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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是重新评标还是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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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lwxzhao
时间:
2011-6-11 12:46
标题:
是重新评标还是重新招标??
一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投标主管部门接到投诉,称中标候选人有串、围标情况。经调查组的调查,参加投标的19家企业中有13家存在串围标行为,其他6家没有问题。
请问各位专家,这个项目是重新评标还是重新招标? 谢谢!
作者:
caitan88
时间:
2011-6-12 12:04
个人认为对剩余6家重新评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6-12 12:12
楼主的介绍,似乎不够完全:
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如何?是在围标、串标之内的吗?
评标委员会是否没有发现,为什么?
…… ……
我觉得,事实弄得清楚了,才好做下一步的分析。
作者:
maker
时间:
2011-6-12 15:20
进入中标排序的一般是3名,若前三名均存在问题,则招标失败,重新招标。否则按排序替补中标即可,
作者:
wlwxzhao
时间:
2011-6-13 09:46
补充:
1、1-3名中标候选人均在串围标之列。
2、评标委员会并没有发现,所以按正常的程序进行了评标。
3、接到投诉后,调查组通过投标保证金等外围调查,确认13家存在串围标行为。
请专家及网友不吝赐教!谢谢!
作者:
itswonder
时间:
2011-6-13 11:47
如此大规模的围标,再招又有什么意义?既然认定13家围标,这13家就没法再参加投标了,重新招标的话难保其他投标人不再围标,还是在剩下的6家里重新评吧。
作者:
准备考招标师
时间:
2011-6-13 11:55
个人认为重新发布公告,重新招标,存在串标行为的13家单位不能投标,并按招法予以处理。
作者:
lizhigang0
时间:
2011-6-13 12:02
应当重新招标:依据招标法第五十三条,串标的投标人应给予合法投标人赔偿。
能把13家投标人都串起来,不论什么项目都是不容易的事啊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1-6-13 12:48
如果推荐的前三名均被认定串标,那么根据规定中标无效。但是由于你这案例中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中标无效,因此还是重新招标为好。
作者:
shic111
时间:
2011-6-13 13:39
应该重新评标吧,毕竟去除13家,还有6家是有效的投标人,符合开标原则,个人认为对于串标人应该作为废标处理,并处于没收保证金以及市场禁入等行政处罚。
作者:
wlwxzhao
时间:
2011-6-14 08:23
继续发表意见啊!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1-6-14 08:56
如果你这个项目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选择重新招标或者重新评审均可。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中标无效
”。
《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
中标无效的,
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
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
或者
依照本法
重新进行招标
。”
具体就本项目而言,个人觉得选择重新评审比较合适。
仅供参考。
作者:
lingsir
时间:
2011-6-14 09:05
同意11楼(zzj0102) 的意见。就本项目实际,可根据调查组的意见向招标主管部门写个报告,以对六家重新评审为宜。
PS:这样做对剩余六家是非常地公平的。
作者:
babx
时间:
2011-6-14 09:58
所推荐的三名候选人都涉嫌串标且被查实,按规定应取消中标资格并给予责任单位相应处罚。
本次中标无效重新招标和重新评标均有依据。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1-6-14 10:46
还是重新评吧,省的在被围了,而且6家也满足竞争性的要求
作者:
边缘音符
时间:
2011-6-14 16:17
这帮投标人实在太张扬了......两三家围标不就行了,搞得这么大...
作者:
shic111
时间:
2011-6-15 15:26
重新招标对 真正符合规范的6家很不公平的,建议还是在有效投标人选中进行重新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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