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关于质疑处理过程中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rainy_1900    时间: 2011-7-13 10:37
标题: 关于质疑处理过程中的问题
各位老师,如果一个项目在预中标公示期间,一家投标人提出预中标单位的某些文件有作假的嫌疑。结果招标机构核实确实存在有提供虚假材料的事实,但在还未发出处理意见的时候,质疑的那家公司来函要求撤销质疑,这个情况怎么处理呢?是当这个质疑没有收到过继续这个项目还是不管质疑有没有撤销而将这个情况上报主管单位呢?
作者: water1998    时间: 2011-7-13 11:28
正规操作方法:既然有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的事实,而且招标代理也知道了这个事实。那不管有没有投标公司质疑,你都要上报监管机构,请原来的专家进行复议。

实际操作方法:可以先上报甲方。甲方认为有必要,上报监管机构,可以召集原来的评标专家进行复议。如果甲方认为没必要,你要看这个项目背景复杂不复杂,是否只搞定了那家质疑的公司就没问题了,将来你的招标归档资料是要接受审计部门审计的,没准还有财政部门或发改委部门下来复查,这都有可能,你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然后确定是否把这事捅出去。所以招标代理是个很难得行业,好多时候要凭你的经验来判断一些事情,如果完全用正规方法,很快你的客户就会流失了。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1-7-13 14:44
你指的主管单位是什么?
政府采购质疑是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进行答复和处理。
作者: rainy_1900    时间: 2011-7-13 15:35
我这里的主管单位是指 财政主管单位,例如财政局。因为如果一旦上报,这个投标人肯定是要被处罚并要求退出这个市场的。但是人家质疑已经撤了,所以不清楚接下来应该怎么操作。
作者: rainy_1900    时间: 2011-7-13 15:37
标题: 回 1楼(water1998) 的帖子
实际情况真的是这样。我们很想严格按照规则来做,但如果我们坚持怎么做的话,就会出现很多的矛盾。
作者: water1998    时间: 2011-7-14 08:47
那你们就如实把情况反映给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北京的政府采购项目主管机构),这事儿如果你假装无人质疑的话是有隐患的。因为第一呢好多人知道这事,万一哪个使坏,你就不好办了,另外呢,政府采购项目将来是有审计的,还有财政部门审查,如果被查到有材料作假,而调查之后又发现你们其实是知道这件事得,就会很难办啊。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1-7-14 12:17
引用第3楼rainy_1900于2011-07-13 15:35发表的  :
我这里的主管单位是指 财政主管单位,例如财政局。因为如果一旦上报,这个投标人肯定是要被处罚并要求退出这个市场的。但是人家质疑已经撤了,所以不清楚接下来应该怎么操作。

质疑的回答和处理无需向财政部门上报。除非投标人在质疑后不满意向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才会了解质疑答复处理的情况。另外质疑是投标人的权利,一般也不会因为质疑对其进行什么处罚。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