12-13 14:13
沙发有啥好方法?
作者: 梦单羽    时间: 2010-12-13 15:00
楼上两位大虾。。。你们那边代理公司。是在哪个省份哦???还可以提前开标。汗。我们这都是中规中矩的。
作者: papahu520    时间: 2010-12-13 16:30
应该是项目性质有区别才不用按照20天吧,例如物业就只要5天。
作者: lanchong    时间: 2010-12-13 16:31
按规范操作比较好,最好不要独出心裁,给自己招事!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0-12-13 19:16
问题1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所以不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以短于20天。

问题2
开标的时候专家是不到场参加的。评标的时候如果有违反规定可以指出。
作者: 石老    时间: 2010-12-14 08:37
标题: 回 6楼(bidboy) 的帖子
那哪些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0-12-14 08:41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见原国家计委2000年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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