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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限价 [打印本页]

作者: jingleea    时间: 2011-7-6 14:36
标题: 关于限价
限价发出以后,投标单位均回函表示限价太低,放弃投标!
但实际上,限价均是按照市场价计算的,不存在太低,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三天后就要开标了!求高手指点!
作者: 小孩子    时间: 2011-7-6 15:09
如果投标人交了投标保证金,将其没收。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的话,重新组织招标。
作者: jingleea    时间: 2011-7-6 15:16
标题: 回 1楼(小孩子) 的帖子
可是还没有投标呢,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吗?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1-7-6 15:54
如果是造价公司编制的应该由造价公司负责解释。如果真的做错了,应该改正。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1-7-6 21:12
在工程招标系列中,确实有一部分小型的项目,虽然也是招标,价格看起来是“合理”的;但往往是存在着付款条件相当苛刻或者是严重滞后于工程进展,或者是现场和合同受制于总承包单位,中标人有可能迟迟拿不到工程款和结算价款,也就会造成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局面。

建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单位(或人员)进一步核实后再定。
作者: 准备考招标师    时间: 2011-7-7 09:58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对于本项目,如投标时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只能重新开标了,招标人不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出现该问题,应仔细核对招标控制价,是否存在漏项等问题。要不就是存在投标人有串标可能。
作者: wjzxmr    时间: 2011-7-7 10:3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对于本项目,如投标时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只能重新开标了,招标人不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出现该问题,应仔细核对招标控制价,是否存在漏项等问题。要不就是存在投标人有串标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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