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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发改委获得“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打印本页]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1-1-22 21:27
标题: 国家发改委获得“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5发改委:完善招投标法律制度

    “中国法治政府奖”是中国第一个由学术组织发起设立,对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制度和措施进行评选的奖项。

据财新记者了解,“中国法治政府奖”旨在总结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益经验,客观公正地评价、推广各级政府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的奖项,也是中国第一个由学术组织发起设立,由专家和社会公众依据科学的评审程序和评价标准对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制度和措施进行评选的奖项。
  据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介绍,该奖项从2010年3月发布以来,收到了国家部委和部分地区政府26个项目申请,提交涉及行政程序、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纠纷解决机制等多个方面。
  2010年8月28日,其评审委员会,从项目的法治意义、科学性、创新性、推广价值、社会效益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可观、公正的评审,经无记名投票,选出了15个入围的项目,并且在法治政府网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
  据财新记者了解,“中国法治政府奖”不以营利为目的,评选所学经费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负责筹备,不接受行政机关提供的各种形式的资助。
  2011年1月1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8个项目被评选为“中国法治政府奖”,其他如“国家发改委招投标法律制度建设”被评为“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全程参与这个奖项评选和评估工作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敬波告诉财新记者,这个奖项非常注重项目的推广价值,只有在实施两年后,被认为有在全国推广可能的制度才能当选。■
  附:
   首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获奖名单
  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查审分离”执法体制
  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实施行政诉讼绩效考核、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全国海关行政复议系统
  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
  福建省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建泉州工商行政指导实践经验
  辽宁省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阳市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勤务区工作模式
   首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获奖名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司:招投标法律制度建设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标准化执法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政府:设立镇(街道)法制办公室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创立行政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

       从上世纪90年代,国家发改委一直致力于我国招标投标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经过10年的努力,形成了以招标投标法为基础,以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国家发改委法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招标投标文件的重点环节和主要方面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发改委对1719件全国招投标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细化了行政监督检查的规定,并会同七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目前34个省市建立了违法记录公告,共发布了502条违法行为记录,提高了监管的透明度。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建设、交通、水利等行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率均达到或接近100%。通过招标节约的建设投资一年将近有1万亿元以上。

——综合法制日报、财新网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1-1-23 08:19
对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制度和措施进行评选的奖项。

个人从上面的文章来理解只要是这种制度或措施是符合特点的评奖的规则就可以了,不是特别在意执行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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