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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阳光采购”为何总躲在“阳光”之后【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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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12-28 20:44
标题:
政府“阳光采购”为何总躲在“阳光”之后【转贴】
政府
“
阳光采购
”
为何总躲在
“
阳光
”
之后
红网
2010/12/28 3:43:46
红网
天涯杂谈里
12
月
26
日一篇标题为《请看政府采购的每台价值
41000
元的笔记本电脑是什么配置》的帖子引来网民围观,
“
这个电脑应该不比奥巴马的次了。
”
帖子显示,此次采购计划包括两台
15200
元的笔记本电脑、一台
41000
元的笔记本电脑、一台
30000
元的激光打印机、罗技
M959
无线鼠标等,采购单位为黑龙江公安厅国际合作处。(《云南信息报》
12
月
27
日)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的政府采购频频被曝出
“
只买贵的
”
事件:昆明市财政局采购
4
台服务器、
68
台台式机、
8
台笔记本电脑,成交价比市场价约高一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
125
台笔记本电脑,一单生意就比正常价格高出
21
万元;长春市购进一台电脑接近
3
万元;辽宁抚顺市财政局把报价
2398
元一个的
iPodTouch4
作为
U
盘采购;江苏苏州市交巡警支队采购
5999
元的
iPhone4
当警务通
……
现在,当一台
4
万余远的电脑被政府采购有幸选中时,公众对此已经有点审丑疲劳了。本为引进竞争、节省支出的政府采购,却成了浪费的典范,本该是最
“
公开、公正、透明
”
的
“
阳光采购
”
,却总是由相关部门背后操作,总是躲在
“
阳光
”
之后,直到一个个有心的网友气愤之下的偶然曝光
……
我国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是为了用最少的钱办尽可能多的事,实现节约财政性资金、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的目的,同时也能够有效促进廉政建设,建设
“
阳光政府
”
和
“
法治政府
”
。正因为如此良好的目的,自从
2002
年开始实施政府采购以来,其采购规模保持了快速增长态势,
2002
年为
1009.6
亿元,
2009
年则突破
7000
亿元,
7
年时间里增长了
7
倍!
然而,如此快速增长的巨额政府采购资金,目前却在审批、招标、公告等最具监控意义的监督环节中处处都有漏洞:
“
审批关
”
中,一些职能部门(大多是财政部门)
“
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
,这一情况很难起到
“
监督
”
作用;在
“
招投标关
”
中,一些地方只是走个程序,实则猫腻多多。
“
露标
”
、
“
围标
”
、
“
陪标
”
等早已不是秘密,造成一些地方出现几家企业长期垄断政府采购的局面;在
“
公告关
”
中,只简单公布招投标结果而不公开事前事中过程,无多少实质知情权的公众监督自然无从谈起。
相关专家称,上述漏洞的出现,与
2003
年《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一直没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密切关系,因此应尽快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同时还应加大公众监督力度,改变以往单一行政监督模式的弊端。这样的说法固然没错,但是,法规完善并不就意味着相关问题就不会再出现。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此前,媒体已曝出多起政府采购
“
黑幕
”
,并且明知相关人员一定从中得到了中标方的诸多好处,但是我们至今极少看到有关负责人为此受到严格问责。而对于一次次远超市场价的
“
买贵
”
的政府采购,即使在网友极为有限的曝光之后,最
“
给力
”
的处理大多是
“
重新采购
”
,这里面应该追究谁的责任其实并不复杂并不难寻,但我们却极少看到有人受到惩处,更不用说去追究这里面常常会出现的腐败交易,如此
“
风险极小
”
的结果,自然使得各地政府采购
“
买贵
”
现象越来越多。花费着纳税人钱财的这块蛋糕,最应该透明、阳光,最应该广受社会监督,而不是让政府的阳光采购遭遇
“
日全食
”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没有根本意义上的最关键环节的严格监管、真正意义上的公开透明和事后的严肃的责任追究,那么,这类总是躲在阳光之后的
“
政府采购
”
就注定不会成为
“
阳光采购
”
。仅仅靠网友有限的网曝,实在让无数纳税人太不能放心。
[
稿源:红网
]
[
作者:张东阳
]
[
编辑:方天戟
]
保存时间
:2010/12/28
原标题
:
政府
“
阳光采购
”
为何总躲在
“
阳光
”
之后
http://hlj.rednet.cn/c/2010/12/28/21466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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