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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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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nzhengqi
时间:
2011-2-15 16:03
标题: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能问题
现在各地招标代理机构均为要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而伤透脑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存在的合法性是什么?其弊端又是什么?各地网友能否提供当地的实际情况并发表自己的看法?
作者:
磨古力
时间:
2011-2-15 16:28
我们这里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里是如下规定的:是全市集中统一的招标采购交易场所和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履行市场操作职能。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受理、发布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政府采购等招标采购信息;
(2)对交易各方、中介机构的进场交易资格进行核验;
(3)根据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委托,组织实施各项招标采购活动;
(4)负责评标专家库的使用;
(5)收集和发布有关招标采购政策法规,建立投标人、供应商、中介机构和商品价格等信息网;
(6)负责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场所、信息资料、技术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维护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交易秩序;
(7)按规定收取招标采购有关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
(8)配合市国土资源局依法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1-2-15 20:10
可以认为是综合性的有形交易市场,因为参杂了政府采购,所以招标采购的市场较为集中,公开性也较好
作者:
筱霏
时间:
2011-2-16 09:13
国家设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初衷是为公开招标提供一个透明、公平、可监督的平台,其主要的作用是为公开招标提供服务,而现在越来越多的代理机构都感觉到,现在的招标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天下,他们的工作已经“超越”服务自行向“职能化管理”转型,在很多地方,尤其是一些小城市或县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在一手遮天,以合法正当的“监督”外衣为护身符,毫无顾忌且名正言顺的操纵招投标活动,从前期公告的拟订、招标文件的审查、专家的抽取、评标工作的展开等各个环节的进行暗箱操作,更有甚者与监督机构沆瀣一气,置国家及招标人利益与不顾,为所欲为。在这样的风气下,无论对招标人、投标人还是招标代理机构都是一种“格局洗牌”;或许与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规范有关,但更多的还是利益在作祟。可悲!
作者:
sunzhengqi
时间:
2011-2-16 09:26
3楼所说反映的确如此,这是当地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搞的,使本已混乱的招标市场更加混乱,不知招标代理市场还要混乱多久?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这个美其名曰提供服务的单位其实是利益在作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真是一幅治理招标市场的一幅灵丹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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