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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眼喷怒火,心想杀人”, 请高手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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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lnlucha
时间:
2011-2-17 15:33
标题:
“眼喷怒火,心想杀人”, 请高手支招
我做为一名公司的业务代表,负责东部片区的工程业务,我公司做为总承包人承接政府工程,随后将一部分工程按正常的招标程序分包与分包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按付款办法分包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70%(此款按合同已付),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95%,在整体工程尚未完成时,分包人带着分包材料供应商(政府部门相关人员的亲戚)到现场闹事,为了保证不延误工期,避免整体已完工程被破坏,我公司在政府部门做为见证 人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及分包人签订三方协议,由政府部门在付我公司下笔款时将25%的款直接扣留付给分包人,由分包人付给供应商,此协议签订后,分包人就消失了,手机关机,找到家里过年都没回家(听说有姘头),现在我司要办验收 ,分包人没有提供任何资料,还有合同价格15%的水泥款(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水泥)分包人未付,税金未付,总包管理费,现场水电费及其他部人家费用均未付,政府部门全部要求我司负责,但三方协议他们说跟他们没关系,钱照样要打给分包人,要是这样算,此项分包工程我司将承担超合同付30%的款项。
想起诉但公司怕影响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以后还有机会合作,这事真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说明一点政府部门领导刚刚换界,办理验收处处受到刁难,已经到了寸步难行的地步了,请各位兄弟姐妹,同行指点迷津?
作者:
hetan719
时间:
2011-2-17 16:10
没有什么高招可支,但首先劝你先压压怒火,有话好好说,有事慢慢来!
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1-2-17 16:40
要钱的话,就和他们搞;要项目的话,就忍着,从长计议。你们的损失由你们自己承担,因为你们不按法律法规合同办事!
作者:
glnlucha
时间:
2011-2-17 19:26
呵呵,很权威
作者:
tzyaty
时间:
2011-2-18 00:39
政府部门怎么搅和进来了?难啊!
作者:
gangshuibao
时间:
2011-2-22 10:21
政府部门作为见证人?合同上有签字吗?估计没有签字。听着都难办。。。
作者:
wq1971126
时间:
2011-2-22 14:50
悲剧,他仗势欺人,你该如何?可看看电影《让子弹飞》,起来吧,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作者:
78945083@qq
时间:
2011-2-22 15:56
要淡定,淡定..................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2-22 19:54
淡定 !想处理好目前中国复杂的局面,首先是心态一定要平和 !
楼主在我的那篇《五个台阶》文章的跟贴里说:
【
专业是工程类的,同学基本都做预算了,而我却被领导选去新成立的招标办,一干就干了六年,现在感觉还是糊涂着,中间有换工作,心想去做预算了,拜读了高老师的五个台阶,原来自己一直就在平原上东张西望,一个台阶都没踩上过,做为一个招标行业的从业人员感到万分羞愧,现在要重新开始,抬头向上把这几个台阶走好
】
这个体会和想法还是不错的;需要的是坚持和实施。
假如,楼主缺乏信心;那就只好学习《让子弹飞》里的草莽英雄,不去努力当招标师,而是去努力当“镖师”啦 ……
作者:
wly2010
时间:
2011-2-23 08:22
哥们,俺认为,做事的原则应该不是试图改正别人身上的缺点,而是仔细思考自己身上的不足,大自然的法则一向是,适者生存,火气太大,那是拿别人的过失来惩罚自已,不值.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1-2-23 08:38
作为总承包人解决这样的问题不应该有什么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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