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30楼landfox于2011-07-27 18:04发表的 :
招标过程是一个合同履行过程,要受招标投标双重调整。买招标文件可以不来投标,但是如果投标人如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确认要来投标而未参加投标而造成招标人损失的,肯定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基本合同法如下条款:
“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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