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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样情况能提质疑吗?? [打印本页]

作者: dsz8494    时间: 2011-5-31 16:14
标题: 这样情况能提质疑吗??
一家公司到了投标截止时间止,还没有上交标书,最终被无情的失去了参与竞标的机会。但标后,这家公司对评标过程及结果提出了异议,请问这种情况下这家公司能提出质疑吗?有相关法律依据吗???
作者: 475285576    时间: 2011-5-31 21:42
不晓得啊   等高手
作者: sdsitc007    时间: 2011-5-31 22:32
个人观点: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该公司未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评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未对其权益造成损害,应该无权提出质疑。
当然,抛开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来讲,任何人和单位都享有对政府采购的知情权,但不应属于质疑或投诉的范畴。
(注:本人不太懂相关法律,浅薄之处敬请各位大侠指正,多谢)
作者: gferteqr    时间: 2011-6-8 17:31
[s:30] 确实不了,信息太少。。。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1-6-9 07:17
我个人认为,没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是可以不回答的。
但是可以提出疑问。
作者: 镇采    时间: 2011-6-9 15:48
我们这没有参加投标竞标的供应商对评标过程评标结果提出质疑一般是不予以受理的。
作者: water1998    时间: 2011-6-19 18:33
理论上,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只能叫潜在投标人,他并不是投标人,所以无权对评标结果和过程质疑。
作者: rona    时间: 2011-6-20 18:15
什么样的才能界定为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买了标书不来投,也能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质疑、投诉吧
买了标书来投了,只是因为晚了,是否也是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作者: kouhuajia    时间: 2011-6-29 15:55
按规定说不能,除非以该公司名义投了多个标段,逾期的只是其中的一个标段,可他们公司的人还可以进入开标现场进行其他标段的开标,会后对其他标段的开标过程进行投诉。
作者: gyyzsw    时间: 2011-8-29 19:45
同意2楼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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