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3楼首批招标师于2011-02-22 22:55发表的 :
赵曾海同志(这里姑且还称呼你为同志),看到你的大作之后,开头有种痛快淋漓的感觉,之后不久就变成了“羡慕嫉妒恨”,接着便是莫名的一股怒火。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可我仍旧跟不上社会“前进、发展”的步伐,您是一名律师,勇于揭露这些招投标领域的阴暗面,是不是想在这个领域造成混乱好给自己多揽些代理的生意呢(别和我扯什么社会责任,听多了腻了,从来就没信过)?别以为有个中国招投标协会理事的头衔,就可以乱说一气,理事头衔是花钱买的,只有小孩子不知道,可惜本人已经不小了。您作为一名律师,好好代理好您的案子就可以了,别没事找抽,律师行业就很清白吗?您敢揭底吗?还想在律师界混吗???不知道您是不是党员,如果是,希望能经受起可能的组织上的调查,更希望您与您的当事人、法官、法院院长没有发生过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赵曾海同志,得罪了,并非针对您本人,希望您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引用第19楼zzj0102于2011-02-23 17:12发表的 :
关于该载转帖的一点说明:
此文是我在浏览凤凰网财经评论时无意发现的,原文链接为: http://finance.ifeng.com/opinion/mssd/20110222/3447756.shtml。
阅读此文时,虽觉得标题有些偏激,但文中分析还是中肯和到位的,因而决定把该文转到论坛上,和大家一起阅读。
看了高老师对此文的介绍,才知道该文最早的标题不是这样的。说真的,我也不清楚是作者修改了标题还是凤凰网编修改的标题,很有些惭愧。
转帖之举若给作者和凤凰网带来一定麻烦,本人特表歉意!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 Powered by Discuz! X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