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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潜在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后又不递交投标文件扣除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怎么办? [打印本页]

作者: 听风看雨    时间: 2011-2-9 09:23
标题: 潜在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后又不递交投标文件扣除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怎么办?
在招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后,又不递交投标文件,有无规定不退还投标保证金?这样投标人的投诉是不是会对招标人很不利?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1-2-9 09:40
投标是自愿的。不来没有罚则规定。不能扣钱滴。
作者: gongzix    时间: 2011-2-9 10:08
按照招标法应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作者: xhx    时间: 2011-2-9 12:54
潜在投标人不递交投标文件,不能扣保证金。 但同时他也没有对开评定标过程投诉的权利。
作者: 紫金牛    时间: 2011-2-14 13:36
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如达不到合法开标条件,延期开标。但之后如这家投标单位继续响应投标该如何处理呢?接受其继续投标还是拒绝呢?请教各位老师...[s:297]
作者: 筱霏    时间: 2011-2-14 13:45
不知道你所说的达不到合法开标条件是指哪里达不到,如果是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而导致延期,个人认为如果原来未递交的如果继续响应,是应该让其参与的。
作者: zhouthh    时间: 2011-2-14 21:08
要求潜在投标购买招标文件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是违法的,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为要挟强迫购买标书的潜在投标人投标,这种行为更是违法的。
作者: wjjst    时间: 2011-2-14 21:39
我只看到深圳对此有规定:
《深圳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暂行)》第二十一条【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5日内向招标人确认参加投标,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得放弃投标。否则,招标人可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作者: lingsir    时间: 2011-2-15 16:19
不清楚达不到合法开标条件指的是什么,如果是因投标人不到法定家数,要重新招标,这时你没有理由拒绝,如果是符合法定投标人数而因其它原因延期的,该家已放弃投标的权利,不存在响应投标,当然拒绝标。此过程中是不不可以没收此家投标保证金的。原因大家都讲了。[s:276]
作者: jofi    时间: 2011-2-16 09:39
恩 没交标书应该不能扣保证金 保证金的作用是在投标人提交了标书之后才发生作用的
但是这家单位也挺奇怪的 我们单位一般不提交标书的话 保证金肯定不交了呀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1-2-16 11:07
时不时的就想扣除人家的保证金,这本身就是“招标人至上”的不正当观念在作祟!
本例中,投标人没和你较真,投诉你要求人家提前缴纳保证金,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就万事大吉了,还想扣人家的保证金?
真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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