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关于该情况是否招标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大菜    时间: 2011-3-25 15:45
标题: 关于该情况是否招标的问题?
一厂房项目,投资性质为集体资金,总投资为3千多万。它的招标方式是哪一种?根据国家计委3号令的范围应该套用哪条?感谢各位能讲得详细点。
作者: 可以是中文    时间: 2011-3-25 16:30
[s:90] 希望知道能多给说下
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1-3-25 16:35
国家计委?楼主穿越过来的???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1-3-25 21:45
楼主说,投资性质为集体资金。
这里所谓的“集体资金”到底是什么资金?能说得明白点吗?资金性质不明,不易作答。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1-3-26 16:58
个人意见,按照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不属于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不招标。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1-3-26 17:13
我来梳理一下……
首先,楼主要明确以下几个概念(虽然这与你所要的答案并非全有联系)
——集体企业非国有企业;
——你的厂房是什么类型的工厂;
——项目的资金来源是何处(与企业性质无关)。
其次,该项目必须招标无疑,理由如下:
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是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是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是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是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以上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最后,最关键的是你的问题“是否需要公开招标”,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尚无法判断,理由如下: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
如果是全部使用集体企业自有资金或是虽然资金来源中有国有资金但并不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这个项目显然并不一定需要公开招标。
作者: 大菜    时间: 2011-3-28 09:18
答3楼老师,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为村委会,项目资金来源为100%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总投资为三千多万。为普通生产用房。
5楼老师,根据3号令第七条的要求,前提是“本规定第二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达到下列标准。。。”,该项目虽然超过3000万,但生产用房性质与其投资性质不应属于“第二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吧。
作者: 小城童话    时间: 2011-3-28 09:50
公开招标
作者: 大菜    时间: 2011-3-28 09:56
依据是啥内?
作者: yuansx110    时间: 2011-3-28 10:12
根据5楼所列依据,应为“公开招标”!
作者: wlwxzhao    时间: 2011-3-28 10:42
不需要招标。理由:
1、不属于《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必须招标项目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5楼说法更不对,只看到条文的一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
第七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作者: ahptc    时间: 2011-3-28 17:07
这个项目不属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也不属于国有投资,故本项目不是属于必须招标范围。
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1-3-29 09:14
好像我的解释是有些问题(抱歉),但如果厂房是新能源之类项目的话,岂不是需要招标?所以和厂房性质有关,另外,如果集体企业资金来自国家或世界银行的话,好像也是需要招标的吧?呵呵,不好意思,再次抱歉!
作者: lizhigang0    时间: 2011-3-29 10:42
该项目是必须招标项目
不能只看发改委3号令
建设部的89号令中规定房屋建筑工程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必须招标
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1-3-29 12:37
回楼上,外资的、港资的项目直接发包的多得是,别说3000万,就是3个亿也有直接发包的。
作者: goldseason    时间: 2011-3-29 12:47
同意10楼意见
作者: goldseason    时间: 2011-3-29 12:49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 r(BV/^8+
作者: 小城童话    时间: 2011-3-29 13:55
集体企业资金  村名代表会议通不过的   不公开   否则矛盾更大
作者: wlwxzhao    时间: 2011-3-31 13:25
引用第12楼首批招标师于2011-03-29 09:14发表的  :
好像我的解释是有些问题(抱歉),但如果厂房是新能源之类项目的话,岂不是需要招标?所以和厂房性质有关,另外,如果集体企业资金来自国家或世界银行的话,好像也是需要招标的吧?呵呵,不好意思,再次抱歉!


建议您好好看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 ,千万不能有断章取义的理解条文。
  第二条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 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开个玩笑,真怀疑你的招标师是怎么考出来的!!!
作者: 峰持天下    时间: 2011-4-1 11:53
同意五楼[s:125]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令第30号)》
“第十二条  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现在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为村委会,项目资金来源为100%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总投资为三千多万。为普通生产用房。  s ;oQS5Y  
现在很多城市及地方都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标准,例如:北京市房山区《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意见》http://www.fstdlz.com/contents/10/46.html
新疆自治区昌吉市规范农村集体经济招投标
http://news.qq.com/a/20080513/001572.htm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发包管理意见的通知》http://www.shmh.gov.cn/xxgk/Content.aspx?Id=3441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余杭区村集体经济投资项目工程发包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www.law110.com/law/city2/yuhang/9805006.htm
     一时糊涂,违反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或参与投资
  http://www.9ask.cn/souask/q/q323160.htm

上面这多情况介绍,相信你有个大概的了解了。
具体你应该去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招标办或者镇政府咨询,看当地是否也有类似的管理办法。现在很多县级市规定10万元以上,不管是什么项目,都要走招标程序。
综上所述,个人觉得这个三千多万肯定还是应该招标的。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1-4-2 15:52
标题: 回 19楼(峰持天下) 的帖子
[s:113]您列举的这些规定都是区县一级 的规定,从效力上来说,还要低于30号令,最后的一个案例,律师也没有引用镇政府的规定作为否定村长违规行为的依据,呵呵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