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各位对政府组建非盈利代理机构全权代理所有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一事有何见解?
[打印本页]
作者:
heyto
时间:
2010-12-14 12:31
标题:
各位对政府组建非盈利代理机构全权代理所有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一事有何见解?
各位对政府组建非盈利代理机构全权代理所有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一事有何见解?
只是现在还没有实施,相关文件已经出台,是地方文件。这样等于其他的代理公司一律接不到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了。
请问法律方面是否站得住脚?因为招标法里面有规定,1、招标人可以自行组织招标;2、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代理机构。似乎是打了擦边球。共同探讨一下,网友们还有其他的见解么?谢谢。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0-12-14 13: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第十四条“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所以,政府组建非盈利代理机构就是违法!
作者:
lingfeng0624
时间:
2010-12-14 14:23
同意。
作者:
heyto
时间:
2010-12-15 16:21
如果由政府组建非营利性的机构,招标人具备自主招标条件的,可以自主招标,这不就绕开了代理机构么?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0-12-15 16:45
标题:
回 3楼(heyto) 的帖子
这些条条框框,即使是具备自主招标条件,又有几个采购人能够把这个说清楚,把采购代理的人给辩论倒?总不能拿着政府采购法让他们去学习吧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0-12-15 23:24
政府组建非盈利的机构全权操办所有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工作越来越合法了----------哈哈
作者:
heyto
时间:
2010-12-16 11:32
继续探讨探讨吧!依法依规?
作者:
monkeyhuang
时间:
2010-12-22 11:13
这样做的话,招标代理这个行业就完全变味了,就象ISO来了中国一样,变成有中国特色的全民造假的ISO。
1、需要由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基本上是政府项目,非政府项目需要招标的所占比例不得多。这样的话,招标代理机构行业将严重萎缩,很多招标代理机构将面临倒闭。
2、政府的项目由政府来招标,如何阳光工程,只会越来越腐败,越来越暗箱操作。
3、非盈利,简直空话,试想想,有哪个政府组建的公司是不盈利的,是垄断,是暴利才真,如质检站、交易中心、环评所等等。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