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规定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意义吗? [打印本页]

作者: yh7510    时间: 2011-3-7 11:33
标题: 规定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意义吗?
根据规定,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是在投标有效期的基础上延长30天,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投标有效期过后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而九部委制定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3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既然有这条规定,那还另外规定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还有意义吗?欢迎大家讨论
作者: starnust    时间: 2011-3-7 11:46
对于年度保证金和年度招标有用把。比如我招了一次,但是下结果是有需求才下中标通知,肯定要限制投标人了
作者: ioudanlan    时间: 2011-3-8 10:13
很有必要,,有的时候,,招完了,,但是合同一时签不下来,,你如果退了其他人的保证金,,万一需要和第二中标候选人签合同就有点尴尬了。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3-8 10:34
首先,楼主几次提出类似的问题,说明对“投标保证金”的概念和作用还不是很清楚。

何红锋教授曾经提出:此词语的翻译有误,应该更正为“投标担保”,因为,有多种形式的:现金;支票;银行汇款;银行保函等等。

其次,这是对投标一事的担保。如果,投标人违约(主要是三种情况),则不予退还(俗话说的没收);投标是有有效期的,因此,这种担保也需要有效期。

对于银行保函一类的,需要有时间向银行提出和办理有关款项事宜。

再次,对投标人而言,该项保证金,也不能被招标人长期占用;到了一定的时间,应该退还投标人。
作者: yh7510    时间: 2011-3-8 11:30
投标保函有有效期可以理解,如果是现金担保应该就不存在有效期啊?
作者: 张晓凯    时间: 2011-3-8 13:05
投标保证金  和 履约保证金 是有区别的  。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1-3-8 13:38
引用楼主yh7510于2011-03-07 11:33发表的 规定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意义吗? :
根据规定,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是在投标有效期的基础上延长30天,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投标有效期过后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而九部委制定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3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既然有这条规定,那还另外规定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还有意义吗?欢迎大家讨论

投标保证金概念是用现金的形式作为投标担保(提交方法可以是交支票,电汇,现金等形式),现金如果存入银行只要银行不倒闭一般的也不存在有效期问题(如果放在手里可能有)
但是如果提交银行保函作为投标担保形式则有有效期问题,一般要求投标有效期后30日内保持有效。以保证能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和签订合同等一系列工作。
作者: yh7510    时间: 2011-3-8 14:26
回7楼的朋友,投标担保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该是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后30日,而不是投标截止后30日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1-3-8 14:40
引用第8楼yh7510于2011-03-08 14:26发表的  :
回7楼的朋友,投标担保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该是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后30日,而不是投标截止后30日

谢谢,已改!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1-3-9 09:34
其实就是一个投标有效期和再延长一个月的问题。
我理解的楼主是在说:投标有效期已经包含了评标、定标、中标、签订合同所需的时间,还需要再在这个基础上再增加30天吗?
大家讨论。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1-3-9 14:56
简单说,开好标,动作迅速,一个礼拜就搞定,合同也签了,这样的话,退保证金的时间就不用等到投标有效期满30天,设投标有效期的作用是最晚不迟于投标有效期满30天,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主要是为了保函而存在,因为银行是第三方,它不想也没有义务去承担延期的资金占用的风险,所以为他而存在。其他的我倒想不出了?另外,弱弱的问一句,到底有没有“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这个说法或是定义啊?
作者: yh7510    时间: 2011-3-9 16:28
回11楼的朋友
七部委颁发的第30号令和27号令里面都有“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这个说法。

回10楼毅青老师
我的意思不是投标有效期内所有工作都可以做完,设立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就没意义了,我的意思是如果投标保证金是提供的现金(在规定的时间内电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的话应该就没有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这个概念了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