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疑问:工程施工招标,中标结果公示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starnust
时间:
2011-6-28 09:46
标题:
疑问:工程施工招标,中标结果公示的问题?
碰到一个问题,工程施工招标,是不是必须进行公示?根据我查询的相关法规,仅仅写了应当公示,但未写不公示的具体处罚条款,故想询问各位前辈,是不是必须公示中标结果呢?
急急急!
作者:
starnust
时间:
2011-6-28 10:06
急啊抓紧啊
作者:
准备考招标师
时间:
2011-6-28 11:40
楼主看的真仔细,在2005【208】号文件中确实只说了应予以公示,但招标人未公示确实没有处罚的法律依据,但是在实践中,监管部门的做法通常是如果应公示项目未公示的,不予接受招标情况备案,意味着你不公示的话就办不出来施工许可证,你说招标人还会不公示吗
作者:
mgh1973
时间:
2011-6-28 11:51
招标投标法只是规定了要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但如果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话,根据财政部19号令,中标公告属于必须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
作者:
starnust
时间:
2011-6-28 12:06
标题:
回 2楼(准备考招标师) 的帖子
但是某些招标代理公司的项目是不公示的,也好像不备案,但是正常施工都能办理施工许可证。这种情况对于是否必须公示怎么理解呢
作者:
内诱外惑
时间:
2011-6-28 17:00
“应当”是和“可以”是法律上相对应的一个词语;对于“应当”的理解就等同于“必须”,而“可以”可以理解为可为或可不为。换而言之,就是说“应当”就是强制性规范,“可以”就是选择性或者授权性规范。一般来说,对于义务方面的要求都会用应当加以强调。有可供选择的义务或可通过双方协商形成的义务一般选择可以。对于权利问题,都不会加应当,因为权利的享有可供当事人选择,当事人对于自己的法定权利是可选择放弃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作者:
starnust
时间:
2011-6-29 08:19
标题:
回 5楼(内诱外惑) 的帖子
谢谢楼上的解释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